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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8篇

时间:2022-10-22 18:05:03 浏览次数:

篇一: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 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 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 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 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 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 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 盖章。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 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 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 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 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 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 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 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 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 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 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 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 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 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 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

   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 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 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 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 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 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 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 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 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 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 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 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 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 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 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 管的全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传 递交接: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无 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

  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如 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 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的要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 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在启用 账簿前必须与客户沟通,以便设置具体账簿。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 户的记账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

   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 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 再填。

  (2)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 重和负责。

  (3)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当记账人员或客户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 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 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 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 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

   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 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 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 账薄的记账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 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账人员 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 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记账业务负 责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 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 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本记账单位针对账目的 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时间登记账簿,如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每十五天 登记一次,月底结出余额,与客户核对。其余账簿每月初开始登记上月 的记账凭证,每月 20 日前登记完毕。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 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 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

   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 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 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 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 按照红 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 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 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 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 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 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 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 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

   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 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 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 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0)定期打印。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 应当定期打印”;本记账单位根据需要按账簿的不同做了规定,现金日记账 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月末打印一次,便于与客户出纳核对。其他账簿年 终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 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 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 整也不利。

  14.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发 现记账错误时,根据账薄错误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画线更正法。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可采用

   此法。更正时,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以示注销。划线时, 要划去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然后,在红线上 方空白处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 责。

  (2)红字更正法。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或借贷方向错误,或 金额记录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可采 用此法。更正时,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 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 XX 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 记入账,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 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3)补充登记法。记账以后,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但所 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 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这样就补记 了少记的数字,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采用此法时,必须在补充记账凭 证的摘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 耗;财务人员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

   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 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 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余 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 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要求财务人员每半月盘点 一次,并与记账人员核对。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 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 调整。

  要求财务人员每月与银行核对,以控制错误的发生。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对,确 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规定 企业每月底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控制财产物资的损失。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 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 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 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 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是提高业务质量、防范代理记账 风险的可靠保证。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计法律政策,从 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建账前准备工作、质量控制稽核以及学习制度等 具体业务的各环节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保证代理记账的质量。

  1.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控制 (1)代理方与被代理方应签订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被 代理方应提供代理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

   料,代理方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登记帐簿、编制会计 报表等工作,并向被代理方提交帐簿、报表等资料,告知办理相关委托业 务。

  (2)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 字盖章。代理方及时整理并归档会计资料。会计事项处理完毕,有关资 料及时交回被代理方。

  (3)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终止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被代理方,其未 了会计事宜应写书面报告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2. 建账前准备工作 (1)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派合适的记账人员,记账人员要建立与企业相适 应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规模与业务量一般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 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册数也多。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及时 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 设账,记账。

  (3)根据企业性质及需要,确定账务处理程序。

  3.质量控制稽核

   (1)工作程序规范化,以防止差错的出现。公司的业务必须由主管负责人 委派指定人员跟单,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会计人员的工作不得私自交 换。

  (2)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责任,层层把关,建立三级质量审 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审查记账会计的工作并编制 对外会计报告,主管业务负责人复核对外会计报告,将最佳的服务提供 给客户。

  (3)建立例外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代理记账执业人员应及时 对执业中出现的例外事项、异常事项做出积极反应,强化自身的专业判 断,而且要及时向公司请示汇报。

  (4)主管负责人负责对外承接业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外私自承接业务, 以避免公司内部人员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防止其他人员私自承接业务 对客户不负责以及不顾事实配合客户处理业务的现象。

  (5)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行严格 考核。

  (6)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损失的, 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辞退。

   (7)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

  4.学习制度 (1)会计人员应针对不同对象和在会计实务中所遇到的带普遍性的问 题,确定其学习内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

  (2)应密切联系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会计理论和会计知识的实 际运用、现行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与执行等,学以致用。

  (3)学习的内容形式方法要有灵活多样性,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新的会计 准则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实务 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等,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采取集中培训或自学形 式。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 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 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在约定时间内交还企业。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 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 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 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4.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 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批准。

  5.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机内会计数据软盘等备份的会计数据,以及打印 输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数据。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 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

