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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10篇

时间:2023-05-01 11:30:32 浏览次数:

篇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1.1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以及用于公司工作所有权不属公司的车辆。

  1.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1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管理职责区分

  2.2.1集团公司办公室:

  1)

  负责集团车辆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及路桥费、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单位车辆及个人车辆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1—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个人的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司车辆跨单位、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各单位负责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认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

  。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或审验等管理工作。

  —2—

  5)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

  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有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机队伍的管理。必要时可以对有驾驶证的员工集中培训学习。

  3.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统计备案;申请(批复)单、车辆交接清单、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齐全,并统一制作、下发,进行规范管理。

  3.2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单位/部门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辆车时,应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3实行内部准驾制度。由各部门主管协助办公室负责审核。禁止没有通过审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3.4准驾人员(含租赁专职司机)应与本单位本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5各车辆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行驶、维修记录,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其责任由车长或部门/单位责任人承担。

  —3—

  3.6准驾车辆的员工应自觉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7长途(800公里以上)出车或到山区危险地带出车,原则上应配2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3.8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严禁将公司车辆转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单位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请示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或补办相关手续方可转借,时候应及时检查收回。

  3.9公司所属车辆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3.10公司车辆要在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指挥,保持道路的畅通。

  3.11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超速、闯红灯等违章罚款情况,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单位、部门责任人应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紧急救援或处理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

  3.13属公司员工的车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时间,要注意行车安全,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1对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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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违章和扣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

  4.2因玩忽职守或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无公司《准驾证》等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直接上司承担管理责任,同时也处以100元罚款,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5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办私事或无证驾驶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6接到属地交管部门给公司下达的《单位机动车违章处罚通知书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登记,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领取罚单。其处罚金由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根据《车辆使用(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到个人,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当事人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4.7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同前款。此外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和500-1000元罚款。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责任人全部承担。

  4.8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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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当事人和个人承担。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0-1000的罚款,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其后果由其当时责任人全部承担。

  4.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管部门、公司和本单位口头报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机关及下属各地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1、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车辆管理形式。即:使用部门管理,单位综合部统一管理,总务人事部统一管理。

  2、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确定后,要明确各车辆的管理人。

  3、各单位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安全员、副总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均有对车辆安全管理的服务、引导、监督、奖惩职责。

  4、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信息以安全办所规定格式上报至安全办。车辆管理信息变更的,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办。

  (一)车辆检查

  1、日查

  ⑴专职司机或车辆管理员于每天晨会后对车辆外观、油量、防冻液、玻璃水、轮胎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加补的加补,需维护的维护,需报修的报修。

  ⑴专职司机每日下班前需对车辆外观、轮胎胎压进行检查,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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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记录。胎压不达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充。

  2、月查。

  每月最后3天,选择适合时间对车辆底盘、发动机传动部件,对机油油量、颜色、有无明显杂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维修的,及时申请。

  (二)、车辆保养项目: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玻璃水。

  依据车辆的品牌、车型、单次保养里程、保养项目的要求,及时申请,在公司相应服务站保养。

  各单位车辆保养里程及相应保养项目,按安全办所定格式上报安全办。

  (三)、车辆维修

  1、因行使程的正常磨损而发生的故障的维修,向公司申请,并在公司相应服务站维修。

  2、因检查不及时、维护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的维修,申请维修时需说明原因,并加附已拟定的本次维修费用各相关责任人承担的数额。

  3、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维修,在公司相应的服务站维修。

  4、公司没有相应服务站,单位拟定维修厂,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所有维修必须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

  1、车辆管理人员要依据车辆年检时限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办理年检。

  2、车辆保险的缴纳由车辆管理人申请办理。

  3、投保公司、投保险种、保险金额按公司规定执行。

  ——

  1、派车单内容及格式由公司综合部确定,派车单的印制由公司综合部办理,派车单印制费用由使用单位担负。

  2、xx市内的办公、业务用车均需填写派车单,派车单需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出车。

  3、到xx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派车单需再经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签字。

  4、派车单填写应清晰、完整、真实。

  5、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派车单信息记入电子管理档案。每月1~5号将上月派车单依续装订,并归档。

  1、执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2、行车前依派车单目的地,按顺畅、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3、如因工作需要变更预订路线或返回时间推迟,均需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

  4、因工作不能在下午下班前回到公司用,必须报经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批准;因工作,车辆当晚不开回公司的,须报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车辆管理人需到门卫更改预计返回时间。

  5、车辆外出停放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需防备环境因素的损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6、到xx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的用车

