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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勇当先,奋发有为,努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3-12 00:15:21 浏览次数: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刚才,马丽同志通报了上半年三项重点活动的开展情况,醴陵市、天元区、茶陵县三个法院作了典型发言,君瑜同志就全市法院的司法绩效和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了通报讲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正确估价上半年的工作成绩

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自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59件,审执结7941件,结案率为74.52%;
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03件,审执结708件,结案率为73.88%。上半年着重开展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履职主动服务发展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需求,增强了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年初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服务“招商引资年”活动,优质高效审执结相关案件673件,为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4月份,中院又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了“优化投资环境、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调研活动,深入商会及会员企业调查研究,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同时全市法院均建立起涉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案件的“绿色通道”,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天元区法院仅用37天就圆满完成了神农城核心区域征地拆迁工作,有力地确保了神农城建设的顺利进行。中院出台《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并积极与市房产局、规划局、国土局等单位协调联系,保证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顺利施行。

(二)积极探索促进社会和谐

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矛盾大化解、案件大调解及法官五进”三项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起涉诉信访评估预防、信访通报、约期接谈等制度,上半年全市法院化解涉诉信访积案236件,化解率为95.5%;
化解上级交办的重复进京访案件105件,提前完成了化解进京重复访的工作任务。荷塘区法院多管齐下,成功化解了7件进京访积案,获得区委的充分肯定。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大力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半年,全市法院调解结案2793件,调解率为55.38%。中院民四庭成功调解“**汉华”系列案,得到市委的认可;
**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100%,民商事调解率达82%,比去年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茶陵县法院在4个乡16个村招募17名调解志愿者参与调解,增强了调解效果;
芦淞区法院建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速裁调解机制,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注重紧扣群众现实需求开展司法审判,组织全市法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和机关,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并先后在医院、交警等矛盾多发部门设立便民联系点10处,在乡村、社区设置巡回审判点15处,在市中心广场、城市中心地带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2场次。使司法工作进一步面向社会,贴近实际,走进百姓。

(三)关注民生践行司法为民

关注民生民情,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案件。落实便民利民,石峰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了**首家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实现了法院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与法律援助站的联动对接;
炎陵县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上半年受理的353件民商事案件中有80%在流动法庭审理结案;
醴陵市法院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结交通事故类案件123件。坚持惠民利民,上半年全市法院为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78.89万元,为困难执行申请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和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8万元;
对139件劳动争议案件和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了诉讼费。加大执行力度,出台《执行申请登记备案规定(试行)》,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上半年全市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426件,兑现标的2.73亿元。攸县法院运用村级联合办公制度和预案销号绩酬挂钩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执结积案25件。

(四)创新举措优化司法绩效

强化司法公开,通过定期寄送情况通报、主动走访、邀请代表听审评议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增强监督效果。继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中院文书上网率达85.31%,居全省法院前列。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法律文书管理和审务信息查询系统,出台《关于庭审录音录像工作的实施方案》,基层法院陆续建成了数字法庭。出台《关于司法委托工作统一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城区法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选定工作归口中院统一管理,提高了效率,保障了公平。同时,紧紧围绕绩效工作目标,大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改进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超审限案件催、督办制度。注重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抓好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在全市法院推出“院长督办令”督办、交办重大案件,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的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全省司法绩效考核中,我市两级法院的民事调解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司法赔偿率五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司法绩效综合排名全省法院第一。

(五)严格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建设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切入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中院组织了每月一次的“月底大课堂”等活动,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干警讲授政治、业务知识,并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为天平增光,为党旗添彩”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联合**电视台、**日报等主流媒体推出“服务‘四化两型’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大型宣传报道活动,共推出宣传报道4两篇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将廉政建设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设之中,设立了廉政书架,在内网开设廉政教育平台。建立案件回访制度,继续实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构筑起了倾向性问题预警体系,架设起了违法违纪的“高压线”。

二、保持清醒,认真审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让人欣喜,令人鼓舞,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对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正确认识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又要切实注意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加压力、振奋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主动地适应新形势,服务新发展。一是群众满意度仍有待提高。上半年公众安全感及干部队伍建设测评中,我市法院得分排名均不理想,比全省指标低了将近2分;
全市仅有炎陵县、醴陵市法院的得分超过了全省平均指标,大部分法院的排名较去年下半年均有下降,有些下降的幅度还很大。仔细分析,这其中虽然有“4·22”突发事件和其他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但也反映出我们的司法水平、工作作风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的差距。从全市交叉明察暗访和调研督查的情况看,全市法院队伍的整体情况是好的,但问题依然存在,这其中有工作作风懒散、办事拖拉、工作方法简单机械以及群众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等这些队伍建设中的老问题,也有在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如人才流失造成的队伍不稳定,新招录的人员缺乏工作经验,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严重;
换届之年造成的人心不安定,干事的激情有所减退,人员的管理有所松懈,存在着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的现象。这些问题在每个法院都或多或少存在,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改进。二是司法绩效仍有待提升。司法绩效是最能客观真实反映出工作效果,最能体现司法能力和水平的动态指标。我市法院的司法绩效在全省一直处于领先,今年上半年更是取得全省法院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成绩值得肯定,但不能高枕无忧,掉以轻心。抓司法管理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一旦落下,就很难赶超。虽然上半年考核中,我们有五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但与我们去年同期相比,我们的民商事、刑事案件结案率,民事案件调解率均有所下降,特别是一、二审刑事案件结案率下降幅度较大,而一审、再审案件被改发率比去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绩效考核仍面临巨大压力。三是涉诉信访工作仍形势严峻。面对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调整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这样一种复杂形势,涉诉信访工作已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压头的任务。上半年,通过全市法院的努力,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省通报的赴省进京访的情况看,我市涉诉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少数县区反弹严重,任务依然艰巨。同时,虽然我们提前完成了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交办的重复进京访的化解任务,但部分案件“案结事未了”,还需进一步研究分析,做好后续的化解和稳定工作,彻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咬住目标,全力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更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

