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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8篇

时间:2022-10-23 10:50:32 浏览次数:

篇一: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 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 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 发〔2002〕1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05〕60 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 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中共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 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 〔200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 府办〔2006〕25 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 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 号)、《关于做好企业退 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 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 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的企业为 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 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 发〔1994〕481 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 做 好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职 工 分 流 安 置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 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 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 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

   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 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 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 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 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 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 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 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 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 ×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 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 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

   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 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 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 例大于 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 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 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 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 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 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 ×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 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 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

   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 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 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10 号)要求办理依托 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 ×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 (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 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用为× ×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 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 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 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 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 (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 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 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 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 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 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 10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 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 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 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 据及金额。

  3.其中 5-6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 据及金额. 4.7-10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 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 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 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 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

   核的公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

  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 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 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 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 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

  

篇二: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

   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10号)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10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

   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1-4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3.其中5-6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4.7-10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

  

篇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 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 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 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 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

  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 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 1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 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5〕60 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

   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 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 〔1995〕22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 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 办〔200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 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 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 396 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 劳社函〔2006〕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 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 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 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 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 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 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 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 号)等文 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 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 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 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 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 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 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 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 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 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 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 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 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 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 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 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 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 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 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 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

   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

  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 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 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 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 ××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 号)要求办理 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 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 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 〔2006〕1010 号)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 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 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 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 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 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 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 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 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 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 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 10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 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 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

   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3.其中 5-6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4.7-10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

  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

  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考样本》) 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省 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 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退休 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签到 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据、涉及的政策法 规及具体内容。

  

篇四: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 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 发〔2002〕1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

  1/9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05〕60 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 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中共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 改 制 或 退 出 市 场 后 离 休 干 部 安 置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委 办 〔200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 府办〔2006〕25 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 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 号)、《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 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 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2/9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 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的企业为 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 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 部发〔1994〕481 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 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

  3/9

   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 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 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 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 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 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 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 ×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 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 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

  4/9

   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 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 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 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 例大于 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 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篇五: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 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 发〔2002〕1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05〕60 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 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中共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 改 制 或 退 出 市 场 后 离 休 干 部 安 置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委 办 〔200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 府办〔2006〕25 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 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 号)、《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 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 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 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的企业为 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 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 部发〔1994〕481 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 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

   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 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 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 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 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 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 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 ×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 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 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

   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 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 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 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 例大于 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 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 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 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 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 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 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

   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 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 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 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10 号)要求办理依 托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 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 ××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 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 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 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 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 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 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 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

   (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 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 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 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 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 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 10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 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 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 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 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 据及金额。

  3.其中 5-6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

   据及金额。

  4.7-10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

  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

  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

  定,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

  议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 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 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 核的公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 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 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 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 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 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

  

篇六: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括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职工基 本情况、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等内容。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

  年

  月

  日经

  一、前言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 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 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

  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

  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

  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

  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 争上岗。

  3. 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 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 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1. 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2)离休人员

  名、退休人员

  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2. 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名。

   (1)接收安置的职工

  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

  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四、职工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

  1. 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依据《劳动法》及省 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

  解除职工人数为

  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

  名,分流到社会的

  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A: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

  省

  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

  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

  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

  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

  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

  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

  人,

  总工龄为

  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

  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

  万元,

  医疗补助费为

  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职工

  人,总工龄

  为

  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

  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

  万元,医疗补

  助费为

  万元。

  B: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 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 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 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

  名,总工龄为

  年,费用

  万元。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

  的

  %。

  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

  2. 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

  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

  工

  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

  待遇。

  3. 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

  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

  规定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

  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

  动经费

  万元,支付退管机构;

  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

  人

  元,共

  万元。总费用为

  万元。

  4. 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

  人。

  (2)经

  同意,离休人员移交

  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总额为

  元。

  5.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原企业

  职工在社保局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

  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

  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 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 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6. 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

  名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

  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

  限)且解除劳动关系的

  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元,及其他医疗保

  险费用

  元。

  (3)按照

  的规定(附具体文件),

  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

  过渡性医疗保险金

  元,重大疾病补助金

  元,共

  元。

  7. 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安置总费用

  元。

  (2)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

  

