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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精选推荐】

时间:2022-10-22 13:4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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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精选推荐】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

  信访三级终结有关问题与计策

 zhzhdy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承继复兴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到安徽崛起实践中。我省信访各部门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部门,要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带头执行,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进信访事业进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办好每一封来信、接好每一次来访、查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个诉求,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树立科学的进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任何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的进展,都不是科学进展。要积极畅通与规范群众信访渠道,探索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信访问题解决与终结机制,扎实做好信访事项终结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最大限度操纵信访“增量”、减少信访“存量”,妥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要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守门接访为主动探访,提高信访工作效能。要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为推动全省信访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所谓信访事项三级终结,是指同一信访事项通过有权机关的

 办理、复查、复核后,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与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与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社会与谐稳固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密切党与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信访工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从近年办理信访事项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假如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办理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与工作责任不到位。一是有些行政机关在受理群众信访诉求时,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感、紧迫感不强,没有认真听取信访人情况反映,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没有按规定的法规、政策程序办理,仅仅是简单的维持,不敢碰硬纠错,草草应付了事。二是有的领导不重视信访“三级终结”,认为意义不大,对复查复核工作应付了事,对复查复核专(兼)职人员及机构设置等都没有考虑。

 2、信访事项“三级终结”断裂与误区。尽管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已实施五年,但由于多种原因,推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没有完全走上正轨。一是下级办理机关与

 上级审查机关不衔接。一些信访事项在基层办理比较到位,办理结果也已通报上级部门,但由于信访人期望值过高,屡屡越级上访,上级部门没有认真地调查熟悉、及时与下级办理机关沟通,将该问题转交当地政府限期办理的函件交给上访人,给基层造成很大压力,而信访人又对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产生了误解。二是一些信访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学习《信访条例》,对信访“三级终结”程序不甚懂得,片面认为要走完三级,才算案件终结,造成部分信访事项反复在程序旋回,没完没了,甚至将法院终审判决的案件再作所谓三级终结。三是信访人不认定“三级终结”。有些信访人的诉求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诉求,他们坚持认为就要由信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没必要走那么繁琐的复查、复核程序,甚至把“三级终结”程序误认为是信访部门推卸责任,不听信访干部解释,坚持缠访闹访。还有一些信访人虽愿意走“三级终结”程序,当他们一旦进入就不能理智面对复查、复核结论,不愿意走法律诉讼渠道,依旧上访等等。四是信访人要求过高,难以终结。如 XX 县区牛家礼、巢湖县王翠秀等多次到省、市、县反映医疗纠纷问题。对该问题有关部门受理作出较公正处理。对其信访人每次上访每次给钱而了事,反而助长投诉人更高要求,有关部门与信访部门人员不管如何疏导、解释,就是不服。信访人尽管走“三级终结”程序,但至今仍未息诉息。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问题的计策

 1、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各级行政机关与信访部门要明确认识做好信访办理、复查、复核工作是构建信访新秩序,促进与谐信访、依法解决问题的重要工作。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把落实这项工作与落实科学进展观、解决好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保护社会稳固紧密结合起来,重在解决信访问题与“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上下功夫,确保信访“三级终结”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专门机构或者设定专门人员负责做好这项工作,推进信访“三级终结”工作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以习惯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

 2、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宣传。一是各级行政机关及信访部门干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学懂弄通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全面内容,熟悉“三级终结”办理程序,举办专门培训班,研究探讨“三级终结”有关问题,推进这项工作常态化。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三级终结”办理程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结合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路线图”,让信访人懂得什么是信访“三级终结”、什么是“路线图”,正确对待自己诉求进入法定办理程序后的结论。三是提升“三级终结”的法律地位与理论指导,要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树立对办理信访事项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领会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的内涵,把好“三

 级终结”的审查关、调查取证关、办理时效关、复查复核关

 与答复意见行文关等。

 3、认真对待初信初访,提高初办质量。在信访实际工作中,有许多信访问题在首办时就能够得到解决,没必要都进入“三级终结”程序。这就要求行政机关与信访部门干部要认真做好最前沿、最初始的化解工作,力争信访问题得到一次性解决,一次性息访。

 4、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依法治理。要重视做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后期的工作。实践证明,多数信访事项通过“三级终结”办理程序,信访人息诉息访。但也有少部分信访人仍然不服,会继续缠访、闹访或者越级非正常上访。关于这些情况,务必分别认真对待。关于确有困难与特别困难的信访人,虽有继续上访的倾向,但没有作出违法信访的行为,应积极主动做好教育疏导与思想转化工作,在不突破法律法规与政策底线的前提下,设法帮助信访人摆脱逆境,以人文关怀促其息诉息访;关于信访人的诉求没有被行政机关支持,暂无政策法律根据能够解决的,应当积极帮助信访人通过其他能够解决的途径化解,并耐心做解释与思想转化工作,或者通过其亲友说服动员,促其息诉息访;关于不符合政策法律提出无理要求或者过高要求,想通过闹访、非正常上访达到其目的的,应当予以严肃的批判教育,构成犯罪的,务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强化工作责任,实行年度考评。要坚持“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终结”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三级终结”工作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与责任人。要把责任制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对工作负责、办理绩效高、群众满意的要予以通报夸奖,对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要把责任制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对工作负责、办理绩效高、群众满意的要予以通报夸奖,对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刁难信访人、渎职失职或者徇私枉法,造成冤假错案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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