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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12篇

时间:2022-03-07 22:53:32 浏览次数: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12篇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1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同学们就讥笑他、玩弄他,还边追赶着他边向他扔小石头,伴着珍妮“阿甘,快跑”的喊声,阿甘惊慌了,他拼命地跑,跌倒了,就再爬起来……随着铁架子破裂,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就这样阿甘跑进了橄榄球队,进入了大学并顺利毕业。在战场上,部队伤亡惨重,阿甘记得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靠着不停的奔跑,阿甘竟然冲出重围,成了这次激烈战斗幸存的人。但他没有顾及自己的安危而一次次的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的真诚、勇敢和善良让人震惊和感动……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2

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

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

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

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

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

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

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

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

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

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3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4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5

第一次看,《阿甘正传》里面有一句话甚是喜欢,是这样说的‘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怎样。我们活着也如阿甘,有喜有忧,有欢笑也有悲哀,这一秒才上眉梢,下一秒就又要才下心头。然而一生都在奔跑中的阿甘是生活的赢家,他赢得美人,也赢得了自我。

谁不曾真的体会,谁不曾真的了解?每一次付出都未必有回报,每一天都未必晴空万里。少年轻狂的李白曾经‘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逄篙人?然而当他被赐金放还后,他又说‘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防名山‘另一位毫迈的诗人——苏轼,他有失去亲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痛心,也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感慨,他多次被贬低,每到一处却并未因此惆怅失措,他有黄州的“东坡”自娱,有杭州的“苏堤春晓”“三潭映月”可赏,哪怕在黄凉的琼州他也不忘烧一壶清水,给自己泡一杯茶。

不是所有的种子都会发芽,不是一切的树木都甘愿被风雨折断,漫长的黑夜,有人会因害怕而哭泣,但也有人守望星辰,满怀欢喜地期待黎明,只期待哪怕仅有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却拥有比阳光更明媚的光明,她用生命谱写的赞歌激励了喜许多人,她有的不只是学业的成功,更是人格的高尚。三天对我们来说是平常的,在她那里却有许许多多美好而平凡的事发生。

一个年少的孩子看到窗外吵吵闹闹的世界,顿觉生活索然无味,然而当他被母亲带到另一扇窗前看到四周怡人的景色后有觉的生活其实也可以很美,生活之所以不能称心如意,往往是我们开错了窗。

浪花因为冲击而壮丽,火把因为燃烧而光彩。从另一扇窗看问题不完美是完美的另一种形式的馈赠,梅因与寒风作伴才有了高洁的赞誉。

末了,不由得想起苏轼那一句“一蓑烟雨任平生”。是的,埋在土里的种子自会有破土而出的勇气美,绽开在地上的花何尝没有迎风招展的美呢?

晴天妩媚,雨天清新,刮风天豪爽,下雪天壮观。世界上没有坏天气,只有不同类型的好天气。

晴时爱晴,雨时爱雨,风也萧萧,雨也飘飘,人生时时有美好。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6

鲁迅先生以辛辣讽刺的文笔从阿Q身上揭露了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表现在阿Q身上,就是麻木不仁和“精神胜利法”,阿Q用这种方法自我安慰、苟且偷生。即使这样,别说生存,就连性命都没有保住。“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是阿Q临死前的半句话,而这次他表现的精神胜利法却是那样的悲怆……

难道鲁迅先生仅仅是在写阿Q吗?不,我认为他更是在刻画隐伏在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不长进的性质,——“阿Q相”!试想一下,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中国是仅存的一个世界文明古国,它的历史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久,它的起跑线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靠近终点,但为什么直到现在,它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原因就是那不长进的“阿Q”相,就是那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尽管这精神胜利法有时的确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安慰,让我们的心里好过些,但如果这样长久下去,结果只有一个——像阿Q一样——灭亡。幸好在旧社会的那群“阿Q”们中,有几个脑袋还清醒的人——孙中山、邓小平、主席们拯救了社会,拯救了人们,让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能完全拯救他们的灵魂——直到现在,那些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苟且偷生的“阿Q”们依然不在少数,他们甚至比“‘老’阿Q”还要坏一百倍!以往的阿Q最多只是在北大后说是“儿子打老子”,或者说自己是“虫豸”,而现在的“阿Q”们呢?贪赃枉法的官员在收到贿赂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无业游民在扮成残疾人或贫苦人,向人们博取同情、乞取钱财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犯罪的人们逃逸在外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苟且偷生……实在令人汗颜。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尽全力去打击这些行为,但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认为,更切实的方法就是拯救那些“阿Q”们的灵魂,让他们知道:“精神胜利法”不胜利!

