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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2-06-11 09:10:08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供大家参考。

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面试工作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辽事通健康码”(绿码);(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4)本人 24 小时内阜新地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返阜考生须同时持连续三天阜新地区核酸检测记录)。

 特别注意: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为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2.考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或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 3 .无疫情省份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和阜新以外其他城市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 须 提前三天抵阜,连续进行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并 不得随意流动,不得参加与本次面试无关的活动。

 所有外地返阜考生须于抵阜前三天向居住所在社区进

 行报备,具有重点关注地区和重点管控地区轨迹的考生须同时向市 人社局 进行报备 ,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监测。

 。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 14 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 12345 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考生应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考生应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迟到责任自负。

 二、面试当天具体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一)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

 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出示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符合要求,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面试。

 (三)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考点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3.考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或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具体区域范围以阜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4.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城市、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经防疫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6.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疫情防控要求。

 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阜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面试当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答题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四)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面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五)面试结束时,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确保人员间距。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考生参加面试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或后期聘用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具有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情形的考生,若进入考点考

 场,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和阜新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通告。

 (四)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阜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阜新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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