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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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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0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区、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煤炭局《关于印发<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济煤字〔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煤矿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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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济煤字〔2017〕27号)文件精神,动员各工区、科室认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事故隐患,实施有效防控,从6月份到9月份,在全矿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为此,特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第二、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治理区域

矿区所有生产区域和场所。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检查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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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活动中查处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不留后患,努力做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7〕48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7〕44号)精神,开展诊断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有无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有无机电提升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问题;有无落实隐患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

根据*******煤矿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发〔2017〕74号)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规划、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务求实效,以活动促工作,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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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煤矿2017年度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通知》(**矿发〔2017〕53号)精神,扎实做好雨季“三防”的如下排查工作:

1.是否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水害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排查水害隐患情况。

2.排查雨季“三防”工程计划的实施情况。

3.组织开展煤矿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发生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严格落实“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规定。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即日起—6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6月25日前将排查的问题上报到安全监察中心。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1日),安全检查中心要根据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节点,下发到各单位进行整改。由各单位对查处的隐患,在时间节点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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