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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懂用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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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懂用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完整版】

 

 学懂用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共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 下” 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 5 2015 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 7 7 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充分表明我党长期高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真正畅通“ 下” 的渠道,让干部“ 能下” 动真格。

 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 下” 的良好氛围。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以及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愿“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转变观念就成为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承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

 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 下” 的有理有据。《规定》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15 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基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较,又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

 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 下” 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破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此,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来的干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能力不足的进行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提高,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积极鞭策激励,成绩明显且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适时启用,给予“下”的干部广泛施展才

 能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热忱,促进干部迸发新的活力,做出新的贡献。

 学以致用 2022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一支质量过得硬的干部队伍,才能持续焕发出“为民服务”的活力,才能将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责任和使命落实好。正因如此,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的就是树立良好的风向标,为更多能干的、愿干的、肯干的干部提供机会,更好提升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

 推进领导干部“ 能上能下” , 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正所谓,“三分部署,七分落实。”任何好的规定,都必须要得到彻底贯彻执行,才能防止出现“镜中花、水中月”的情况。此次,《规定》直指干部队伍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能上能下”这一要求,为的就是提醒更多干部不要“尸位素餐”。在执行中下功夫,一方面,要做到坚决执

 行,不能因为人情的关系而选择性执行,才能保证相关规定的公正性。另一方面,要细化相关措施,明确标准,确保落实能够更加精准。唯有如此,才能让《规定》发挥出最大效果。

 推进领导干部“ 能上能下” ,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此次《规定》的初衷是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既要树立鲜明导向,也要发挥全面监督效果,及时为干部敲响警钟,提醒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做到纠偏干部的错误行为,起到“治病救人”的效果。特别是在监督中,要建立工作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其“紧箍咒”的作用,走出“纸上谈兵”的怪圈。

 推进领导干部“ 能上能下” ,要发挥好思想指引。思想上的懒惰,意识上的偏离,是导致干部不求上进、不愿担当的主要原因。很多干部也曾经充满拼劲,也曾在工作中做出过一份不错的成绩。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职务的变动,让他们在思想上产生了松动。有的人觉得自己升职无望,于是选择了“摆烂”。因此,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为他们拧紧“思想阀”,提升他们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从而从被动的“要我干”转变成主动的“我要干”,也是此次《规定》的初衷所在,才能真正让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善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打造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部队伍的重要前提。期待,《规定》能激发万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激情,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

 2 2022 年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是自 2015 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 7 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 8 月 19 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 月 8 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

 《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 不适宜担任现职” 情形,从原来的 0 10 条,修订为 5 15 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

 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 能上不能下” 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 7 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

 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

 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

 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

 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篇四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

 以《规定》为“ 护盾” ,撑自身之“ 腰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

 《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

 以《规定》为“ 明镜” ,正自身之“ 衣冠” 。《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规定》为“ 标尺” ,量自身之“ 长短” 。《规定》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

 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 20 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2 2022 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后心得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如今,国内改革深化发展,国际局势加速变化,党员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进程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只有在《规定》中探寻“能者密码”,才能真正做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锻炼自身素质和能力,成为新形势前的进取者、新任务中的实干者、新局面里的开拓者、新要求下的践行者。

 紧握“ 信仰” 密码,任尔东西南北风,以坚定信念涵养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只有时刻注重政治能力的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始终保持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才能自觉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把讲政治、讲

 忠诚、讲维护贯穿到工作生活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之中,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纪律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操作,真正以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所遇到的各种情况,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

 探寻“ 担当” 密码,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苦干实干中追求担当之为。《规定》第五条指出“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者不适宜担任现职。正所谓“树活风雨土、人活精气神”,有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就有什么样的担当作为,才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新挑战,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灾难艰险之中冲锋在前,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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