那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怎样做呢?没错,我们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我们应该积极进取,不骄不馁,记住“精神胜利法”不胜利,做新时代的新主人!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7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8

有一句话甚得我心——“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滋味。”这句话出自温斯顿·葛鲁姆的《阿甘正传》。的确,人生斗折蛇行,喜忧参半,也许上一秒才喜上眉梢,下一秒就郁郁寡欢。智力残缺的阿甘从不屈服于他这不幸的人生,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踩出了自己的生命轨迹。

《阿甘正传》的主人公阿甘,也许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他的智商仅为70。他是街谈巷议中的“低能儿”,他被同学排斥、嘲笑甚至玩弄。是奇迹忘了眷顾他吗?不,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奇迹。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阿甘都有一个目标指引着他。他从不懈怠,直到目标完成、新目标的出现。然而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他的双脚和鞋。但他没有任何畏惧!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他只知道自己凭着直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停地跑,虽然不知道在漫漫长夜中什么时候会天亮,但他坚信,跑着跑着,天就亮了。他说过,“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只为了自己。”就这样,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__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过了摔跤赛场。他跑遍了全美国,最终到达了他人生的终点,达到了一个许多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阿甘生活在那个风云莫测的时代,却用他纯净的目光,单纯的心灵给予我们质朴而纯粹的感动。他以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常常把世界想象的太复杂,觉得生活太压抑,这时不如吃一块巧克力吧,平静一下,再用最初的目光看看这个世界。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每一天我们都那么耀眼。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我们总习惯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我们总以为人生反复无常。然而正是有了这些磨难才铸就了我们人生的辉煌。苦难和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浪花因冲击而壮丽,火把因燃烧而光彩,梅花也正因为有了寒风的作伴才有了人们对它高洁的赞誉。生活之所以不能称心如意,往往是因为我们开错了窗。试着换种角度,换个心态,选择另一扇窗吧,我想,会有不一样的风景。

其实我们总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的人生。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但我们往往只看到了磨难,其实希望就藏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磨难,或许这是你的悲哀,但亦是你的福祉。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而又有多少人会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在阿甘的身上,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也许人生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但请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地努力,纵使明日天寒地冷、路远马亡,我们也应坚持自己的信念,永不气馁。愿能与君,共勉。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9

观看了电影《阿Q正传》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原因有二:一是为阿Q的滑稽表演所吸引,然而又不由的使我沉思起来……其二,就是对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深刻观察力和犀利的锋笔不能不叫人称绝!

阿Q是鲁迅先生笔下成功塑造出的一个小农民,他生活在旧中国社会的最低层,深受封建主义和官僚的压迫和毒害。他无知,迂腐,麻木,挣扎在反动势力的魔爪之下不能自拔。就在那样的社会中,那样的环境下,Q有他绝妙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的本领。从而一次次地把Q从失败转为成功, 从痛苦转为欢欣,从耻辱变为光荣!—这就是Q君的精神胜利法。

被别人打了,自己无力反抗,眼见 “仇人”就在眼前,自知久战不能取胜,于是甩一句“儿子打老子,”得意洋洋,转身便走,此时他竟十分荣耀,因为他是胜…利者,多么可悲啊!

在当时的社会中难道只有一个Q君吗?不,Q君何止一个?他的朋友遍天下,他的化身满神州上到皇帝,下到平民这套看家的本领——“精神胜利法”何时失传了呢!

当满清皇帝正在做“天朝大国”美梦的时候,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了古老神州大门,立时,火烧圆明园,抢袭北京……清王朝无半点反抗的能力,遭到西方列强的凌辱,以致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的大小条约,自1840—1949年间共有一千多项,中华民族的主权丧尽了,劳动人民的血汗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满清皇帝却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是礼尚往来,以中华之物力讨国人之欢心,我天朝大国,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对待朋友就应诚心诚意”。

好个礼尚往来,中华民族已身陷水火之中,还白天做梦,自称“天朝大国”,这不是自夸自醉的精神胜利法吗?

平民施用“精神胜利”法便要在无知中死去,国家施用精神胜利法, 便会在自我陶醉中沦丧,这就是鲁迅先生告诫世人的警语!

好在愚昧无知的阿Q时代已经结束,历史的列车已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民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为四化大厦添砖加瓦,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使我们看到了祖国的未来。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使我们感到充实,我们再也不会使用精神胜利法自高自大,我们有了能力保护自己,武装自己,放眼世界,世界人民向伟大的新中国投来了惊奇羡慕的目光,中国人民有了真正的栖身之所,再也不会委屈求全,历史终将证明:阿Q及其它的秘诀已经化为推动中国人民奋起抗争的巨大动力!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10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 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11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篇12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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