  ⑴须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

  ⑴司机若不是本车专职司机,司机应对车辆按日查要求对车辆进

  ——

  行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车辆返回后,司机要与车辆管理员一同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

  ⑴司机必须符合准驾要求。

  ⑴出差前司机要认真查询行程路线,对路线、路况有大致了解。

  ⑴因天气、业务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汇报。车辆管理人要到门卫更改派车单预计返回时间。

  一处理原则:反应迅速、领导关注、损失尽小、追究责任、引以为戒。

  二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时限:

  1、当值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122或110。

  2、当值司机报122后立即向车辆管理人报告;当值司机在报110后立即向安全员报告。

  3、车辆管理人、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步流程,或安排当值司机报保险公司或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后进行下一步流程,但须在两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办。

  4、事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专人负责理赔。

  5、事故赔付、理赔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报告交至公司安全办。事故报告应包含或提交:

  ①事故经过及交警对责任的认定情况,提交交警认定书复印件;

  ②赔付、理赔及车辆维修情况,提交理赔款到账账单复印件、我公司车辆维修工单复印件,我方主要责任以上情况的提供对方车辆

  ——

  维修发票复印件;

  ③对本次事故的处理意见;

  ④本次事故后,进行的安全教育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交教育、培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会议场景照片(电子版)。

  6、公司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为加强学校车辆有序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确保全体教职工车辆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经学校研究,对人员及车辆实行出入管理。

  1、车辆出入学校,应主动理解门岗检查,严格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2、对车辆出入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出入学校。

  (1)学校教职工自用车辆

  学校教职工自用车辆一律凭学校统一颁发的“车辆通行证”出入学校。上述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下角,以备出入校门时查验。

  (2)外来公务车辆

  外来公务车辆,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履行学校出入学校制度)。

  (3)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公检法、邮政、电信、消防、救护、水电气抢险车辆、生活垃圾车等),凭有效证件进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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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货车

  餐厅及其他科室长期租用车辆,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车辆出入证”出入学校。

  (5)无牌、无证车辆,牌号不全、污损严重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学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双方依据不一样方式,自行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1、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

  2、严禁超速行驶。

  3、禁止鸣号。

  4、学生上、下课时间,学生优先通行。

  5、严禁在学校内练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1、进入学校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一律停入规定的停车场地停车线内。严禁在非停车线内停车,严禁阻塞消防应急、抢险和救援通道。

  2、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挡他人车辆通行。

  3、严禁在学校教学办公区,学生宿舍的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

  4、遇学校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车辆停放应服从统一指挥。

  5、学校停车场因他人的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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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职工自用车辆:学校教职工凭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由核实后办理统一“车辆通行证”。

  2、餐厅及其他科室长期租用车:凭学校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办理“车辆出入证”。

  3、车辆出入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审验。

  4、一车一证,车证相符,不得涂改、转借。

  1、对初次违规者予以教育。

  2、对教育不改、拒不服从管理者注销出入证。

  3、对造成人员伤害的,依法追究职责。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

  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

  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

  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

  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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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

  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

  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40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

  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

  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

  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

  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门卫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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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保险卡、附加税告知*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篇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

  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

  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21.目的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员工自备车及一切外来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管理指挥和导引。

  3.2驾驶员(开车人员)负责公司全面货物运输、公务接送及突发性抢救急送工作。

  3.3行政专员负责调度计划审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绩效评估、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保险养路费用缴纳、燃油费用控制、指导监督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3.4行政专员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计划的起草以及具体调度的执行。

  4.作业标准

  4.1用车规定

  4.1.1公司车辆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众小轿车浙C57C31行政专用(客人接待、对外业务等)

  4.1.1.2长安面包车浙C87A07主要对外采购

  4.1.1.3五菱面包车浙CYJ351主要对外采购

  4.1.1.4五菱面包车浙C79X86主要对外采购

  4.1.1.5五菱面包车浙C81X88主要外发、行政后勤物资采购

  4.1.1.6江淮小货车浙C29211主要送货

  4.1.2小轿车浙C57C31和面包车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车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除公司允许的特殊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1.3生产部门须使用货车时,应提早一天将货物性质、装货量、适合车型、装货地点、时间、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调度货车;

  4.1.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电话说明情况。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4.1.5小轿车(公务车)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1:30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6:45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径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诉行政专员;

  c)晚上临时公务用车者,须在20点前告知行政专员酌情安排;

  d)行政专员在收集到各部门用车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e)用车部门若未按照上述a)、b)条提前告知行政专员的,造成无法临时安排车辆补救的,则由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4.1.5公司小车只限于财务人员外出办理各项手续,账务往来办理等、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区的,需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回来后要补签[出车单]。