  6.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 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7.对采用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 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本代理记账公司规定,每月纳税申 报后对客户的所有资料用移动硬盘进行备份,并更新最新的资料。对会计 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保管截止日期是该软件停止使用 或有重大更改之后 5 年。

  8.系统开发资料和会计软件系统也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9.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由专人负责。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位 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登 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理 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记账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 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记账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 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 章、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 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记账人员交接,由 业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 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 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 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楚。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 态下进行交接。

  7. 业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和记账人员的情况 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 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 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 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 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篇二: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执业谨 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 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认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 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 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 务,全面认识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 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 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 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详细 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 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 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 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 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 背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 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 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 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 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无误。

  (3) 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 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 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 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晰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晰原始凭 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 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 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背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 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背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 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 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 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

  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峻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 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哀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 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晰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 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2) 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 账户,账户使用必须准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 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 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如果记账凭证是 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

  现收 01、现收 02… 现付 01、现付 02… 银收 01、银收 02… 银付 01、银付 02… 转 01、转 02 依此类推。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 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 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 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 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 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 是否准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晰,有关人员的签章是

   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记账 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 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 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 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 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 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 凭证的联次及流程,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 合内部牵制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2) 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人员协 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 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 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 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 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 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 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 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 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 代替。

   (3)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 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 “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 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发币 101.50 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 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1.25,汉字大写 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伍分。又如¥1500.38,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仟伍佰 元叁角捌分,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捌分。

  11.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 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晰,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 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 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 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准确地, 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会计 人员在启用账薄时,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 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 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 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 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峻。

  (4) 当记账人员或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 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一览表如下:

   单位名称合宗号账薄名 称目录号 账薄页数自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

   使用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 单位领导人签章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经管人员职别姓名 接管日期 签章 移交日期 签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 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 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 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 晰、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 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 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 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 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 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记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 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 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 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 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 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 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详细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

  一般情况下,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 账,日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根据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 额。经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专门人员,必须每日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 的实有数,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款。

   (3) 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 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 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 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 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 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 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 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 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 特别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 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 按按照红字 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 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 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 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 必要的防范措施。

  (8) 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 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 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 “0”应当放在“元”位。

  (9) 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 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 “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 “0”应当放在“元”位。

  (10) 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 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 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

   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 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 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 根据不同需要作了规定:

  (A)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 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合计 数,随时了解本月初到本页末止的发生额,也便于月末结账时,加计“合月 合计”数。

  (B) 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 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合计数,随时了 解本年初到本页末止的累计发生额也便于年终结账时,加计“本年累计”数。

  (C)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 可以只将每页的余额结转资页,如某些材料明细账户就没有必要将每页的发 生额结转次页。

  (11) 定期打印。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 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 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结无误。”之所以这样 做,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 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 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 发现记账错误时,根据账薄错误的详细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 画线更正法。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可采用此 法。更正时,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以示注销。划线时,要划去 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然后,在红线上方空白处填写 准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责。

  (2) 红字更正法。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或借贷方向错误,或金 额记录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法。

   更正时,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的记账凭证在摘要 栏内注明“更正 XX 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

   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账凭证并 据以登记入账。

  (3) 补充登记法。记账以后,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 但所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按照准确数字与错误 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这样,就补记了 少记的数字,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采用此法时,必须在补充记账凭证的摘 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账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 财政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 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 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 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余 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 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 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 行调整。

  (3) 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对各项财产 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对,确 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一般采

   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准确的基 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 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业款项清查表”,注

   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 回等到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本情况及明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1. 建立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审查 记账会计并编制对外会计报告,经理复核对外会计报告。

  2. 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行严格 考核。

  3. 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峻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损失的, 或严峻违背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辞退。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 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 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 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峻违法的 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哀 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 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 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 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 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批准。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 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

   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

  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 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 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 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 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 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 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 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 别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晰。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 下进行交接。

  7.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 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 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 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承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 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 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电脑记账操作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

  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 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别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 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 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刻与软件开发商联系, 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准确 性。

  3.次月 10 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 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啟和 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4.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 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5.防备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 机内帐簿;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7.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 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8.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常 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 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 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

   程中,要保证明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11.健全计 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

  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篇三: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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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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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前 言....................................................... 1 二、代理记账合同 ................................................. 2

