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文范文 > 范文大全 > 对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思考(完整)

对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思考(完整)

时间:2022-10-23 15:40:04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思考(完整),供大家参考。

对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思考(完整)

 

 关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与思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但通过巡察也发现一些共性问题在被巡单位普遍存在,需要追根溯源,精准施策,现对六届**市委换届以来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换届以来,**市委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巡察机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推动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市委先后组织召开 21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解决了巡察机构办公场所、经费、编制、人员等问题;市委书记亲自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过问、协调、督办、解决巡察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先后作出相关批示 73 次。三年来,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立了巡察办机关和 5 个巡察组,以及 59 名组长、副组长人选库和118名巡察人才库,制定完善了巡察相关工作制度31个,建立健全了巡察监督体制机制,完善了“四项监督”体系。

 (二)实现镇(办)和市直单位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増强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三年来,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 8 次动员部署会、10 次书记专题会、18 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统筹谋划部署巡察工作,共组织开展了 9 轮政治巡察,完成了全市镇(办)和市直单位巡察全覆盖,巡察单位 73 个,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党员干部 1500余人(次),有力促进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三)抓实巡察整改,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三年

 来,为抓实巡察整改,作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共开展 8 轮回访督查,3 次大起底大检查,前八轮巡察推动整改问题 1625 个,整改完成率达 98%。其中,推动整改有关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学习贯彻问题 387 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努力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整改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等基本制度落实有关问题 477 个,督促党组织压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改革,促进了发展。

 (四 )强化违规违纪问题整治,持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九轮巡察把整治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发现并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71 个,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334 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99 人,组织处理 392 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健全完善制度 712 个,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上持续发力,提高了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意识,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六届**市委共巡察镇(办)及市直单位党组织 73 个,发现面上问题 1945 个,涉及 21 项 104 个小类,总体来看呈现六个特征:

  (一)基本制度执行日趋规范,但部分党委(党组)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巡察发现党委(党组)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等基本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在被巡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共计 477 个。其中,2017 年 283 个、2018 年145 个、2019 年 49 个,呈逐年下降趋势。反映出三年来各单位党委(党组)执行基本制度趋向规范。近三年巡察发现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34 个。其中,2017 年 62 个、2018 年 51 个、2019 年 21 个,占基本制度执行不规范间题总数比率分别为 2017 年 22%2018 年 35%、2019 年43%。问题数量逐年递减,所占比率却逐年增大。反映部分单位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相对较为突出,相关制度执行还需进一步

 加强。该问题主要表现在征求意见不充分、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查摆问题不认真不深入、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如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水利局党组及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存在多处“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之类的不当表述,并且相互抄袭现象严重: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之间相互所提批评意见多为“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沟通之类的建议,而非批评意见,未真正开展相互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二)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但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巡察共发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28 个。其中,2017 年 70 个、2018 年 42 个、2019 年 16 个,问题逐年减少明显,反映各単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有明显增强。同时,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党安(党组)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上作偏少、督办检査考核不力等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如第八轮、第九轮巡察的司法局、妇联、国投公司、供销联社等 15 个单位近一年来均存在此类问题,其中个别位近四年都没有专题研究过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日渐向好,但选人用人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巡察发现组织生活不正常、发展党员不规范、选人用人不规范等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373 个,2017 年为 142 个,2018 年为 118 个,2019 年为 113 个,总体呈减少态势。其中,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 205 个,占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总数的 55%,2017 年为 101 个,2018 年为 71 个,2019 年为 3 个,逐年递减趋势比较明显;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47 个,占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总数的 13%,2017 年为 29 个,近两年均为 9 个,下降幅度较大。

 近两年,市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先后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并持续开展了相关问题整治。巡察共发现选人用人问题 121 个,其中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和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73 个,占比 60%,相对较为突出,是选人用人工作中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干部管理不严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导致少数干部遵规守纪

 不够严;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甚至个别单位的干部有在同一岗位工作20 年以上的情形。