  4.1.7突发事件用车、接送客人用车不受

  4.1.3条款的限制。

  4.1.8采购部用车

  4.1.8.1采购员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0.5--2小时填写[出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调派。无[出车单]者,保安禁止出车。

  4.1.8.2如装载物品,请用[货物放行条],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保安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行政部处理。

  4.1.8.3车辆出厂应将[出车单]交保安签注时间、起程公里数,并接受保安查点车上装载物品,保安于次日将所有[出车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档。

  4.1.8.4无[出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保安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小过处分,保安并禁止出车。

  4.1.8.5公司货车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不做其它用途。

  4.1.8.6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门车辆的放行

  4.2.1保安人员凭有效的派车单放行,并在车辆返厂时填写返厂时间后留存;行政专员收回的派车单,分别按顺序、月份归档好,保存6个月备查。

  4.2.2外出车辆下班未及时返厂,行政专员须确认迟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经理同意;外出车辆无故未返厂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人事经理处理。

  4.2.3员工自备车:公司员工自备车的车牌号需在大门保安厅处备案表中留有记录,方便进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来车辆: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放行车辆,并做好进出登记。具体执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3驾驶员管理

  4.3.1公司驾驶员(包括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杜绝在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若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

  4.3.2机动车辆在公司出入口限速为5公里/时;厂区限速为15公里/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限速为10公里/时;不得超速行使。

  4.3.3车辆在厂区行驶时,禁鸣喇叭,转弯前打出转向信号且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且主动避让步行人员;非机动车、行人靠右,严禁与机动车抢道。

  4.3.4公司或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导引,在停车场规范停放或保安人员指定地点临时停放。

  4.3.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重点检查冷却、润滑、轮胎、刹车及转向等安全系统,认真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维护,如发现部件损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病车上路。

  4.3.6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的安排,接到派车单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机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待(特别是在执行接送客人任务时,务必做到);行驶途中不得吸烟、喝酒,不得频繁或长时间打电话,不得大声交谈,严禁鲁莽驾驶(避免时快时慢或紧急刹车现象)、违章驾车;强化服务意识,不讲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4.3.7严禁证件失效及酒后驾驶,不准超载;出长途车,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长途驾车最长不超5个小时,必要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开车。

  4.3.8每次(天)车辆用毕归厂,应对车内进行清理(洗);未经许可,不得付费洗车,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驾驶员因自己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由其自缴罚款(若不按时交纳,责令其交纳罚款外,另警告处分),扣除绩效安全分。

  4.3.10报销单据做假,按双倍金额处罚,并记大过。

  4.4接送客人用车时,驾驶员除做到4.3条款的规定外,还应做到以下规定:

  4.4.1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4.2对接送客人的派车任务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应随叫随到;

  4.4.3在执行接送任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客人上下车,主动帮客人提、拿行李,清点后并与客人确认,客人表示行李无差错时才可关好车门启动引擎驱动车辆;

  4.4.4每次接送客人时车辆里外都必须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4.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乘车人员在车上的谈话,不乱说,不乱传。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车内的所有财物。

  4.4.7人事行政部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是否能持续满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3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分局机关小车队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6为加强驾驶员及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三、车辆调用及管理

  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2、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工作用车,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部签发《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行政部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

  3、《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是考核司机工作量、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凭据。乘车者用车后在《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用车,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车辆使用及保养、保管情况。

  5、驾驶员若有事请假或休假,应将车钥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行政部车管人员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擅自加油不予报销。

  2、做好车辆加油的监控工作,行政部车管人员每月按派车单根据出车行程和单车百公里耗油计算出单车耗油量,凡超出范围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3、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凭《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由车管人员审查记入台帐,行政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3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公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3、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将车辆修理费发生额进行统计。

  八、车辆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7、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8、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2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1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驾驶员职业要求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决不酒后驾车。

  4、厉行节约,在修理、用油、用车上不弄虚作假。

  5、不得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__月__日起执行。

篇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一、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概况

  1、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3、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单位车辆调度和使用制度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3、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4、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

  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5、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三、单位车辆维护与修理制度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四、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2、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五、单位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3、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4、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5、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六、单位考核与奖惩

  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2、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给予奖励。

  3、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司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无照驾驶。

  2、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2)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公司接到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5、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3)应记录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

  (4)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5)如发生人身伤害,应迅速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6)记录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等。

  (7)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2(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

  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3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

  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4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

  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

  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51.目的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容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篇五: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制度