当前,随着“四化两型”建设和“三大战役”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提升、质量提高、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更好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1.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修改实施以后,征地拆迁工作成为了项目、工程建设的第一要务,也对人民法院的非诉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此,全市法院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必须牢记使命与责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为“四化两型”建设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与服务。对“4·22”事件,我们一定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但绝不能因此而丧失信心,畏难退缩。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配齐配强力量,主动适应形势,有条件的法院要增设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并加挂“非诉行政执行局”的牌子。同时,增加必要的办案设备,保障办案经费。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严格把关,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合法。要改进方式方法。通过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能力;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柔性执法,确保依法、安全、有序执行;
要将思想疏导和协调工作贯穿于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妥善审理好金融、投资、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案件,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要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依法妥善处理涉众型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调解质量和自动履行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要积极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各方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互相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要认真做好立案调解、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把调解、协调的理念和原则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二)坚持群众观点,更积极地践行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两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并将其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亲近司法、信赖司法、维护司法。

1.进一步开展好三项活动。开展三项活动是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距离的有效途径,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积极举措,是深化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要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念和群众立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将三项活动引向深入;
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始终,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起案件,架设起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

2.进一步落实好便民举措。要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便民措施。要大力推行巡回就地办案,扩大速裁案件范围;
要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等待。要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落实涉诉信访风险评估、信访通报和诚信约期等制度;
要继续推动立案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
要加大信访责任倒查力度,强化为民司法的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
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

3.进一步维护好群众权益。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领域,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要继续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无涉执信访和违法执行”先进法院活动,做好反规避执行工作,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不断完善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三)注重审判质效,更切实地维护司法公正

案件质效是司法权威的基石,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两级法院要时刻绷紧司法绩效这根弦,把严案件质量这道关,确保绩效工作目标的实现。

1.以信息化保障促进审判管理。坚持以新的审判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全面统筹为方法,重点抓好审判流程、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要在管理上探索创新,从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入手,通过强化措施、硬化标准、细化责任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要加大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和党委、人大交督办案件的评查力度,继续实行内定审限制度,完善超审限的催、督办制度,严格瑕疵案件通报整改和错误案件追责制度,改进和加强案例指导制度。要加速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对审判质效的全程、动态跟踪监督。

2.以规范化管理严格绩效考核。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分析上半年司法绩效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
要根据省院统一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的考评考核机制,科学设定司法绩效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要通过每月对法官实行业绩考评和通报,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质量效率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要加强内部监管,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司法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3.以多元化形式扩大司法公开。要坚持“阳光司法”,继续抓好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和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等工作,以公开促公正。要着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拓展接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接受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要与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吸纳意见、改进工作;
要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
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要加强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充分借助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法院工作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绩和涌现的先进人物,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争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认同。

(四)创新落实举措,更有力地提升队伍素质

优秀的业绩源于优秀的团队,提升队伍素质是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证。全市两级法院要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1.着力抓好作风建设。要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和群众观点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和认同;
要抓住根本,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对法官的权力观教育;
要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着力培育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官司法行为;
要广泛动员,以“感情、作风、能力”为重点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切实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
要注重效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要打牢基础,营造法院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以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

2.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岗位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各种评选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建立学习常态机制,继续开展“月底大课堂”等活动,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要注重强化人员配置,大力优化队伍结构,确保队伍的稳定性;
要注重从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基层;
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把司法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升为工作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事、管案和管人;
要强化规范化管理,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3.努力推进廉政建设。要大力开展廉洁教育,建立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特别要用我们身边发生的正反典型教育广大干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让干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进一步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确保司法廉洁。要健全内外衔接的监督机制,强化巡查和明察暗访,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同志们,今年司法统计年度仅剩下三个多月的时间了,现已进入到倒计时的紧张阶段和全面冲刺的关键时刻,大家一定要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增进工作效果,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建设智慧**、实力**、绿色**、幸福**,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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