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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调整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19 12:55:04 浏览次数:

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以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X政办〔2016〕X号)精神,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经研究,决定调整《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行政工作活力,强化行业服务的自觉和自律,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详见附件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详见表二)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三)。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摇号、系统随机、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现场监督。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法规记录等情况的机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和督查。局属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的职业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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