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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门面转让合同3篇(2023年)

时间:2023-10-13 17:20:27 浏览次数: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门面转让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3篇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____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

  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

  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篇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石竹新花园秀竹苑39号铺

  二、转让费用为 支付给甲方¥35000元整。门面交接在本协议签订后 20xx 年 5 月 20 日完成,且当天支付给甲方余款¥200元整。

  三、门面转让交接完毕后,该门面的承租权及经营权利

  四、因甲方未征得门面出租方故

  五、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如该门面所有人继续与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协助乙方继续租赁该门面,由甲方代替乙方签订门面租赁协议,但门面的经营权和承租权归属乙方。

  六、如乙方在协议期内需转让该门面,甲方同意受让方也可享受甲、乙双方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的权利。

  七、甲方剩余租期为月。甲方已支付的房租自xx月20xx年xx日共计xx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该押金在甲方与方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由甲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接手前该门面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权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2、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当事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甲方同时收到乙方到账的首付租金和押金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已经过该门面所有权人表现同意。

  2.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该门面所有权人双方之间原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乙方与该门面所有权人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注:甲方保证:乙方能继续享有甲方与该门面所有权人原协商的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价格和方式,并继续拥有承租权利与转让权。)

  二、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该门面所有权人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注: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新签租赁合同划分。)

  三、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1000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1.转让门面定于年 月 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该房屋所有权人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约定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7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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