  (一)合同内容 ................................................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 4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 5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 6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 7 (一)服务内容 ................................................ 7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 7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 9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 9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0 (三)档案管理制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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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 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 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 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0 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 财会〔2005〕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 账业务内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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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 作。甲方在每月 5 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 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 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 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 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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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四川省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 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 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 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 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 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 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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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

  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认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 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 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 相关业务,全面认识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 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 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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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客户税务报道,根据客户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 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用财务软件建账。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4、填制纳税申报表并申报。

  5、凭证/报表/账簿打印、装订与保管。

  6、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7、其他:如工商年检、汇算清缴、一般纳税人申请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1、外勤会计 对于新成立公司的客户,带客户税务报到;每月 1-5 号到指定客 户处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交主办会计做帐。

  主要负责代理记账客户票据的收取和初步整理。

  2、主办会计 根据外勤会计从客户处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 库单、领料单、银行回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 制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结帐;

  编制会计报表;打印、装订凭证,定期打印账本。主要负责做帐和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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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整理与装订,打印账本。

  3、总账会计 审核主办会计的凭证和账表,复核无误后,办理网上纳税申报、

  网上税款缴纳、协助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专项 检查和临时稽查。定期向客户提供财务报表、解答客户财务知识、并 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主要负责报税、客户沟通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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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 1 号-5 号) 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 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 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3、做账(时间:每月 5 号-10 号) 主办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编制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 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

  总账会计对主办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 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 通,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 患给予准确评估。

  4、报税、缴纳税款(时间:每月 10 号-15 号), 总账会计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给客户发财务报表,并就纳税 情况与客户沟通,在税务局网站上填制纳税申报表,网上缴纳税款。

  5、打印装订凭证、整理申报资料、客户回访(时间:每月 16 号 -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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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

  2、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加以改正。

  3、依法制止客户示意做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4、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5、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 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6、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7、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 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 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 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 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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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记载不明、不 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 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 财务报告的报告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篇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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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 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 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 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 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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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 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 字盖章。

  (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 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 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 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 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 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 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 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 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 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 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 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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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 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 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 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 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 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 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 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 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 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 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 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 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 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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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标准

  (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 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 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 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 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 凭证的内容相同。

  (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 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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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 保管的全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 传递交接:

  (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 2)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 无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 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

  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 如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 传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的要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 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篇五: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15.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账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 自然损耗;财政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 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 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 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 理:

  (1)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 记账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 “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 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 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进行调整。

  (3) 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 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 始凭证。

  (4)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准 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 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业 款项清查表”,注

   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 项、无法收回等到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本情况及明采取措施予以解 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1. 建立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 审查记账会计并编制对外会计报告,经理复核对外会计报告。

  2. 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 行严格考核。

  3. 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峻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 损失的,或严峻违背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 辞退。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 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 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 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峻 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 导人报告,哀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 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 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 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 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 批准。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 记账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 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 交给代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 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 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 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 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 内容。

  5.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 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 逐项核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 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晰。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 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7.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

   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 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 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承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 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 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电脑记账操作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 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 备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别确 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 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 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刻与软件 开发商联系,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 务资料和功能的准确性。

  3.次月 10 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 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 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 闭电源,设备的开⒑凸乇沼 ρ 细癜垂娑 ǔ 绦蚪行。

  4.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 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 作会计软件; 5.防备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 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7.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 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8.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 提条件,要常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齐,防止 意外事故的发生; 9.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 法修改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 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 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明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 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 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篇六: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 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 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 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 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 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 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 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 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 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

  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 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 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 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 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 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 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 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 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 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 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 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 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

   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 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 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 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 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 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 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 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 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 .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 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

   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 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 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 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传递交接: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签 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由经办人 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如客户资 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再由客 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 .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 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 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 .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在启用账簿前 必须与客户沟通,以便设置具体账簿。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户的记账人员完 成,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 要求是:

  

篇七: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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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认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 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 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认识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 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 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详细 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 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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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 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 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 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 背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 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 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 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 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无误。

  (3) 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 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 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 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晰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晰原始凭证的 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 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背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 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背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 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 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 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 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峻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 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哀求查明原因,追 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 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晰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 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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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 账户,账户使用必须准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 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 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 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如果记账凭证是 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

