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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5-06 15:50: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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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XX组长:

随着XX市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发生深刻变化,大量非户籍人口进入城市工作生活,非户籍人口已普遍超过户籍人口。为进一步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加强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今年X至X月,XX市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了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共XXX个社区(村)参与试点,选拔产生XXX名非户籍委员,其中党组织副书记XX人,党组织委员XXX人(含交叉任职XXX人),居(村)委会委员XXX人。

一、背景基础

(一)非户籍常住人口群体庞大稳定。全市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XX%,目前全市非户籍常住人口超过XXX万。有的社区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高达X:1。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体看,全市非户籍人口已从第一代发展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多年融入、深深扎根,形成了庞大稳定的人口基础。

(二)大力推进基层治理。2018至2021年,连续4年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XXXX个,镇(街)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XXX万人次,解决问题X万个。2018年以来,大力整治影响基层发展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滞留问题,涉及金额X亿元;解决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问题,涉及金额X亿元;解决历史留用地问题,涉及土地XX万亩;查处违法用地案件XXX起;清理核实XXX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基层治理成效明显,信访量逐年下降,2021年到省上访为XX年来最低,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选聘社区特别委员或兼职委员工作。从2020年始,在外来人口集中的XXX个村(社区),通过“推荐+选举”方式,聘请XXX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代表担任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参与社区治理、事务管理、监督评议。

综上,我们认为,全市探索开展非户籍委员试点,基础条件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对于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重大部署,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主要做法与初步成效

(一)分类确定试点范围、职位。明确试点范围。全市非户籍人口约占常住人口的XX%。我们考虑,选择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比低于XX%或明显高于XX%的社区进行试点,由于非户籍人口太少,或者能纳入试点社区数量过少,都会明显影响试点的实际成效,因此确定纳入试点的社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比既不能低于XX%,又不能明显高于XX%。明确试点分类。对于没有集体经济的“纯社区”,考虑到其基础条件较好,原则上都列为试点,共XXX个。对于村改居社区,以及没有集体经济或已实行“政经分开”的村改居社区,原则上列为试点(没有“政经分开”但集体经济利益已固化的村改居社区,选择部分试点),共XXX个。对于条件成熟又有试点需求的村,选择XX个进行试点。明确试点职位。开展试点的社区(村),在规定的“两委”职数内,原则上设X名非户籍委员;非户籍常住人口为户籍人口5倍以上的,设X名非户籍委员,其中X名可选配为非户籍党组织副书记。非户籍委员专职专用。一般实行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交叉任职。

(二)严把人选审查关。严格人选资格条件。明确非户籍委员8项基本条件,以及年龄一般不超6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有社区委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委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经历的,2020年以来被评为优秀外来人员的,长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为建议人选。基层党组织推荐。在充分宣传发动、试点政策家喻户晓基础上,社区党组织、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广泛物色非户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重点从党建组织员、非在编社区专职人员、“两新”党组织委员、产业工人党员等群体中,提出非户籍委员初步人选XXXX名,平均每个试点社区(村)XX名。差额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把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关,按1:2至1:3比例综合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深入考察其个人品行和工作能力,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党员及非户籍常住居民、户籍居民的意见建议。与户籍所在地沟通。乡镇(街道)党(工)委通过发函、打电话、直接上门等方式,向非户籍委员考察人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认真了解人选历史和现实表现,征求户籍所在地民政、公安、卫建等部门意见,并要求提供书面证明。集体研究公示。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按1:1至1:2比例,确定非户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于所在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集体研究确定非户籍委员正式候选人。

(三)依章依法组织专额专选。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举程序上基本一致、时间上同步进行。选举前转接组织关系。提早转接候选人组织关系,安排候选人深入社区开展工作、服务群众,通过社区宣传栏、海报、见面会等方式,争取社区党员群众的认同支持。视情确定人员范围。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其所属党组织及党员参加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党组织没有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一般选派一定比例党员代表参加社区党员大会。专额专选。以同一张选票或单列选票形式进行,单列计票。选举时社区党组织把结构要求讲清说透,引导社区党员正确落实组织意图。选优配强党组织委员。突出非户籍委员选举工作政治性,坚持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先选非户籍党组织委员、再选非户籍居委会委员、尽量交叉任职,确保选出政治素质高的非户籍委员。

(四)明确非户籍委员职责待遇。明确工作职责。非户籍委员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接受“两委”领导,接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安排,按照分工做好专职工作,参与“两委”其他工作。重点履行管理、沟通、联络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职责,负责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引导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其他活动。明确考核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免职等处理。届满后开展任期考察,合格的可继续推荐为下一届非户籍委员人选,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明确待遇保障。原则上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同等标准,由乡镇(街道)以上财政解决落实。3年后正常离任的,给予离任补贴。

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初步成效。一是为促进城市居民全面融合探索了新路径。非户籍委员直接参与社区决策、管理、服务,真正实现了组织上的融入、政治上的融入、制度上的融入,为促进城市居民全面融合奠定了基础。二是为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增添了新动能。通过试点,把驻社区各类组织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两委”班子,既融洽了社区与驻区党组织关系,又便于社区党组织联系、管理和服务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驻区组织及其党组织。三是为社区“两委”班子优化结构、拓宽选拔视野提出了新举措。选出来的非户籍委员,都是社会上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社区居民的认可度接受度较高;77%年龄在35岁以下,96%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法律、财会等专业背景,明显优化了班子结构、提升了班子素质。

三、下一步考虑

按照党的十九大“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重要要求,从3个方面着力,推进非户籍委员试点工作健康深入。

(一)健全非户籍委员教育管理激励机制。在示范培训班基础上,推动各地对非户籍委员开展专门培训,促使他们掌握社区(村)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非户籍委员岗位分工,除了负责沟通服务、管理非户籍人口外,还要统筹参与“两委”工作。进一步落实非户籍委员报酬待遇,真正做到同工同酬。建立非户籍委员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确保他们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非户籍委员后备队伍培养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社区(村)党组织换届完成后,及时启动非户籍委员后备队伍培养工作。全面摸查辖区内工作生活的非户籍居民及党员分布情况,建立后备人才库,有计划、有针对地开展跟踪培养,为下一次换届时扩大试点规模储备充足的优秀人选。

(三)探索完善非户籍委员选举办法。改进非户籍委员专额专选办法,细化非户籍居民及党员社区“两委”选举程序步骤、方式方法,把非户籍委员选举与社区“两委”选举衔接起来,切实保障非户籍居民、户籍居民及党员的选举权利,确保“两委”班子人选顺利实现组织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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