 (四)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但“四风”问題仍未根除。政治巡察始终把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发现问题 251 个,其中 2016 年及以前 108 个、2017 年 72 个、2018 年 47 个、2019 年 24 个。作风问题经多年整治,问题逐年减少,成效明显,但未彻底根除,部分单位仍时有发生。巡察发现作风方面问题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巡察共发现140 个,占作风问题总数的 56%,主要表现在单位安排工作时重部署、轻落实;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痕迹明显;以及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疏漏多错误多等问题。如原水务局 2019 年 1 月,根据襄阳市水利局下发的《关于成立全市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了相应的通知,明确要求“采取暗访、督查、电话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每月一督导”,但实际上没有开展每月督导。统计局党组在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方案中,照搬照抄文旅新局的实施方案,连领导小组人员姓名都未更换。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巡察共发现 71 个,占作风问题总数的 28%,主要表现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领取差旅费、“私车公养”等问题。如国投公司党委落实公车管理相关要求有偏差。该单位 2016 年以来(持续发生)共花费 60 余万元先后租用社会车辆及公司职工私车,但同时又在单位报销了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

 (五 )纪律建设持续高压,但少数单位党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抓得不够紧。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巡察发现相关问题 64 个,仅占面上问题总数的 3%,反映我市纪律建设长期“高压带电”,成效比较明显。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少数单位党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抓得不够紧。巡察发现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及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33 个,占纪律建设问题总效的 52%。如原农业系统、水务系统从 2016 年以来,均有 10 人以上因违纪违规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但原农业局、水务局党组均未将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情况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没有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示身边的干部。

 (六)巡察整改情况较好,但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较为乏力。市委前8 轮对市直单位和镇(办)巡察,发现面上问题 1658 个,整改完成 1625个,整改完成率达 98%。未完成整改的 33 个问题中属历史遗留问题的有25 个,因时间久远、人员更替、资金限制等原因导致整改难度较大,一时无法整改到位。如小河镇机关事务中心存在的对单位和个人拖欠 120.7万元的问题,除 13 笔 10.6 万元经镇党委研究同意作呆死账处理外,对剩余 125 笔 110.1 万元拖欠款仅清收了 7 个单位(个人)共计 3654 元。

 三、对策与建议

 经过梳理相关单位在制度执行、责任落实、选用干部、整治“四风”、纪律教育、整改落实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从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实效、提升震慑效果三方面着手,激发各级党组织内生动力,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从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单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进一步重视能力培养。市委督促相关部门轮流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习班、培训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规矩意识、政策水平和管党治党能力,特别是提高“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发挥“领头雁”作用的能力,切实提升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责任。市委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单位党组织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是进一步抓实压力传导。要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通过市委、市政府的日常督查、市纪委的“两严”检查等专项督导,督促党组织落实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督导其执行基本制度、研究谋划重要工作、做好工作调度,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主要负责人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分管领域工作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和监督实效,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一是进一步深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在业务工作中和职责范围内要科学严谨、细致深入地抓好教育、培训、指导、督办等环节工作。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和督导;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持续开展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督导;宣传部门要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的培训指导;统战部门要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培训指导;扶贫部门要加大精准脱贫工作的培训指导。二是进一步压实同级监督。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镇(办)纪委要进一步发挥同级监督作用,通过参加单位重要会议,监督单位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情况;定期会同单位党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排査廉政风险点,开展抽查核查,对违规违纪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整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严肃问责;按照“五个一”同级监督机制对党委(党组)及成员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督促系统或部门主管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标本兼治。三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建议纪检监察、政治巡察、宣传、统战、政法、信访、财政、审计、国资、扶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具有监督职能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并逐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三)提升震慑效果,减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一要突出问责时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对纪律、组织、巡察、财政、审计等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坚决快查快处,敢于较真碰硬,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调整。二要抓实“一案双查”。对巡察移交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典型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震慑思想懈息、有违规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又督促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三要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用好用活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者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推荐访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思考 巡察 标签 利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