  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制,必须24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项目部请假,超过1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4、本项目部人员因公用车需要事前向项目部申请调派,项目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5、施工现场运输车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施工现场,班前检查,班后停放制定位置。因维修保养确需离开的应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书面备案。

  6、所有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上级管理单位及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驾驶人员发现因车辆性能、交通环境等因素滋生的潜在交通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行车活动,并及时上报至项目部。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项目部小车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并经公司备案登记。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6、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工地,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三条

  车辆安全

  1、车辆需定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违反法规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由项目领导批准)。

  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5、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6、项目部所有车辆,场内行车(含进场道路)应提前了解场内道路施工活动情况,在施工活动密集区域行车(倒车)应有专人指挥;进场道路(临时道路)行车应先观察道路行车条件,如遇恶劣天气,如大风、雷雨,因暂停出行及运输作业;在风雨后,应先行观察道路两侧坡体稳定性,如遇沿线塌方或潜在塌方现象,因停止行车活动,且至少等待4小时后,安排人员对塌方路段清理,并确认边坡稳定后方可通行!

  7、因本项目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施工区域较多,沿线住户密集,驾驶人员需格外集中精力,严格车速、载重,行车途中严禁吸烟,禁止接打电话,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警告并作200元/次现金罚款处理,屡次违规且情节严重的,经项目部会议通报并予以开除。

  第四条

  车辆维护及修理

  1、项目部车辆应由项目部统一地点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2、项目部车辆维修由项目部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

  3、项目部车辆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应依情节轻重,对驾驶人予以一定的处罚(200—500元之间)。

  4、施工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所在班组自行决定,但日常保养及大修记录应书面记录备案至项目部。

  第五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处罚或辞退处分。

  (1)无照驾驶。(2)酒后驾驶。(3)超速驾驶

  。(4)未经许可转借他人。

  2、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3、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请交通部门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项目部酌情研究处理。

  5、车辆在夜间随处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

  6、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给与相应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驾驶员管理制度

  1、目的第1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项目部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2、行为规范

  第2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

  与用车人员搞好协作,禁止用公车办私事。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项目部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或休假离开时,必须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告知,并保持信息畅通,便与联系。

  第6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因公需外出办事,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7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项目部批准。

  第8条

  车辆闲置时,公司需用车,驾驶员工作由项目部统一调度。

  第9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服从安排,服务公事。

  第10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11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12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13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4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15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项目部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6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17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8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19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20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项目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21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及时报告。

  3、礼仪规范

  第22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23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24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5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

  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6条

  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4、车辆保护规范

  第28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9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30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31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2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33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34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35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6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5、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7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38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39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40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6、考核与奖惩

  第41条

  驾驶员考核按上述进行考评,年终驾驶员全年基本做到上述全部条款的为公司模范驾驶员。按上述条款对照未达二项为基本合格驾驶员,违反上述5条以上为不合格驾驶员。

  (1)全年考评模范驾驶员,奖综合奖600元。

  (2)合格的奖励200元。

  (3)驾驶员全年在上班时间喝酒的,并延误工作的,每次财务自动扣款100元。

  (4)驾驶员每发生一次事故,扣罚100元。

  第42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篇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范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研究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研究一次。安全研究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研究和安全知识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8000~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

  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修理费用(包孕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元以内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跨越1000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修理。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修理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电话告诉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辈行修理,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修理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修理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严厉执行修缮费控制限定标淮,无端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外)。

  2、每月月初结算上月单车油耗,并及时计算出该车百公里油耗,以便及时结算单车费用。

  3、驾驶员发现本车油卡余额低于800元时,应告诉车队长或副队长以便及时办理充值手续。

  4、各台车辆百公里油耗限定按xxxx执行。

  5、每月对单车油耗考核一次并予以公布,年累计节油量高的前三名驾驶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连续三个月超出限定值应作书面说明。

  6、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油耗也作相应的调整。

  7、严格执行油耗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管人员承担超支部分的20%。

  四、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对行车要作记录,包孕起止地点、公里数、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2、公司机关车辆,一律由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和保管,严禁专职驾驶员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除职务配备,非专职驾驶员(公司已取得驾照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3、驾驶员出车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凭派车单出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4、专职驾驶员私自将公司车辆交与他人单独驾驶的,第一次戒勉警告,第二次扣款500元;非专职驾驶员单独驾驶公司车辆的,每次扣款500元,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自傲,并从严处置惩罚。

  5、驾驶员因其工作性质,回到公司本部也可异地苏息,但必需随叫随到,及时出车,不得有误。

  6、驾驶员应严厉遵守保密制度,对晓得或听到的有关保密内容禁绝外泄。

  7、节约经费,降低成本。因公务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及时签字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日。

