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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10篇

时间:2022-03-24 20:55:18 浏览次数:

《桥》读后感700字10篇

《桥》读后感700字篇1

有人说贾宝玉前世是一块“顽石”,而且说宝玉生下时嘴里所衔着的宝玉为女娲补天时遗留下来的石头。也许是这块石头的原因吧,家中的人都以为宝玉和这块石头是一条命,当玉碎了,宝玉也就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又因宝玉天生长相俊美,也就都更加宠爱他了。

当然,穿戴也更为华丽,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长得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再一看又是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又由于宝玉生长在贾府,贾府中大部分都是女子,所以也就对宝玉的性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红楼梦》中有贾宝玉说过的一句话:“女子都是水做的骨肉,男子都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子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就是体现了贾宝玉非常喜欢和女孩在一起玩耍,讨厌世俗的那些男子。

在《林黛玉进贾府》中有一段写“宝玉摔玉”,可见,宝玉“摔玉”这一举动是对天命的反抗,对世俗的鄙弃,表现了他追求平等,反对封建尊卑等级制度的思想,体现了他“行为乖张”的叛逆性格。

而且在历人《西江月》中有写道: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誹謗!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裤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揭示了贾宝玉叛逆的性格,不愿受封建统治的束缚,厌弃功名利禄,要求独立不羁,个性释放,不服从封建统治者对他的要求,不安与他们所规定的本分。

从《红楼梦》这篇小说中使我们学到了贾宝玉的人无贵贱之分,要敢于与现实生活中的不美好的事物作斗争,不能让不好的事物影响到我们,要分清真善美、假恶丑。勇于发表自己意见的美好品质。同时,也使我们懂得了人不能勾心斗角,贪图名利,要打败封建传统,使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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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篇2

读完《草房子》,我被油麻地的孩子们深深地感动了,他们单纯善良,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一次次的变故中成长为勇敢的少年。

陆鹤是一个有生理残缺的孩子,因为他是个秃子,当大家看到了他总是捂嘴在那里偷偷地嘲笑他,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禿鹤”。

陆鹤本应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但因为他有一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别人嘲笑,所以他很自卑,好强,自尊心也很强。在一次表演上,陆鹤不害怕别人的嘲笑,挺身而出,扮演了一个坏蛋角色,为油麻地小学争得了英誉,他热爱集体的思想,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草房子》中,我还喜欢的角色是桑桑。桑桑是桑乔校长的儿子,他调皮可爱,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当纸月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桑桑勇敢地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钦佩;当秦大奶奶一个人孤单的时候,也是桑桑陪在秦大奶奶身边,使奶奶有了欢乐,不再孤单;当杜小康家境败落的时候,桑桑陪着杜小康摆地摊,给他鼓励与陪伴,帮助杜小康度过难关;当细马被大家冷落的时候,桑桑主动和细马聊天,玩,帮助细马脱离困境。桑桑帮助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男孩。

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样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像《草房子》里面的少年一样,克服各种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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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篇3

朱自清的《背影》,并没有用华丽的文字来描述父爱,来描述父亲那肥大,令人心疼的背影,但却让读者们,潸然泪下。这是为什么呢?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父亲的爱,表面上多是批评,而内心深处则是因为爱子心切,爱子之深罢了。如果我们能仔细、冷静地对待父亲的爱,大概便不会对父爱有所质疑了吧……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原先,作者在对待自己的父亲的做出的种种事情,是觉得十分可笑、荒谬的。当时,并不曾发觉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只感到他是一个不善言辞、身体肥胖的人。然而,父亲爬上月台的那一幕,令作者深深地感触到父亲的爱是伟大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不然,他又怎会流下眼泪呢?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作者多次在文中提到自己流泪了。从古到今,中国人都流传一句古话“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在此处,为何身为男子的朱自清会做出如此的举动呢?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桥》读后感700字篇4

三国可以说是精彩纷呈,其中每个人物的神态特点都写得淋漓尽致,我最喜欢其中的蜀中五虎将——关、张、赵、马、黄:关云长是一个:红脸、丹凤眼、卧蚕眉的大将军(汉寿亭侯),他的出场是温酒斩华雄,后斩袁绍名将颜良、文丑,令众诸侯听得其名都闻风丧胆,后来不幸被曹操俘虏,但后来一得知旧主刘备在袁绍部,立即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回到刘备身边,后来跟随刘备打遍天下。

