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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指数运算系统运维服务(2022年)项目

时间:2022-05-28 10:40:05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指数运算系统运维服务(2022年)项目,供大家参考。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指数运算系统运维服务(2022年)项目

 

 1 项目采购需求 7 7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指数运算系统运维服务(2022 年)项目(以下简称价格指数系统运维服务)。

 1.1.2. 采购人 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价格监测中心)。

 1.1.3. 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本项目,为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提供 1 年期的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技术保障和信息服务,保障上述业务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1.1.4. 服务地点 省价格监测中心。

 1.2. 项目背景 1.2.1. 项目背景 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旨在服务于价格宏观调控,打造我省指数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是广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系统的子系统。

 1.2.2. 信息化现状 该系统通过数据接口定期提取广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系统的相关任务报表的数据,如广东省生猪、猪仔、母猪及饲料价格监测周报等。广东

 2 价格指数运算系统在用主机 2 台部署在政务云互联网区,目前委托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服务运行运维,截止至今,系统用户覆盖指数单位 7家,运行的价格指数有 9 个,报价企业 190 多家,基础数据累计达 300 万余条。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

 3.23

 万元。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

 个月。

 (2)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

  12

 个月。

 4. 服务内容 4.1. 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通过本项目,为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提供 1 年期的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技术保障和信息服务,保障上述业务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管理:包括日常维护组织沟通、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及预警等; 2.技术保障:包括系统后台日常管理、系统相关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 3.应急服务: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的系统应急运维保障支撑服

 3 务。

 4.1.1.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服务为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开展有序的组织和实施,保障系统在正常运行,具体内容包含:

 1.日常维护组织沟通 组织技术维护服务人员定期对系统运行的性能进行检查,对系统的运行环境、业务功能进行每周一次定期巡检,对系统业务数据每月一次定期备份等定期服务。

 2.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组织技术维护服务人接到用户的系统故障需求时,及时对系统的故障进行检测的和排查,根据用户单位要求的响应时间内完成系统的故障的排除,系统故障的检测分为远程处理和现场处理 2 种方式。对应严重的系统故障要求技术维护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排除,常规的系统故障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处理。

 3.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及预警 组织技术维护服务人员定期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监控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的可用性。

 4.1.2. 技术保障

 为了系统运行过程中,定期对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的性能进行调优以及根据每年安全漏洞扫描的结果进行修复加固,保障系统在业务不断增加的趋势下能稳定安全运行,系统性能和安全性的优化服务内容:

 1.安全性的优化

 4 根据每年的安全漏洞扫描的结果,对系统安全漏洞进行修复加固。

 2.系统性能优化 根据系统指数数据量增长趋势,对数据库的性能进行调优,包括索引的优化和数据库全表分析等。

 3.接口维护 维护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相关数据的对接和处理(发现数据异常和数据更新不及时,对相关接口进行排查和处理),保证相关的价格指数信息能及时正确的在价格预警系统进行更新和展示。

 4.1.3. 应急服务

 1.接听所有与广东价格指数运算系统相关的咨询电话,按咨询内容的类型和信息处理流程进行解答,或转给相关人员接听,并填写相关记录。

 2.开通电子邮件服务,所有系统用户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得到网上支持和帮助。

 5. 服务要求 5.1. 管理要求 5.1.1. 服务人员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

 5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1 人。项目经理应具备 3 年以上项目经验。

 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1.2. 进度要求

 项目周期为 12 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

 5.1.3.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1.4. 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

 1

 套,电子文档 1 套。

 6 5.1.5. 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5.2. 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报价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报价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及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5.3. 其他要求 5.3.1. 服务响应要求

 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 1 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3 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3.2. 资产权属

 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7 2.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

 3.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4.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3.3.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

 8 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6. 付款方式 本项目计划分 一

 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签订合同后 6 个月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100 %。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中标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

 9 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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