  五、车辆调度原则及要求

  1、所有车辆受车队队长统一调度,办公室主任审批。

  2、公司机关车辆调度利用首先必需确保领导用车,接待下级领导及来宾用车,其他用车实行派车单审批制度。驾驶员凭手续完备的派车单出车。

  3、公司主要领导用车,预前通知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由司机告知办公室。

  4、公司领导在本省范围内公务用车,可直接通知车队,由驾驶员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跨省公务用车要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由驾驶员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总助级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要求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办主任审核后总经理审批。其它跨区出差派车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外单位借用公司车辆的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车队方可派车。

  7、员工确有急事需要利用公司车辆的,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相关费用由用车人承担。严禁非缴费(扣费)的公车私用。违者每车次驾驶员扣款500元,用车人扣款1000元,用车人并卖力交清该次车辆利用的所有费用。

  8、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队的统一调度,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如驾驶员未持派车单擅自出车的,按《行政处分办法》予以处罚。

  9、公司机关车辆调度记录由车队统一编制。公司各部门对车辆使用必须遵守相应的审批制度,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10、车辆调度人员必需保持原则,及时把握车辆去向、合理安排、科学调度,避免同一路线的重复用车,减少不必要的浪掷。

  六、驾驶员奖惩制度

  1、公司办公室设立驾驶员年度安全行车奖。年度内累计安全行驶公里奖励200元,累计安全行驶公里奖励600元,累计安全行驶公里奖励1000元,跨越公里按每安全行驶公里奖励200元的办法实行。

篇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及司机管理施行细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和标准工程部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确保车辆保管及运输平安、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消费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活动,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本钱,特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

  本施行细那么所指的车辆是指工程部所有小型车辆及其司机人员。

  第三条

  工程经理部党工委书记为本施行细那么的主管指导,工程部综合部是办公车辆管理的主责部门。

  第二章

  车辆日常管理

  第四条

  工程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工程部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车辆的日常调度管理,交通平安管理和奖惩考核,承租车辆台账登记、燃油、日常维修保养、驾驶员管理。

  第五条

  车辆调度

  一、工程部公务用车调度统一实行派车登记制度。派车登记表由综合办负责登记,同时负责审核派车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工程部各部门办理紧急事务如重要公务接待、参加重要活动、携带特殊设备、巨额现金或运送重要文件等可填写派车单由综合办安排车辆送达,原那么上不予等候,需要等候的需在派车时向综合办说明;办理一般公务工程部不予安排公务车辆接送,可到综合办登记申领公交一卡通,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综合办。

  三、因公异地出差使用车辆,应提早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填写公务用车登记表,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出行。派出车辆要进展严格管理,单程超过300公里以外的,应选择乘坐高铁或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如情况特殊,用车人要说明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前方可使用。

  第六条

  汽车保养

  一、汽车保养的主要内容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三类。

  一级保养一般在汽车行驶到1500~2000km时进展。它以紧固、光滑为主。其中要内容为:检查、紧固汽车外露部松动的螺栓、螺母,按光滑表现规定的光滑部位加光滑脂和添加各总成内的光滑油,清洗各滤清器。一级保养作业的工程有:

  1、在驾驶员做好例行保养的根底上,进展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作业前,应将汽车冲洗干净,发动机和底盘擦拭后应无油垢、泥垢。

  2、清洗发动机机油、汽油〔或柴油〕、空气滤请器,去除或排除各滤清器中的沉积物,排除贮器筒内的油污。

  3、检查并向发动机油盘、变速器、后桥、转向机添加光滑油、使其光滑油面至标准部位。

  4、光滑水泵、分电器、转向拉杆球头销、离合器踏板支架销、转动轴、前后钢板弹簧销及车门等各光滑部位〔按各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光滑点进展光滑〕,并配齐各光滑点的油嘴。

  5、检查并紧固发动机、底盘、车身外部的连接螺栓与螺母,各锁紧装置应按规定的规格数量装备齐全,紧固可靠。

  6、检查并调整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各传动带的松紧度。

  7、检查和调整踏板的自由形成、方向盘的游隙以及前轮轴承、转向节;检查调整拉杆的连接情况,前轮的侧滑量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8、检查并紧固前后板弹簧U型螺栓、变速器、传动轴、主减速器及半轴各连接螺栓。