  现收 01、现收 02… 现付 01、现付 02… 银收 01、银收 02… 银付 01、银付 02… 转 01、转 02 依此类推。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 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 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 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 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 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 是否准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晰,有关人员的签章是 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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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 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 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 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 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 的联次及流程,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 部牵制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2) 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人员协 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 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 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 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 符号(如人民币符号“¥ ”)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 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 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 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 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 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 代替。

  (3)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 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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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 “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 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发币 101.50 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 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 1001.25,汉字 大写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伍分。又如¥ 1500.38,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 仟伍佰元叁角捌分,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捌分。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 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晰,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 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 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 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准确地, 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12. 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会计 人员在启用账薄时,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 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 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 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 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峻。

  (4) 当记账人员或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 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一览表如下:

  单位名称合宗号 账薄名称目录号 账薄页数自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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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 单位领导人签章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经管人员职别姓名 接管日期 签章 移交日期 签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13.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 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 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 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晰、 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 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 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 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员, 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 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记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 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 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 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 更改记账凭证。

  (2) 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 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详细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一般 情况下,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账,日 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 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经 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专门人员,必须每日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有 数,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款。

  (3) 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 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 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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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 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 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 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 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 特别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 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 按按照红 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 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 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 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 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 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 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 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 “0”应当放在“元”位。

  (9) 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 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 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 “0”应当放在“元”位。

  (10) 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 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 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 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 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 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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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 根据不同需要作了规定:

  (A)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 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 合计数,随时了解本月初到本页末止的发生额,也便于月末结账时,加计“合 月合计”数。

  (B) 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 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合计数, 随时了解本年初到本页末止的累计发生额也便于年终结账时,加计“本年累 计”数。

  (C)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 可以只将每页的余额结转资页,如某些材料明细账户就没有必要将每页的发 生额结转次页。

  (11) 定期打印。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 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 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结无误。”之所以这样 做,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 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 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 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 发现记账错误时,根据账薄错误的详细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 画线更正法。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可采 用此法。更正时,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以示注销。划线时, 要划去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然后,在红线上方 空白处填写准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责。

  (2) 红字更正法。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或借贷方向错误, 或金额记录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可采 用此法。更正时,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的记 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 XX 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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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账凭证并 据以登记入账。

  (3) 补充登记法。记账以后,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 但所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按照准确数字与错误 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这样,就补记了 少记的数字,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采用此法时,必须在补充记账凭证的摘 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 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账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 耗;财政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 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 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余 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 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 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 行调整。

  (3) 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对,确 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准确的基 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 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业款项清查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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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 回等到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本情况及明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1. 建立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审查记 账会计并编制对外会计报告,经理复核对外会计报告。

  2. 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行严格 考核。

  3. 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峻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损失的, 或严峻违背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辞退。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 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 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 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峻违法的 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哀 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 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 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 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 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批准。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 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 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 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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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 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 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 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 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 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 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 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 别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晰。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 下进行交接。

  7.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 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 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 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承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 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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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 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电脑记账操作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

  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 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别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 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 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刻与软件开发商联系, 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准确 性。

  3.次月 10 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 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啟和 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4.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 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5.防备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 机内帐簿;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7.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 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8.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 要常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 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 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 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明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 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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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晋江市易桥诚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日

  代理记账的好处

  第一、 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

  第二、 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

  第三、 政府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 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 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第五、 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代理记账的条件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 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 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 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 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 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 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由此可见, 代理记账的委托单位应该且必须是小型的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 户。至于什么是小型的经济组织,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一般可 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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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而且没有 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这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于 1997 年 6 月 19 日颁 发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中找到依据。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 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最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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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机构名称)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样本)

  请按照以下内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内容包括:

  (1)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应该包括核算质量、独立执业、资料管理、专业水平、业务承揽、执业纪律等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2)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流程<应该包括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流程、代理记账流程、归档流程、移交资料流程、信息反馈流程等项内容>;

  (3)业务质量控制规范<应该包括对业务质量承担领导责任、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点、质量监控等项内容>;

  (4)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应该包括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含保管期限和相应责任等)、查阅、会计工作交接等项内容>;

  (5)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收益分配、财务监督、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及会计报表附注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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