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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完整)

时间:2022-05-26 18:3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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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完整)

 

 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5 5 篇

 1 2021 年度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

 2021 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统计法治工作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及党内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推进法治统计,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统计法制观念,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工作,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 2021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强数据审核评估。从今年年初开始,要求各统计专业人员在每月的统计报表上报期间,对增速异常的企业加大核实力度,及时掌握增速变动具体原因,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信。同时,加强重要指标间的匹配性审核,认真收集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数据,并与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对比评估。积极排查全区统计数据质量隐患,增强抵御统计违法违纪风险的能力,继续狠抓数据质量;对于数据上报有误的企业要求及时更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采取集中式培训普法。结合各专业的专业培训会、统计知识培训班等时机对《统计法》、《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向各直报单

 位及基层统计员进行现场宣讲。采取分点式发放普法资料。以“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借力新媒体强化宣传力度,运用“婺城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信息。

 2.强化统计监测,不断提升预警预判能力。一是每月及时整理各项经济指标数据,分指标、分行业、分区域进行对比分析,形成每月的统计快报、统计通报、统计月报和统计分析报告供区领导、各部门、各镇街园区作参考。二是根据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及时整理区、镇街、园区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提醒。三是做好事前、事中预警,每月提前对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情况摸底,企业网上报送期间及时汇总报送情况,向区领导、各部门、镇街园区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醒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四是及时发布全区主要统计数据,做好统计咨询服务,深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相关统计信息,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

 3.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加强统计业务分类指导,着重解决基层统计中遇到的问题。一是局领导每月带领统计业务骨干走访各园区、镇街,听取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指导各单位加强工业、商业、固投、建筑业等行业的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确保经济平稳增长。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统计员业务专题培训。针对我区镇街(园区)统计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不高的现状,上半年先后举行统计年报培训会和新增企业统计员业务培训会,并在平时的统计报表上报期间,对园区、镇街企业出现的业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三是加

 大统计执法力度。年初根据金华市统计局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今年的统计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稽查任务及工作要求,并把稽查任务分解到各专业,确保全年统计稽查任务圆满完成。截止目前,我局共对 35 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单位15 家,发现违法行为 5 起,其中简易程序案件 5 起,罚款 0.5 万元。

 4.坚持依法治统,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严格数据审核评估、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坚决抵制和防范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一是积极抓好统计队伍培训管理,提升基层统计员业务素质。及时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变动信息进行摸底汇总,对新入库和新进企业统计员进行一对一、网络远程辅导等灵活方式培训。二是积极开展企业走访和数据核查工作。今年来我局每月对辖区内的“四上”企业进行走访和开展数据核查,全面开展了工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投资等企业统计数据核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对统计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是否存在非法“跑数要数”问题等情况开展自查。对企业业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和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是否存在相关人员、单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行为进行排查。四是积极落实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统计局先后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好学法守法、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的带头人。

 5.完善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办事透明度。我局不断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将行政办事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按照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条例,及时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信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要求,自觉抵御各种干预独立上报真实统计资料及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二、2022 年工作思路 新形势下,统计执法虽面临着种种困难和问题,但我区会继续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2022 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统计法制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 2022 年省局统计督查准备工作。依照 2021 年国家统计局督查迎检标准,继续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定时召开全区范围内的统计联席会议,向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做好统计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根据督查清单,对照现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单位工作有效落实。另外联系督查办、纪委等部门,开展专项自查工作,深入各乡镇部门做好抽查辅导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数据质量把控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各专业对四上企业做好数据质量把控,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资料整理、健全规章制度建设,严把数据质量

 关。改进统计执法、巡查和督查方式,实地核查数据质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为统计服务打牢数据基础。年内检查不少于 35 家,其中双随机 15 家,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三是提升执法宣传力度。统计执法工作既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肃清统计环境的过程,也是宣传普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一方面通过在各专业年报会的讲解中加入易错指标及违法案例的内容,以真实的案例教育统计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在统计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对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曝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在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同时,使统计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为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1 2021 年度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

 2021 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统计、依法做好统计,强化统计监督,提升依法统计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为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

 1、积极适应新时代普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将《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确保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以及履职不力的后果,确保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到位。

 3、积极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制度防线。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机制,全面落实统计造假防惩责任。**市统计局出台了《**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市统计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

 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

 二、认真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4、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各级法宣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制定《2021 年**市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努力提高统计干部、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5、抓好开局起步,启动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市依法治市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启动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民法典》及配套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把法治宣传与常规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6、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继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

 7、结合建党 100 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学党史、守党纪等学习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和制度化。

 8、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2021 年初制定《**市统计局 2021 年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推进日常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开展经常性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各项工作 9、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各项改革任务。做好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统一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10、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法规部门与常年法律顾问有机结合的依法决策辅助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作用。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备案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12、继续做好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时刻关注是否存在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者调查对象

 按一定幅度报送统计资料、为各类评比和资格认定提供统计资料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一经发现,要主动向市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汇报,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问责力度 13、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部署和省、州统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安排,2021 年**市统计局依法开展 4 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 18 个单位,发现 1 起统计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1 起,回访1 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4、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记录调查,按时审核、上报相关情况,确保违规干预记录规范、完整、详实。

 1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做好年度案卷

 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工作。

 17、稳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18、加强统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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