篇七: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经 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 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 三个轮子”其中, 难度最 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 否的关键一环, 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 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 题。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 ________________ 市国企改制的又一 次尝 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 使新企业成为 本地经 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 家、省、市有 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 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 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 现有职 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 任人唯 贤、竞争上岗

   3、 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 政策应享 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

  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 以各种帮助。

  4、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 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 ___________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一) 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 _____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 名。

  2、 离休人员 _____ 名、退休人员 ________ 名。

  3、 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_ 名。

  4、 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 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 接收安置的职工 ______ 名。

  2、 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 ______ 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__ 名等。

  四、职工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依据《劳动法》及省 _________________ 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 ______ 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 ________ 名,分流到社会 的 _____ 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

  号)、省 _________________ 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

  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 产(工作)情况

  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 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

  平均工资的, 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

  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

  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 发。如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

  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 的增加

  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 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 _______ 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

  工 _____ 人,总工龄为 _______ 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 ________ 元,经济补偿

  金总额为 ______ 万元,医疗补助费为 _______ 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

  企业的职工 _______人,总工龄为 _______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 ________ 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 ______ 万元,医疗补助费为 _______ 万元。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 计

  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 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 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

   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 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 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 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 _______名,总工龄为 _______ 年,费用 _______ 万元。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 _________ 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 数的 ______ %。

  (二) 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 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 名。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 的职工 _____ 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 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 保经办机 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三) 退休人员安置。

  1、 本企业 ______ 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 ______ 规定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 手续。

  2、 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 _______ 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 退管活动经费 ______ 万元,支付退管机构;

  ______ 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 励金,每人 ______ 元,共 _______ 万元。总费用为 ________万元。

  (四) 离休人员安置。

  1、 离休人员 ----- 人。

  2、 经 ____ 同意,离休人员移交 _________ 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总额为 _________元。

   (五)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 原企业 _____ 职工在社保局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 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 欠缴社保费 _____ 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

  3、 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 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 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继 续为职 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费。

  (六) 参加医疗保险。

  1、 改制前 _____ 名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2、 按照 _____ 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 _________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 的其他年限)且解除劳动关系的 ________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金 _____ 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 _________元。

  3、 按照 的规定(附具体文件), 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 次性缴交过渡性医 疗保险金 元,重大疾病补助金 元,共 元

  (七) 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 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名,安置总费用 _______ 元。

  2、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_________ (附花名册)、预留费用________ 。

  3、 5-6 级工伤职工人数 ________ (附花名册)、预留费用 _______ 。

  4、 7—10 级工伤职工人数 ________ (附花名册)、预留费用 ______ 。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 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 _______ 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 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 ______ 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 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 ______ 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 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 _______ 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 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 ______ 万元。

  2、 职工安置费用由 ______ 支付。

  五、关于改制后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1、 因本次改制是资产整体出让方式,改制后原企业全部在册职工需变更劳动合 同,由改制后企业与全体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新公司在 登记注 册后 _____________日,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 原签订的长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变。原签 订的中短期劳动合同的,合同剩余期限不足 3 年的,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低于 3 年。职 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或者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10 年以内,或者军 转干部、复员军人在原企业属于初次就业的, 改制后其提出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 的,改制后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对于企业员工,改制后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进行经济性裁 员。

  4、 职工养老金一次性补齐,职工同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身份即实 行转换

  5、改制后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劳 动合同义 务,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几项承诺

  1、企业改制后,在职职工工资不低于现有职工待遇。

  2、 内退职工工资不低于现平均工资 _______ 元的水平。

  3、劳保用品、降温费、取暖费、保健费等劳保费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加班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公司热、脏、累、尘、毒等有害工种的定期检 查,防护 措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的 三期”保护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按规定 发放女职工生育住院补助费和独生子女费。

  七、关于方案的落实

  本方案由 ______ 负责监督落实。

  

篇八: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 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

  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 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 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5〕60 号)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 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 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 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 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 资 3 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 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 ×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 ××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 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 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 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 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及年递增 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 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 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 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 50%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 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 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 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 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 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 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 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文件规定项 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 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 共××万元。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人员移交×× ×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 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不足以支付 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 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 ×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 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 件),对距退休年龄 10 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 ×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 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 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 1-4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3.其中 5-6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4.7-10 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从×××中

   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大会 (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 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没有主管 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 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签到表、会议记 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 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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