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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规定9篇【完整版】

时间:2023-04-04 09:55:05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门卫管理规定9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门卫管理规定9篇【完整版】

门卫管理规定(精选9篇)

门卫管理规定 篇1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早晨6:50开启,晚上8:30关门落锁。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出进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进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并收妥有关凭证或证明;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门卫管理规定 篇2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门卫管理规定 篇3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 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管理规定 篇4

  为进一步完善门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增强工作责任感,维护广电小区的办公和生活秩序,确保小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电小区门卫工作由局安排专人担任。

  二、小区门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房管理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性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广电小区的管理和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不定时地巡视小区内各个部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三、门房值班室要做到“三表”(来访人员登记表、小区住户一览表和机动车辆登记表)齐备,管理人员对院内住户、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要熟悉。

  四、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陌生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行动可疑者一律禁止进入院内,谢绝推销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非院 内人员向外搬运物品或驾驶车辆外出,必须严格查询,经本院内相关的人员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五、做好车辆出入小区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车辆乱停放、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等行为,非院内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院内,临时停放要进行登记,努力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六、做好院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绿化养护工作。承担抽水、抄电表等工作。

  七、按规定时间表开启、关闭大门,小区大门晚上关门时间一般为11:30,早上开门时间为6:00。

  八、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因工作需要不能值班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派人顶岗。

  九、门卫因擅自离岗、脱岗而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小区内居民要加强群防群治,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门房值班人员对家中外来客人进行登记。

  (二)凡有机动车辆的住户必须到门房进行登记,车辆更换牌照或其它显性标志后要及时报告门房值班人员。停放入库的摩托车要自行锁好挂钩。

  (三)遵守作息时间,无特殊情况晚11:30前应回到院内。持院门钥匙的住户要对院内安全负责,不得擅自为本户以外的人员配制钥匙,因特殊情况晚归者请自觉锁好院门,若早晨6:00前外出,开门后应及时锁门。

  (四)发现可疑现象或人员,应提高警惕,及时向门房管理人员或院内居住的领导报告。

  (五)对外出租房屋者要弄清租房户基本情况,并在门房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配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管理。

  (六)强化防范意识,自行做好户内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防范工作。

门卫管理规定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稳定正常的生产秩序,切实做好门卫、保安人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门卫、保安管理制度,门卫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门卫保安人员由公司员工担任,组长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担任。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上班时间依公司规定正常上班

  第二条 门卫保安人员必须树立兢心兢业,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上班时必须穿着制服,注意仪容仪表,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在定位站岗。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严禁在工作区或值班室内喝酒、赌博、打扑克牌、打瞌睡等情形发生,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第四条 在公司门卫室内严禁抽烟,如需抽烟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地点抽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 维护公司公用物资,应做到无损坏、无丢失,违者经调查核实视所损坏/丢失的物品价值来赔偿,并罚款200元。

  第六条 对人要有礼貌,讲文明用语:如“您好”“请问”“谢谢”等,如有投诉者,经核实对被投诉者罚款80元。

  第七条 协力厂商、访客、来宾进入本公司必须填写“会客单”,出门时必须有接待人员签章方可放行。

  第八条 工作细则:

  (一)认真详细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未按公司规定执行,一次罚款10元。

  (二)公司门卫室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有快递和信件到厂时,对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接待处。

  (四)所有车辆(总经理车辆除外)进公司均要申报车上所装物品,如在离厂时需带走物品必须全数登记由门卫清点确认。对于公司内人员外出,携带物品,要注意检查,确认是否是公司内物品,是公司内物品必须以“放行单”放行。

门卫管理规定 篇6

  为创建 “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每天早上7:00开门,上课期间必须关锁校门,晚上教师下班后10分钟关门,每天由执勤教师及值周领导负责学校安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

  3、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4、除上级领导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5、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6、学生在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批条到门卫处登记出门。

  7、非本单位人员来校门卫要主动询问、登记,不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8、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9、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院内严禁骑车。

  10、报刊信件的及时分发。

  11、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否则按渎职处理,渎职2次则自动解聘。

  12、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总务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门卫管理规定 篇7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治安管理,保障公司人员、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物品等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门岗出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

  (1)无锡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WUX)和布勒(中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CMC)员工、 区域内所有车辆;

  (2)外来车辆、业务人员。 2、规定事项由公司保安负责执行,其职能归总务部门管理和监督。

  三、人员出入管理

  1.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生产区,必须携带员工卡或授权的临时通行卡通过门禁刷卡方能进出。

  2.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和用餐时间进出工作场所实行开放通行,在工作时间内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开启与关闭时间另见附件《关于电子移动门开放/关闭时间规定》。

  3.公司员工进出管理规定:

  (1) 因公或因私事等原因外出,先通过门禁刷卡出入,再凭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外出登记单》交到门卫方可离开公司,否则门卫不予放行;如果非机动车辆被封闭在厂区内需要驶出,需要出示出门单联系门卫开门。

  (2) 在规定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非加班生产(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区内逗留;倒班生产员工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3) 非工作时间员工不得入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入厂,必须经车间、部门主管同意,并进行工号登记方可进入,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4.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来访人员,需先在门卫等候,保安必须先与负责接待人联系并得到同意、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会客单)、佩戴“访客证”、 “门禁卡”进入公司内。出大门时必须凭接待人签字确认的会客单、“访客证”、“门禁卡”一同交回门卫值班室。

  (2) 在非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以及节假日,若因生产(工作)急需要进入厂区,必须先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主管或联系人通知安保部门,征得同意后在门卫办理工牌号登记手续。

