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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标准化

时间:2023-03-03 08:05:04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标准化,供大家参考。

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标准化

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标准化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所指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包含铜、镍、铅、锌、锡、锑、铋、镉、汞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适用于上述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有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够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 13 项考评类目、46 项考评项目与 179 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附录 A - I 是依次针对铜、锑、汞、锡、镍、铅、锌、铋、镉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不一致的工艺特点而设置的。评审/自评时,本评定标准“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应分别参照附录 A - I评分;有多种金属冶炼工艺的,分别对应评分后,取其加权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

  7.本评定标准共计 15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与)×100。最后得分使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与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9.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与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 号)中有关要求执行。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重伤率≤1;无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在评定年度内无职业病发生。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千人死亡率≤0.1,千人重伤率≤3;无 3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在评定年度内职业病发病率≤1‰。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千人死亡率≤0.3,无较大以上事故,千人重伤率≤5;无 5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在评定年度内职业病发病率≤2‰。

   有色重金属冶炼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要紧成员: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一、方针 与目标 1.1 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1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 1 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1.2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与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与考核办法。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者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与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者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储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10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者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与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 1 分;检查与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与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与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储存。

  8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与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 1 分;记录资料储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二、组织 机构 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2 分。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 未设置或者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者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者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与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 2 分;成员未包含要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扣 2 分。

   安委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储存。

  5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者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2 分。

   2.2 职责 企业要紧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要紧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 企业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要紧职责的,每缺一项扣 5 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 加扣0 40 分。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 2 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1 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 2 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 2 分。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5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 2 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晰的,每人扣 2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5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 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的,扣 2 分。

   小计 60 得分小计 三、安全 生产 投入 3.1 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2 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8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 2 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2 分。

   制定包含下列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与保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与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有关的 物品或者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22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5 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 5 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10 分。

   3.2 有关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的,扣2 分。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10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有关资料的,不得分。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10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 5 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 5 分;赔偿每一人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 60 得分小计 四、法律 法规 与安 全管 理制度 4.1 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与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 1 分;未以文件公布生效的,扣 1 分。

   各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与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3 每少一个部门与基层单位定期识别与获取的,扣 1 分;未及时汇总的,扣 1 分;未分类汇总的,扣 1 分。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与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公布其清单。

  3 未定期识别与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者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 1 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者电子版的,扣 1 分。

   及时将识别与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6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 2 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 2 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有关培训与考核。

  4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与考核的,扣 1 分。

   4.2 规章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编制、公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 1 分。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与公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与档案管理、风险评估与操纵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24 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 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者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 5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 5 分。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现场带班管理、作业标准管理、有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与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5 未发放的,扣 2 分;无培训与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与考核的,扣 2 分。

   4.3 安全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 3 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与操纵的,每个扣 3 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12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的,扣 3 分;无培训与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与考核的,扣 3 分。

   4.4 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与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5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 6 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 10 分。

   4.5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与适用。

  15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 8 分;无修订的计划与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4.6 文件与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与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储存要求等。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 5 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储存周期、储存形式等的,扣 5 分。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 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10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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