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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普法事迹8篇

时间:2022-02-22 01:06:34 浏览次数:

小学生普法事迹8篇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1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的栋梁。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小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也是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通过看了《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才深深了解了法律及受到了教育,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我们应全面普法,从小养成知法、守法的好品德,让每一个都有自我保护意识。如:《义务教育不开除》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有的教育不让学生参加考试、停课、劝退等,这些都是属于变相剥夺或限制学生受教育的情形,实际上导致了未成年学生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不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开除学生,随便处分学生等这些事,就是侵犯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再比如:《父母离婚义务在》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说尽管父母的婚姻关系结束,但是孩子和父母的血缘亲情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即使父母离了婚,但是他们仍然还是我们的爸爸妈妈,还要对我们进行抚养教育照顾,不能以离婚为理由不抚养孩子。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父母离了婚,也要抚养我们,不要以离婚为借口而不抚养我们。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监护人,必须照顾、抚养我们。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是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治本之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强调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施教的原则。普法安全教育对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得到了心灵上的洗礼!

在我们成长环境中,围绕未成年犯罪预防等方面的话题很多很多,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教育我们对社会有责任感,在法律的保护下,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3

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历史经验表明,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繁荣昌盛和稳定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有几个重要的条件,即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要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有?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还要求全民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而要增强全民的法得意识,就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是百年树人的重要?环,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掌握?定的法律知识,具有?定的法制观念,具备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这对他们成为?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提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实际上也是中小学教育的目标。但是,任有少部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社会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风气影响,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在一些中小学校园中时有发生,一些中小学生甚至误上犯罪道路,这已成为困扰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因此,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违法,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4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始终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在这本书中,记录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每读一遍,都会从这本书中发现新的知识,新的内容,新的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在如今社会中,有许多不良青年,把一个个在快乐中学习和生活的青少年引入歧途。这正是因为青少年们不能阻挡别人的诱惑,在稚嫩的心灵中,不能时刻记着自己的守则而导致的种种不愉快。我们要从小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要成为一个良好的习惯,成为一个大家心里时时刻刻想着的习惯。说到法律,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都会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俗活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它是大家都要遵守的纪律,千万不要说自己是一个孩子,,法律便跟自己没有关系。其实,法律,时时刻刻地停留在人们的身边,你一不小心,便会触犯它。

所有的事情,都是在生活中发生的:那天放学后,我的同学陪我去买作业本。走到商店门口,她突然间说:“我看上了一个玩具,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拿出来了,可就差两块钱,你能不能借给我?”朋友有难,自然要帮,于是,我便爽快地答应了她。走进商店,她给我指了指她看上的玩具,我看了价钱后,仿如晴天霹雳,235元!这么贵的东西她都要买?我立马跑过去质问她:“235元!你哪来的这些钱?”她看到我的表情后,仿佛是做贼心虚,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句:“这。。。这是我。。。的零花钱。”我一看她那大惊失色的表情,便知道这钱来头不简单。于是我便问他,这——是你的钱吗?经过我的再三质问,她终于低下了头:“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的,其实,这不是我的钱,昨天,我趁我爸妈都去上班的时候,再床垫底下偷拿了300元,我知道错了。。。”她一边抽泣一边说着。没关系,人人都会犯小错,只要你虚心改正小错误,就不会酿成大错误的出现,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总是偷偷摸摸的,要记住一点,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如果你真得喜欢那个玩具,你可以跟你的爸爸妈妈商量,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成果。她听了我的话,立刻擦干了眼泪说:“谢谢你,谢谢你指出我的缺点与不足,我一定会把钱还给我的家人,从此以后,都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她说罢,便跑回家把钱放回了床垫底下。我想,如果没有人教导她的话,那在以后的生活中,就会又出现一个小偷,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点不美丽的色彩。

爱德华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普法先行,关爱明天。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一齐创造美好的法制社会吧!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从前我不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但是现在,读了《普法教育读本》后,我改变了我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善于思考,你总会发现它的!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5

2月26日下午,我们卖鱼桥小学204班多彩阳光小队7人,一起参观了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带着我们参观了整个教育基地。在大厅,我们观看了视频短片,了解了哪些行为属于青少年犯罪,我们不能做,遇上了之后,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在询问室、讯问室,了解了为保护青少年,房间里摆放的是圆桌,意味着平等;还有些花花草草,让人温馨;讯问室的墙壁是软的,不会让人觉得冷冰冰,同时也能防止青少年自我伤害。在会议室,了解了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学校代表等角色的含义,也明白了调解和审判是不同的。在活动室,里面有沙盘、小人、桌子、椅子等一些玩具,是为犯了错的青少年做心理咨询和疏导用的……

我们还模拟了法庭的审判,对一名偷了手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判罚。我们7个人每人都领到了一个角色,有代表法院判决的审判长、审判员,有代表检察院提出诉求的公诉人,有进行法律援助的辩护人,有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还有被告人和法定代表人。我们模拟了从开庭到发言陈述、法庭教育到最后宣判的整个过程,我很幸运,模拟的是审判长。这是我第一次当小法官,刚开始我非常紧张,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后来我慢慢进入了角色,也渐渐明白了审判长是这个法庭的头号主人,在场的所有人都要听从审判长的号令。桌上的法锤,更是象征着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在法锤的一锤定音下,被告人被宣告有罪,付出了应得的代价。

模拟法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增长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不能做伤害别人的坏事,如果做了也要认错改正,还是一个好孩子。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我要当一名真正的法官!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6

法律,这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了。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轻到重,法律必须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就像鲁迅先生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在后而凡是举”。“立人”的意思完善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有,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当知识达到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己,不违背自己的良知。

人不仅要只法,还要做到尊纪守法。虽然我们从小就接触法制礼仪教育,可是仍有很多同学随处丢弃纸屑,饮料瓶、等。当我们听着某些同学嘴里吐出的脏话,怎能不叫人痛心疾首呢?难到我们真的就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法律是社会的保障,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和法律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法律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和平,否则我们的生活还会继续有秩序吗?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做任何违背法律的事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从你、我做起。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7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而在如今的中国也有着很多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而我们,祖国的外来。更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着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所以,人人都要学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小学生普法事迹篇8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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