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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正式)【精选推荐】

时间:2022-05-24 13:15:04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议管理制度(正式)【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会议管理制度(正式)【精选推荐】

 

 注:

 1、此份为试运行文件,该流程/制度负责人为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修改、维护流程/制度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指导; 3、精细化管理前文件若同本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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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博企业管理研究所

 克诺五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0 1.0 目的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规范与会议有关事项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0 2.0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会议,包括各部门会议、跨部门会议、公司专题会议、临时会议等。

 0 3.0 职责

 3.1 会议组织人和主持人

 3.1.1 确定会议目的; 3.1.2 确定会议议程及参会人员,审核会议通知; 3.1.3 控制会议节奏与进度,把握会议重点,控制发言人发言时间和内容,不偏离主题; 3.1.4 根据《会议通知/签到表》,明确并掌握会议时间,尽量确保会议不超时,视会议情况需要,若需延长会议时间,主持人应至少提前 15 分钟知会与会人员; 3.1.5 确保会议不受干扰,主动处理解决“干扰性”行为,例如:窃窃私语﹑故意刁难﹑逃避责任﹑急于了事和专横自大等; 3.1.6 平衡发言,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群体力量; 3.1.7 善用群体专长,增加每位与会人员对会议结论的支持; 3.1.8 确保会议结束时提出未完成事项,同时责任明晰,明确具体完成期限; 3.1.9 会议不能准时召开等其它变故的事前协调; 3.1.10 会议纪律的监督执行; 3.1.11 会议记录的签核; 3.1.12 会议决议或对策实施效果的跟踪、验证; 3.2 会议通知人

 3.2.1 拟定会议通知(含会议议程); 3.2.2 确保通知到位,每位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通知上签名(也可通知部门领导并签名,由部门领导负责转达到位本部门相关参会人员); 3.2.3 异常状况及时告知会议组织人或主持人; 3.2.4 会议因故取消或延迟等,应至少提前半小时通知相关人员; 3.3 会议记录人

 3.3.1 组织与会人员签到; 3.3.2 现场记录会议内容和会议决议等重要事项(文字记录); 3.3.3 会议记录(决议)的发放; 3.3.4 检查﹑协调和跟进会议决议执行状况;

 3.3.5 向主持人汇报会议执行状况。

 3.4 参会人员

 3.4.1 会前准备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带笔记本做好记录; 3.4.2 准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3.4.3 会后传达会议精神并进行工作安排,付诸行动; 3.4.4 因临时或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准时参加会议或缺席时,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告知会议主持人,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委托职务代理人参加; 3.5.5 严禁向他人请假或代请假。

 3.5 其他

 3.5.1 可提前预知需要召开的各部门会议、跨部门会议、公司专题会议等,会议组织人或主持人必须在每周四上午 11:00 前将下周会议安排及有关事项告知人事部,由人事部统筹安排并协调会议时间和会议室安排,避免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冲突,并统一拟定《周工作会议安排表》,每周五上午 12:00 前下发至相关部门和人员,各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参会准备;若需临时更改会议时间,会议组织人或主持人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告知人力事部进行统一协调,确保各项会议的正常召开。

 3.5.2 若需召开临时会议、紧急会议、生产现场会议等时,会议组织人或主持人在不影响提前安排的正常会议的情况下,可自行组织召开,除通知方式外,其他规定必须按照本文件执行。

 4.0 会议纪律规定

 1 4.1 纪律规定

 4.1.1 保证会议不受干扰; 4.1.2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 4.1.3 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交头接耳; 4.1.4 会议期间禁止接听电话,与会人员确有紧急事情处理,需要接听电话或遇突发事件急需处理时,必须举手示意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到会场外的地方接听、处理; 4.1.5 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许可,不许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 4.1.6 需要提问或发言时,必须举手示意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或在主持人的安排下发言;

 4.1.7 会议准时开始,会议时间由主持人按议程情况控制; 4.1.8 已通知应参会的人员,若因临时或突发事件不能准时参加会议或缺席时,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告知会议主持人,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委托职务代理人参加,严禁向他人请假或代请假; 4.1.9 与会人员必须提前 5-10 分钟签到,确保会议准时召开。

 5.0 管理约定

 5.1 凡会议迟到 30 分钟内的人员,向员工基金乐捐 10 元/次;超过 30 分钟、未向主持人书面请假并同意或缺席者,按旷会处理,向员工基金乐捐 30 元/次; 5.2 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擅自早退会议的,乐捐 30 元/次; 5.3 逾期未完成会议决议事项且无正当理由和依据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乐捐 10 元/项,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5.4 会议记录人未在会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会议记录、决议并呈报主持人确认后分发至相关部门的,处 10 元/次乐捐; 5.5 会议期间,凡手机或通讯设备铃声响者,乐捐 10 元/次; 5.6 会议主持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议,不得超时,超时处 5 元/次乐捐; 5.7 未经主持人同意擅自发言的,处 5 元/次乐捐; 5.8 在会议上有骂人、拍桌子、扔物品、中途恶意离场及其它严重扰乱会议秩序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以 200—500 元/次乐捐; 5.9 违反其它会议规定(纪律)或未履行相关职责的(如未传达会议精神或未安排会议要求的内容),视情节轻重处以 10--20 元/次乐捐; 5.10 所有乐捐以现金形式上交。

 5.11 除早会、生产协调会、现场临时会议,高层内部会议、部门内部会议以外的跨部门正式会议必须有会议议程,未制定会议议程的会议组织人,处 10 元/次乐捐。

 6.0 相关 表单

 6.1《会议通知/签到表》 6.2《会议记录表》 6.3《周工作会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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