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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3-05-01 19:00:27 浏览次数:

篇一: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方案

  

  红安县水产局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党建工作,大力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推进红安水产开发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水产工作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学习中央全会精神与水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执政意识,坚定执政理念,提高执政能力.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教育,大力弘扬各类先进典型,不断探索适应水1产工作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

  2、坚持把开展形势教育作为机关党建教育一项重要任务。邀请有关专家授课、交流,定期开展形势教育。适时举办水产专题培训会、学习辅导会和党课教育,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济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大事,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和政策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的知识教育,激励全局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激发大家爱党爱国的信念和热情.学习方法上采取个人自学与组织领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经常性学习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增强学习的实际效果。

  3、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一是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不断加大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要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有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引导全局党员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积极争创“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努力营造机关党员干部勤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开设“学习型机关”专栏,提供学习平台,交流学习经验.利用各种学习载体,努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2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在全局发挥示范带头作用.4、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我局党建工作一项长期任务.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今年将对职工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广泛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定期分析全局人员的思想状况,教育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推动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我局还将积极发挥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领导协调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建立调整好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年内按时完成有关基层党支部和局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要以开展“五好党支部"竞赛活动为抓手,创新党支部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认真抓好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一是要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党支部在积极配合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过3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在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二是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在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的基础上,创新学习方法,确保“三会一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把党课教育与开展的“党员义务日”活动结合起来,与先进性教育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结合起来,与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党课实践活动的内容。

  3、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意见办法,抓好局“学习日"、“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培训制度的落实,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形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积极分子参加县委、县直工委有关学习培训班,加强对党员干部自学的引导,及时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成果,增强学习成效.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结合发展新党员和对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情况,本着有利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树立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1、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内容,大力加强机关作风

  建设.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优质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优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政(事)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加快工作节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扯皮推诿、敷衍了事等现象,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强化事务服务职能。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有关文件学习;围绕水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专题、分层次和多形式地抓好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学习,着力把党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着力点引发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使我局每位党员都5能以更高的激情、更好的作风、更有效的措施,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好各自开展的党建工作。

  二是继续坚持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我局将按照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实行党支部目标管理,继续做好机关党建综合考评工作,并将党组织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评选文明科室、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是坚持例会制度,加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严格按照《党章》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例会制度,通报各党支部开展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商讨机关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新形势下水产工作的党组织新特点、新变化,以及对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不同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工作的协调组织能力。通过工作协调和指导,有效地解决机关党组织自身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

  四是紧密结合行政业务工作,增强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全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做好机关党的经常性工作的同时,要创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载体,增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到学习有新进步,思想有新提高,工作有新起色,使机关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效果更好、能力更强、作风更实.

篇二: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方案

  

  《[2020直属党组织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参考范文)]基层党建责任制》

  摘要: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可评定为良好等次;70—80分(含70分)的,评定为一般等次;70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党组织班子成员总人数的25%,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可评定为称职等次;70—80分(含70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2020直属党组织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XX县XXXX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工)委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X党建办〔2019〕X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直属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基层基础保障”和“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落实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XXXX年度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统一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考核标准

  (一)年终督查考核。主要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照督查考核细则,实地考核各直属党组织基层党建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考核机关党委和党总支时,至少延伸考核考核1个基层党支部。考核细则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制定。

  (二)年终述职评议。年终组织开展直属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党建工作述职,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组织参加考核会议人员(不含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评议测评;班子成员之间,根据日常掌握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相互评分。按照党员群众测评和班子成员互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计算述职评议得分。具体参会范围:

  1.单位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下的,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和近三年离退休老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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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离退休老同志和干部职工代表3至5人。

  (三)上级党组织评价。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和实地考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对被考核的直属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体评分。

  (四)加分扣分。重点围绕基层党建创新能力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分值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后评定。同一内容符合多项加分扣分标准的,以最高分值加扣分一次,不重复计算,加分、扣分直接计入考核得分。

  1.加分项。各直属党组织创新项目加分和上级通报表扬、领导批示肯定加分由被考核对象自行申报。各直属党组织创新项目按照“好”“较好”“一般”3个等次进行评定,对应分别加2分、1.5分、1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获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通报表扬或者受到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领导批示性肯定的,对应分别给予党组织班子成员个人每次加10分、5分、3分、2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推广应用的,对应分别给予党组织每项加10分、5分、3分、2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对应分别给予党党组织每项加5分、3分、2分。

  2.扣分项。基层党建工作推动不力的每次扣0.5分,连续3次或年度累计5次的在总成绩上直接扣3分;本年度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任务未完成的扣1分;挂包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未达5万元的扣1分;因基层党建工作失职失误,被上级以约谈、问责或正式公文通报批评的,按照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分别给予党组织班子成员个人相应扣分。

  五、考核得分

  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

  直属党组织班子考核得分=年终督查得分×60%+年终班子述职评议得分×30%+上级党组织评分×10%±加分扣分。

  直属党组织班子成员考核得分=年终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得分×40%+直属党组织班子考核得分×50%+上级党组织评分×10%±加分扣分。

  六、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拟定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一)党组织班子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党组织班子总数的30%。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

  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可评定为良好等次;70—80分(含70分)的,评定为一般等次;70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等次。

  1.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组织,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组织,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2.基层党建考核评定为良好及以下等次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党组织班子成员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党组织班子成员总人数的25%。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可评定为称职等次;70—80分(含70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党组织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党组织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组织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直属党组织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评定为良好及以下等次的,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属县管领导干部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设党组的县直单位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评定为良好及以下等次的,党组书记、副书记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2.在直属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优秀)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直属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予以通报表扬。

  (二)评定为良好等次的直属党组织班子和称职(合格)等次的班子成员,肯定成绩,指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直属党组织班子,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直属党组织班子和主要领导评先评优资格,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班子成员,对其进行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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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定为较差等次的直属党组织班子,对其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进行集中整顿;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班子成员,对其进行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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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方案

  

  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措施

  如何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这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措施,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今年以来,**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实行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化管理。结合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新要求,制定了《县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4个基本项66个具体项,并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进行阶段性灵活调整,作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机关党建的“规定动作”和必备项目。通过实行清单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更好发挥了工作“指向标”的作用,方便了对各单位进行日常党建业务的督导考核,保证了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年初举办了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集中讲解培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和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相关要求为主要内容,编写印制《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100问》手册2000余册,做到县直机关党员干部人手1册。通过狠

  抓党小组建设、党费收缴、组织关系移转、发展党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切实推进了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

  三是深入推进党组织活动开展。上半年,各党支部共开展党员集中学习450余场(次),开展各类活动200多场(次)。坚持不懈持续推进机关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联系贫困村党员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机关党员服务基层群众的实际能力。

  四是实施划片示范引领工程。

  按照“两相近、两便于”,即职能相近、业务性质相近,便于层级管理、便于学习借鉴的原则,将所属86个县直机关党支部分行业、分系统划分成了5个片区,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抓总,因片施策,分类指导;各片区由总支书记担任责任片长和责任副片长,具体组织片区内的创建工作

  五是推动机关党建示范创建和软弱涣散整顿提升。为整体推进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了《2018年县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力争通过示范点的创建,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党建品牌;制定了《2018年县直机关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力争通过整顿提升达到

  “六个有”目标,确保党建示范点创建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

  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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