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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1500字5篇

时间:2022-03-18 20:59:39 浏览次数:

爱玛读后感1500字5篇

爱玛读后感1500字篇1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1500字篇2

还没看完这书呢,然而翻着翻着猛然产生了“难道这其实就是19世纪的英国都市情感文学”的念头——虽然以爱玛来说应该算“庄园/乡村类”这个那个的。

于是脑海中就不可抑制地浮现一群家庭妇女某下午木有聚会也木有绣花弹琴的心情,坐在家里拿着一本巧妙讲述“A女努力让其朋友B嫁给新搬来的多金英俊王老五C男其实C男喜欢上了A”和“B早就和A的哥哥/最小的叔叔/世交的长子私定终身”【啊好眼熟好穿越啊】这类家长里短情感纠纷的,叫什么来着,当时的妇女文学打发时间外加叹气偶尔流个眼泪的场面==

简言之,就是我家小区超市店员小姑娘平时看店时候放在桌子下面看的粉红鹅黄封面比口袋本再大一点的那种。……

所以现在冷汗不止——不是说这书内容不好看或者没意义什么的,对话啊心理啊着实有趣不已生动不已,事实上我还极度喜欢看这类书,一看见女主角出场和男女主相遇内心就霎时充满了“XDDDD哦耶”的情感。我只是终于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如此感兴趣奥斯丁和勃朗特姐妹这些家庭妇女型的作家写的那个时代的家长里短,是因为“那个时代”和我生活的这个隔了快200年——如此的不同所以新奇得要命:这些书给我的印象就是,那时候的“正派体面英国妇女们”从小到大主要生活目的就是把自己嫁出财富嫁出地位结了婚再把闺女嫁出财富嫁出地位,大多数不用上班不用上学不找工作整天换换衣服弹弹琴散散步看看孩子看看小说聚聚会彻底贯彻“女人一半时间谈论男人另一半时间谈论别的女人”之扯淡基本主旨方针……靠,即使懒惰如我要这么活一辈子也会闲死的……当然,看别人这么活就不一样了,有趣得发疯啊XD.

兴趣这东西,不仅有时效还有时限,我的时限是至少50年——要是能隔了长距离空间更好。所以我妈年轻没事干时候看的80、90年代中国同性质小说(当然国情不同小说内容有巨大区别我就举个例子)我至今也没兴趣看。

于是作为一个把有趣当成看书第一要义并且兴奋点和萌点一样匪夷所思的人,奥斯丁阿姨为数不多的几本小说无疑满足了我的“有趣”要求,勃朗特姐妹们的书也一样。想来那所谓“经典”的定义,重点大概不仅在于经得住时间如何打磨,还有时间流逝本身给同样的故事一年年叠加再多也丝毫不违和的距离感。

爱玛读后感1500字篇3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爱玛读后感1500字篇4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爱玛读后感1500字篇5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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