  9、检查发动机罩、散热器拉杆和百叶窗操纵机构、驾驶室或客车门窗座椅。

  10、检查轮胎外表、轮胎气压并充气。

  11、检查电器系统,如发电机、起动机及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蓄电池液面高度和外壳是否渗漏,气孔是否通畅等。电解液应高出极板10~15mm,蓄电池加注孔螺塞应齐全。

  12、检查备胎升降器及备胎的固定情况,光滑备胎升降器各部位。

  13、消除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

  经一级保养后,汽车应到达车容整洁、连接可靠,各滤清器应清洁畅通,各部应不漏油、水、气、电,各光滑部位应得到充分光滑。

  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一般在汽车行驶5000~7000km是进展。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对行驶一定里程的车辆进展一次较深化的技术状况检查和调整,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车辆在以后较长时间内,能保持良好的运行性能。二级保养的作业较多,在一级保养内容全部正常情况下,进展二级保养。

  进展二级保养前,驾驶员应将本车运行中的不良技术情况提供应执行保养的保养工人,以进步保养质量。驾驶员也应理解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以

  便对保养的质量有所掌握。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执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测量发动机的气缸压力,调整气门间隙。

  3、清洗各滤清器、机油盘、集滤器浮自总成等。

  4、检查调整连杆轴承磨损情况及间隙。

  5、检查并紧固发动机前后支架螺栓。

  6、检查调整制动器,进展轮胎换位。

  7、检查调整离合器工作情况,检查其它总成,是需要进展调整。

  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周期一般为36000~40000km,是经几次二级保养后,为了稳固和保持各个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而采取的保养措施。在汽车行驶较长里程后,对总成和组合件进展的保养作业。

  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去除隐患为中心。其主要作业内容为:拆检发动机,检查气缸、活塞、活塞环及拉杆、轴承磨损情况,去除积炭、结胶及冷却系水垢,研磨气门及调整间隙;对前桥、转向、变速器、传动轴、后桥、悬挂和制动器等总成英进展解体,进展清洗、检查、调整、故障排除等工作。必要是对车架和车身进展检查、除锈、补漆等。

  二、车队的车辆保养工作由主车司机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司机在汽修厂保养,并旁站监视检查,其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报销。

  第七条

  汽车维修

  一、综合办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管理,综合办要全面掌握每辆车的车况、行驶状况,并建立车辆信息和运行维修台账,到例行保养期限,负责安排专人对车辆进展保养。

  二、主车司机根据车辆异常情况,到专业汽车维修店咨询,得出异常原因后,向工程部综合办公室主任申请维修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得到批准后可进展维修。

  三、车辆在修理过程中,主车司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视,监视维修店按约定的修理工程进展维修。车辆解体后,如司机发现或维修店建议司机认为确有必要扩大原定修理工程才能保证车辆的修理质量时,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报,综合办公室主任逐级上报批复前方可维修。从车辆修理开场到修竣,旁站司机按上班画记考勤。

  三、汽车维修完毕后,旁站司机应对照修理配件清单,对车辆维修工程进展逐项检查,确认故障解决后,将车辆开回工程部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八条

  车辆的经济管理

  一、燃料费即指燃料用油的费用。

  1、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制,由工程物资部统一进展车辆油卡加油登记并记录详细里程。

  2、综合办公室每月下旬检查燃油消耗情况,并制定下月用油方案上报物资部。

  3、如遇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的必须上报综合办主任,得到允许后可现金加油。

  二、通行费即指过路、过桥、停车费、洗车费等。

  一般情况下,每出车一次,报销一次,实报实销。主车司机在收车后将票据按财务报销要求进展粘贴,交到工程部综合办公室做费用登记,最后按发票报销流程进展报销。

  第三章

  司机日常管理

  第九条

  司机岗位守那么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平安治理的规章,遵守司机岗位守那么,同时遵守本部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平安驾车。

  二、司机驾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那么,文明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如在高速公路、国道等超速行驶,高速尾随前车行驶,争道,赛车等〕确保行车平安。

  三、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综合办公室主任。

  四、司机对个人驾照及主责车辆系列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五、夜间司机要注重休息,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在岗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赌博。

  六、司机严禁在未征得综合办主任同意的情况下听从别人安排私自出车。

  七、司机在出车时发现主责车辆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主任并提出详细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工程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制止私自将车辆送至修理厂,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八、返回驻地后,司机要检查燃油的存油量,发现燃油缺乏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确保每天下班时车辆燃油量在半箱以上。

  九、司机应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十、司机在工作期间应在工程部随时待命,如有事请假需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用车保障;因司机不在岗及手机无法拨通导致工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并造成损失或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发生一次警告通报,三次那么待岗整顿并上报建管公司,由建管公司进展处理。

