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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3篇

时间:2023-04-30 11:25:04 浏览次数:

篇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人因身体原因/陪护家属确需前往临时管控区。此前已知悉

  区及居住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在此郑重承诺:

  (-)本人近7天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等症状。

  (二)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到达区后将闭环前往医院,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除医院外的其他地点。

  (三)本人将闭环回到居住地,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居住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本人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

  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时间:2022年

  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持一份。

篇二: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防疫承诺书(共3篇)

  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

  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

  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

  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

  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

  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

  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

  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

  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篇2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

  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

  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

  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

  2013年月日篇3本人向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主动接受有关动物防疫部门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识。

  三、做到具备动物经营运输的专用车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品,具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隔离差昂所。

  四、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县引进非种用、乳用动物时,须先在调入3日前向调入3日前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调

  入地24小时内要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经隔离观察15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

  六、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时,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

  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购、贩运动物时,本人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动物圈舍,避免与动

  物直接接触。

  八、收购动物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离开。

  九、建立动物购销台账,详细载明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

  数量等情况。

  十、上市交易动物时,必须报告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证验物。

  十一、不转让、买卖、涂改、伪造检疫合格证和免疫标示。

  十二、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

  理”原则进行处理。

  十三、不贩卖国家规定应免未免或无免证明和免疫标示的动物,不贩卖患有疫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贩运在已

  划定为封锁区域内的动物。

  十四、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

  十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服从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做好自身和运输车辆消毒,积极协助追朔疫源,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承诺人:日期: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篇2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

  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2013年月日

  篇3本人向承诺如下: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主动接受有关动物防疫部门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识。

  三、做到具备动物经营运输的专用车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品,具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隔离差昂所。

  四、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县引进非种用、乳用动物时,须先在调入3日前向调入3日前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调入地24小时内要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经隔离观察15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

  六、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时,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购、贩运动物时,本人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动物圈舍,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八、收购动物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离开。

  九、建立动物购销台账,详细载明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数量等情况。

  十、上市交易动物时,必须报告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证验物。

  十一、不转让、买卖、涂改、伪造检疫合格证和免疫标示。

  十二、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

  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十三、不贩卖国家规定应免未免或无免证明和免疫标示的动物,不贩卖患有疫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贩运在已划定为封锁区域内的动物。

  十四、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

  十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服从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做好自身和运输车辆消毒,积极协助追朔疫源,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日期:

  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复工承诺)-个人防疫承诺书

  疫情防疫承诺书(共5篇)

  动物防疫员承诺书

  客运驾驶员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

  企业防控疫情承诺书

篇三: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以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一、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并且全面,如有虚假或不全面,本人或本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二、严格执行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复工复产;

  三、复工复产前做到“五个到位”,向公共服务中心及电子商务办公室申请,取得同意后实施复工复产;

  四、严格落实本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职工的情况调查、体温检测、核查、消杀、管理和异常情况处置等措施;

  五、坚决落实麻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电子商务办公室及公共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六、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必须服从园区统一管理,接受办公场地统一调配;

  七、已落实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措施;

  八、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及其他制裁措施。

  承诺人签名:

  2022年__月__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企业正常有序开工生产,根据《__》和《___》要求,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我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厂区全封闭,员工全覆盖,车辆全过程”等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具体承诺如下:

  一、做好厂区全封闭管理工作

  (一)做好厂区防护

  1.落实体温监测制度。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出厂区,如发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马上做好隔离工作,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做好室内防护管理。在复工前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之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食堂、电梯、卫生间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对生产有密闭要求的车间,要考虑病毒传播的风险,专门制定车间防护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摆设和使用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有效使用。

  3.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员工佩戴口罩上班。根据情况调整员

  工工位布局,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车间与车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尽可能减少接触,不乱串岗、串门,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离开辖区。

  4.尽力错峰上下班。分时段、分批次错峰上下班。提倡员工采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商务洽谈,减少人员接触。

  5.强化安全生产。在复工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疫情防控安全与企业生产安全同落实。

  (二)加强就餐防护管理

  1.合理调整供餐方式。企业安排的用餐实行分散用餐,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严格控制食堂用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就餐。

  2.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天上岗前进行检查,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用餐,排队候餐应保持一定距离,增设取餐窗口,避免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

  3.强化食堂环境管理。操作间保持清洁,餐厅保持通风、定时消毒,餐具饮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鼓励员工自带餐具,食堂备足洗手液、一次性纸巾等防范物品。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厨垃圾。

  (三)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1.细化宿舍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了解企业安排的住宿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员工之间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集聊天、不打牌、不打麻将等;加强宿舍卫生巡查,保持宿舍清洁、通风,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公共卫生间要专人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格管控健身房等配套设施,避免人员聚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到设置宿舍隔离区,用于员工医学隔离观察。

  2.引导做好居家防护。员工在外居住的,督促他们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措施。增强员工居家防护意识,疫情期间尽量少出门、不聚会、不访友。

  二、做好员工全覆盖管理工作

  (一)加强员工健康防护管理

  1.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是否到过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是否与湖北和武汉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或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接触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遇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

  开(复)工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采取企业工作人员询问和个人主动报告相结合,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如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情扩散。

  2.实施分类管理。(1)在_省域内但在_市域外的员工,返城后须隔离观察7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2)在_省域外的员工(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除外),返城后须隔离观察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3)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工,等待通知。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并就近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疑似病例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减少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客户面对面往来,提倡线上办公、线上洽谈、线上交易,尽量减少人员来访,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厂。取消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尽量减少省外出差和小型会议。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管理系统、发放防控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员工防控意识,督促员工按照有关部门的防护指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每位员工使用。落实员工日常测温、环境卫生、及时就诊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防控保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切实保障员工等合法权益。有条件时,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

  三、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不得入城。

  (二)车辆入城

  1.遵循车辆报备制度。本企业车辆入城时,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报备相关信息。车辆到达时,由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中途不停靠。

  2.严格防疫措施。做好人员防疫,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因货物装卸、货品检验、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下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做好车辆消杀,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车辆离城

  1.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不住宿)。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离开,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住宿)。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在报备计划时间内,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不发生密切接触,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承诺单位(责任人):__公司(公章)

  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2022年_月_日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

  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加之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提高。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将全力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郑重承诺:

  一、我会向学校如实汇报自己是否外出旅行居住的情况,保证绝无隐瞒。我对自己所报告旅居史、接触史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二、我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承担防疫职责,不推诿、不扯皮,尽心竭力,全力以赴履行岗位职责。

  三、健全完善健康信息管理机制,对班级的学生信息进行全

  面摸排,分类建立学生信息台账,持续跟踪掌握学生健康状况,确保学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对须离校返回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学生,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完善健康信息台账,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于抵烟前3日,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单位申报,并上报级部。

  四、若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一律禁止到学校。

  五、主动、系统学习新冠肺炎病毒感染防护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和落实好重要环节的洗手、消毒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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