  (3) 凡是外来的建筑、生产工程、安装等人员进入厂内,必须提前1-2个工作日在公司EHS部门、安保部门备案登记,包括指定的作业场所、周期、携带工具物品、人数等,凭有效证件办理出入证。施工期间公司保安人员履行检查、监督所有施工等人员遵守公司进出管理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4) 施工人员如果随身携带工具的,需要将物品清单提交给保安人员,方可进入指定工作场所。在离开工厂时保安应该检查其携带物品是否相符,否则不予放行。

  (5) 外来施工人员,与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相同;如有因工期要求原则上最长下班时间不得超过17:30分,在非常时期必须要下班后延长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事先书面填写《外来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延长施工/安装、维修备案申请表》报安保部门同意,方可实施延长工作,且每天施工结束其全部人员必须由带队负责人统一出厂。

  5.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公司人员)。

  四、车辆出入管理

  1.本单位车辆外出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随车人员需要有出门证),对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外出,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凡是外来小车、货车、垃圾车、建筑工程车、其他特殊车辆进入厂区,按现行发放A、B、C车辆通行证的行驶线路规定执行,具体由保安根据驶入厂内车型、车种确定发放通行证,并向来客介绍车辆驶入的线路,若外来车辆不按规定行驶或停靠,将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3.凡是外来送货、提货、抢修、工程车辆进入公司前,都应该介绍或出示送入或带入的货物及物品,并接受保安的检查与核对,否则在出门检查货物与出门证不相符的将对其扣留。

  4、车辆登记后进入厂区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与停靠,未经批准安保部门主管/经理批准,不得随意驶入生产区域。

  5. 员工及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外来访客小车仍按原规定一律从薛典北路东大门进出;从20xx年4月25日起,凡是外来送货、提货车辆(包括送/提货小车)、建筑工程车辆、垃圾车辆等一律从新庆路南大门进出;其他特殊车辆根据需要经相关部门或安保部门同意由门卫指定入内。

  6.新设立的南门卫开放时间:早上8:00——17:30分。

  7.门卫保安有权对进出公司内所有机动、非机动车辆的进行检查与指挥,驾驶者应予以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可拒绝进出。

  8.上下班前后、休息日因加班,属于生产急件的货物车辆进出按照平时规定管理;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受理车辆出入厂区。若遇紧急特殊情况,相关部门主管应该事先通知安保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可作为特殊放行。

  9.公司员工私人车辆驶入厂区需停靠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外来小车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停靠在客户停车区域内;对于乱闯、乱停不服从安保人员安排的,将按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10.政府等特殊车辆保安应灵活处理,放行后立即致电相关部门或者有关公司领导。

  五、物资进出管理

  1.设备出厂时应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门证;其它物资应有相关部门主管或授权人签发的出门证(并附物资清单);废旧物资出厂应有物流部门的出门凭证;所有物资出厂应经保安核实名称相符、数量一致后可放行,如与出门凭证不符,门卫不予放行。按财产归属管理权关系,凭单位(部门)出具出门证或证明放行(不能以个人签名)。布勒其他公司均要遵守我公司门卫制度。

  2.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时间,原则上不接受车辆、生产物资、其它施工物资出入手续(如遇特殊应急情况),有关部门主管必须在下班前事先通知安保部门并经同意,同时还要有相对应员工负责接应,方可进入厂内。

  3.运送易燃、易爆然物品出入门口,严格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六、异常情况处理

  1.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门岗必须扣留车辆、人员并做好登记,同时第一时间通知上级主管。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物资与出门凭证名称、数量、零配件不符;

  (2)驾驶员或发货人员不允许保安按规定执行检查;

  (3)驾驶员或发货人员与门岗出现争执、侮辱、威胁门岗保安人员。

  2.发货人员的任何要求,解释对门岗保安均无效,发货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公司物资流程管理制度。

  3.门岗保安工作只对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无权处理异常情况。

  4.门岗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礼貌待人,员工和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本规定,尊重和支持门卫保安人员的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安保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和发布,相关条款解释权属安保部门。

  无锡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8日

门卫管理规定 篇8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区物业管理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全面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督。

  (二)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并登记造册。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并登记。

  (六)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七)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自管会。

  (八)自管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管理办法

  (一)值守时间。

  全天24小时。加强班16:00-04:00。每晚就寝前,要巡逻、巡视小区各区域一次。

  (二)大门管理。

  05:00-08:00大门敞开。

  08:00-11: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1:30-12:3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2:30-14: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4:00-15: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5:00-17: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7:30-19: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9:00-23: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23:00-05:00两门双闭。

  (三)门前灯管理。

  19:00-23:00保持照明状态。

  若非人为因素遭损坏,须由门卫照价赔偿。

  (四)其它事宜。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2.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自管会,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各单元住户男女姓名和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管理制度自管会将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门卫管理规定 篇9

  一、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小区常住人员的出入管理,查验非常住人员临时通行证;

  (二)负责外界来访小区人员的查问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月收取停车费;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 按时开关照明灯、水泵;

  二、管理办法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白天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查1次,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1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2.门卫对出入小区人员、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外等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出入小区车辆进行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对有明显标志的公务人员、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邮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可免于登记通行。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保安员要准确及时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况。

  3.门卫有权对所有搬进(出)小区的物品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应拒绝搬入。小区住户凡有大件、重要的物品搬出本小区,必须由住户本人亲自在小区门卫室申报登记,经值班保安检验确认后准予放行。

  4.要熟悉小区安防设备分布情况,按时开启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

  5.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在册。

  6.保持保安室内部、电动门的卫生清洁和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安室严禁吸烟,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7. 凡因门卫人员责任,小区发生盗抢、伤亡、火灾等事件,责任门卫人员应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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