  第十条

  处分规定

  工程部车辆专职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件〔次〕,对司机罚款1000元:

  1、发生道路交通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发生?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所列一次记12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背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它一般道路交通违法3次以上的;

  3、发生经济损失30000元及以上责任机械事故的;

  4、发生所驾驶车辆丧失被盗或所驾驶特种车牌照丧失被盗事故的;

  5、因效劳不良,引起上级指导、业主及本单位公务人员重大投诉的。

  第十一条

  平安行驶里程奖励

  工程部驾驶员平安行驶里程按月统计,当月未发生第十条所规定事故的行驶

  里程算有效数据并进展统计,详细奖励方法按照“电建管办[2021]16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建立管理分公司驾驶员薪酬管理考核方法?〞方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那么

  第十二条

  本办自发布之日起开场施行。

  第十三条

  本施行细那么由工程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八: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系统的车辆管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权限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

  车辆的停放、保管

  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情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

  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条

  车辆调度和使用

  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

  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本系统工作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用车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油费、过路(桥)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四条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

  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专职驾驶员必须先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修理费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修理时由办公室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讨价,由财务人员会同

  专职驾驶员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证实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2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3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

  第2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司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年审。

  第6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及车险索赔。

  第7条

  行政部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8条

  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均由行政经理统一调度,主管不在位时由公司管理层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车原则

  第9条

  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0条

  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1条

  合并使用。同部门不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经理调派,合并使用。

  第12条

  客货分开。轿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13条

  严禁私人用车。

  第4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14条

  用车部门人员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交行政部。

  第1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调度,由行政经理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做出用车安排。

  第16条

  行政经理审批后,车辆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第17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带车人应将签字确认后的派车单交行政部。

  第5章

  驾驶员须知

  第18条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整洁,讲卫生、懂礼节,以维护公司形象。

  第19条

  出车前例行检查。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对公里数。

  4.每日收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用油情况,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须在回程路上加满油。

  第20条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第21条

  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第22条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时间观念要强。

  第23条

  每天上午出车前必须清洗车辆。

  第24条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请维修及更换零配

  件。

  第25条

  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第26条

  驾驶员实行夜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27条

  车辆加油应凭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条

  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第29条

  如实填写行车日志,每月30日前将行车日志上交行政部,作为车辆油料和出车补助的考核依据。

  第6章

  用车须知

  第30条

  各部门因公外地用车,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可临时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第31条

  车辆出勤,应将《派车单》一联由司机保管,另一联在车辆回公司后由用车人及时注明返回时间送达行政经理处。

  第32条

  用车人员必须讲究礼貌,按级别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条

  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第34条

  保持车内清洁。

  第35条

  车内禁止吸烟。

  第36条

  物料应放在行李厢或车厢内,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摆放物品。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4为加强本办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5、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下轮流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与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

  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4、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5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7、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8、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9、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费用统计、车辆报修制度:在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信息时时更新的同时,完善车辆报修程序,并加大费用统计力度,为下一年车辆预算做好坚实的基础。

篇九: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车辆归口部门管理工作的需要,更加有效的管理使用车辆,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指车辆和驾驶员及用车人系公司所属车辆和人员。

  第二条

  每台车辆必须建立《车辆档案》,包括每台车辆基本信息、保险、维修保养记录、行驶记录、车用品购置情况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完善。

  第三条

  维修保养

  一、公司所属车辆的保险、年检、定期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

  二、出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驾驶人员确实无法修理,经带车人认可,报主管人员同意后,由带车人陪同就近联系维修,回单位后据实报销。车辆的保险商、维修厂家、加油点、洗车店等由办公室择优选定定点服务保障单位。

  第四条

  事故处理

  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驾驶人(或责任人)负担。

  (一)无照驾驶。

  (二)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其所涉及的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报案,并立即报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主要指本人所负责任大小的比例)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五条

  费用及管理

  一、费用种类

  (一)固定费用:指机动车辆依照相关规定每年必须缴纳的税费,如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

  (二)维护费用:为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或保证乘坐舒适度而发生的费用,如保养费、修理费、车辆内部装修及购置车辆用品等。

  (三)运行费用:指车辆由于执行公务而发生的费用,如汽油费、洗车费、停车费和过路费等。

  二、费用开支

  (一)固定费用的开支由办公室在年初编制费用预算,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预算外开支应单独立项审批。

  (二)维护费用的开支应由办公室按季编制维护费用预算,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预算外开支应单独立项审批。

