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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纪委关于加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12 00:21:4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中共某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报送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准确掌握我乡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情况,给下一步的监督执纪工作提供线索,现就加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发挥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作用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及打击背后保护伞工作,立即成立以乡党委书记赵英康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李鸿同志为副组长及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立足职责定位,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

二、明确摸排重点,及时开展线索梳理工作

乡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对近年来收到的群众反映线索进行再次排查,尤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排查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是对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排查,经走访排查,我乡未发现任何线索问题。

三、畅通信访渠道,扎实开展举报受理工作

乡纪委按信访工作要求,在乡村组各宣传栏、大门口等显眼处公示公开我乡的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接待,确实做到上班时间有人接访、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另外,加强保密工作,防止举报内容、举报人员信息泄露。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上报相关线索

乡纪委对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基层党员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推进工作不力或在工作中收到的举报反映,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进行报送,对压件不查、瞒件不报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格予以问责。截止目前,我乡不存在此类事件。

五、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数据准确

乡纪委落实纪委委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对所有线索进行筛查并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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