  (三)运行费用的开支由办公室管理。

  三、费用审核与报销

  (一)固定费用和维护费用在预算内的,由办公室按程序报销,经财务确认后,录入《车辆档案》。由于车辆驾驶人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运行费用由办公室先按程序报销,办公室定期根据《车辆档案》中运行里程数审核费用使用情况。

  (三)在行车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在非定点单位加油、清洗车辆或修理的费用,必须报主管人员批准后,由用车人在相关票据上确认才能生效。

  第六条

  驾驶人员的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

  (一)入职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驾驶工作要求;

  2.驾龄3年(含)以上;

  3.熟练掌握驾驶技能;4.考核合格;

  5.无重大违章记录;

  6.熟悉交通法规和本地路况;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二)工作职责

  1.确定每周一上午为“车检日”,由专职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对所负责车辆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入车辆档

  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确保车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道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每天安排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6.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出车在外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8.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确保证件齐全。

  9.晚间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0.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1.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

  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2.车内禁止吸烟。乘车人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

  13.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4.执行接送任务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5.对车辆管理员的工作安排应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辆管理员反映。

  16.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17.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有通讯设备。对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8.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以外的人员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9.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应立即上报、妥善处理。

  20.公务出车应严格按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出车时间。

  (三)考核

  办公室每年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驾驶技术考核,对驾驶员中素质水平低,驾驶技术差的人员坚决淘汰出驾驶员队伍。

  二、兼职驾驶员

  兼职驾驶员是指非司机岗位的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被公司公开确定为兼职驾驶员的员工。

  (一)驾驶人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出车前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如发现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三)驾驶人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驾车到娱乐场所。

  (四)驾驶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工作日除买菜车早晨例行外出采购不需请示外,其余时间任何公务用车均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用车。如遇执行紧急任务,主管人员未及时签字时,应电话报经主管人员同意后用车,并事后补签。

  第七条

  违规处理

  对违反相关规定和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兼职驾驶员处理如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车辆经济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可赔偿部分,根据相关部门责任认定,本人按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一)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时,经济损失在2000元(含)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经济损失在2000元—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同等责任以下时,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无责任时不予处罚。

  (二)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时,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同等责任以下按经济损失的3%处罚,无责任

  时不予处罚。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不报,按以上标准加倍处罚。

  (四)在公司被认定酒后驾车的,处以500元罚款;被认定醉酒驾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两次(含两次)以上违反此办法,予以解聘。专职驾驶员在公司外被认定酒后驾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被认定醉酒驾车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予以解聘。

  (五)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的,罚款200元,并按公司车公里费用给付双倍使用费,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该车驾驶人员承担,并给予待岗处理。

  (六)驾驶人无特殊原因,不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每次扣款100元。

  (七)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二、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人员需写出书面检查,事故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确定,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取消专、兼职司机资格或开除等处罚。

  第八条

  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所有车钥匙统一存放,钥匙管理员需接到用车人申请单并确认批准后,方可将车钥匙交与驾驶人员,并做好书面登记。办理完公务后,需第一时间将车钥匙交还,管理员应准确登记交回钥匙时间备查。

  二、公司车辆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公司应按3元/公里的标准收取公车使用成本费。

  三、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四、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五、节假日公司车辆一般不许动用,确需动用车辆必须提前1天报主管人员批准(包括买菜用车)。

  第九条

  油料管理

  一、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

  二、驾驶人员应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日后财务核算的依据。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本细则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十: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细则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封面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年X月X日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保证领导与乘车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单位车辆的安全。

  2、禁止违章驾车,凡不按交通规则行车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证等一切费用、处分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3、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凡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者,解除劳动合同。对因酒后驾车发生违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本单位所有外出车辆实行出车登记,驾驶员凭调度安排填写出车登记单。

  5、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严格根据规定路线行车,禁止用车途中根据用车人的意志或自己如需,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增加用车事项。

  6、禁止驾驶员私自对外借车,特别是无证人员,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按其行车里程补交油款,如出现违章事故,承担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车回队后,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位置,锁好车门并上好安全装置。不经过允许,驾驶员夜间私自出车或车辆没有停放在规定位置的,驾驶员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遵守规定的给予辞退。

  8、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统一结算的办法。凡需维修的车辆先由驾驶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员提出,填写维修申请单,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重大维修应经总经理审批。维修费用财务部统一与维修站结算,按费用报销程序集中报销。不经过批准擅自维修或未到指定地点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9、驾驶员用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要立刻报告本单位,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承担。

  10、车辆承担人做到清洁卫生及时保养、维持、维修、勤俭节约、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禁止在车内吸烟。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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