张飞,字翼德,黑脸,落腮胡子,他最出名的是长坂坡前一声吼,喝退曹军近百万,在战斗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他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也有细的时候,在瓦隘口用巧计捉住蜀中名将严颜,并用诚心降服了他。说到赵云,最出名的是长坂坡单骑救主,在曹操百万军中冲来杀去,如入无人之境,救出了刘备之子刘禅和刘备之妻甘夫人,砍死敌将五十多名,砍倒大旗两面,并帮助刘备恢复汉室,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说到马超,他可谓是忠、孝、勇兼备,他一听说自己的父亲马腾被曹操杀了,十分恼怒,立即率领西凉军杀得曹操割须弃袍,后忠于张鲁,虽受其怀疑,但仍和张飞大战,最终万般无奈,投降了刘备。说到黄忠,曾经和五虎将之首关羽大战过,他不但刀法挥舞如风,箭法更是了得,一箭就射中了关羽头盔上的红缨,关羽大吃一惊,折马便回。后来,真心投奔刘备,后又被诸葛亮用激将法,一举就夺下了定军山、天荡山,大败魏军,真是人老刀不老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写得十分细腻,而写计谋却比它还略胜一筹。在官渡大战中,一开始形势对曹操十分不利,人少粮缺,而袁绍兵精粮足,虽然打了几次小败仗,但实力尚在,便和曹操打起了消耗战,正当曹操只有几天粮草时,袁绍降士许攸献策率三千轻骑直袭袁绍的粮仓——乌巢,曹操用此计果然打败袁绍,威名远扬,灭袁绍二子后,终于统一了北方。在赤壁大战中,水军都督周瑜和诸葛亮都知要火攻,这是江东名士庞统到了曹军中故意献上了连环计,诸葛亮预测到傍晚会有东南风,可一举攻破曹军,但必须有一个人去诈降,这是老将黄盖甘愿受苦,果然博得曹操信任,将曹军大败于赤壁,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势。在诸葛亮的一次北伐中军事要地——街亭失守诸葛亮闻讯大吃一惊,这是西北角魏军已经杀过来了,诸葛亮立即将城中旗帜放倒,大门敞开,自己在楼上弹琴。

司马懿来后大惊,没过一会儿就退兵了。这就是历有名的空城计。《三国演义》在每一场战斗中,用尽了各种各样的谋略,浮现出一个个骁勇的武将,一位位巧舌如簧的辩士,在一起斗志斗勇,将每个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在《三国演义》中如果将一个个谋略去掉,那剩下的只不过是打打杀杀,如果将一个个人物的神情、话语去掉,那剩下的就更没劲了,所以你就能想一想它们在三国演义中的分量是多大了。

我从这里还学会了许多写人的方法,我们平时的写作中只用一些平淡的话语,而忽略了另一个写作要素——神情,在三国演义中往往只要用一个人的某一个神情就能决定一个人的性格,而且让我们学会了描写人物要有典型性。特别是在三国演义中描写人物上,比如说料事如神的诸葛亮,作者把诸葛亮描写得神乎其神,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许多史料记载中,诸葛亮并不象《三国演义》中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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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篇5

寒假的一天,我合上了《朝花夕拾》这本书,脑袋里却还在想着书中的内容。

《朝花夕拾》是鲁迅写的一本书。鲁兴(1881到1936年)。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来才改名为周树人,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鲁迅出生在士大夫之家,1902年鲁迅去日本留学,去学医,在日期间,鲁迅渐渐感受到作为弱国子民的悲哀。这使他认识的精神的麻木比身体的虚弱更可怕。因此,鲁迅毅然决定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文学来召唤沉睡中的国民。

毛泽东也曾经说过,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还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一位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和半殖民人民最宝贵的性格。

《朝花夕拾》这本书表达了鲁迅先生对世间百态的洞察和同情,也寄托了他对家人和师友的怀念之情。文集余又是亲切感人。议论引人深思,文笔清新携永,堪称我国现代文学经典。

鲁迅晚年积劳成疾,于1936年病逝于上海。鲁迅死后,上海上万民众自发上街为这位伟大作家送行。毛泽东更是盛赞鲁迅为“民族魂”。

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鲁迅是仇猫的吧?鲁迅之所以仇猫,是因为他小的时候有一只小的,很可爱的小隐鼠。有一天,那只隐鼠忽然不见了,长妈妈(他们家的一个工人)告诉他,是被猫给吃了,于是鲁迅并想尽方法去捉弄猫。虽然这件事最后真相大白,小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但并没有打消鲁迅仇猫。

直至今日,鲁迅还是我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许多被选入教科书,而他的文集也被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深深喜爱着阅读着,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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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篇6

“生活或许就是这样吧,埋葬一部分自己,带着一部分自己,或肮脏,或圣洁,继续前进。”

几年前就有被推荐读《围城》,很多师长都说这是一部经典著作。19岁青涩、勇敢,对爱情和生活充满幻想的少女是读不下去这本书的,记忆深刻当时的我坐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位置翻开书,窗外的棕榈树,凤凰树,三角梅,夹杂着槟榔花的清香,亚热带温暖的季风吹拂着脸颊和发梢,一下午只读了十几页便睡着了。

年少轻狂。醒来后觉得方鸿渐虚伪又懦弱,觉得故事冗长,人物可憎,家长里短,遂弃读。

多年后,再次拿起《围城》,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读完。还没有来得及欣赏钟老的文笔,就想要先看看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发展,因为太真实了,1940年的作品20__年的现在读来毫无违和感,这可能就是经典著作的魅力所在吧!

褪去一身骄傲,经历了一些生活的"洗礼后,对人生有了自己的见解,众生皆苦,对自己,对书中角色,身边的朋友,在这人世间行走的所有人生出了一些怜悯之心。不再带着幻想去看,也不觉得鸿渐讽刺和可笑,只觉得真实,看他每一次困于围城,身心俱疲,遍体鳞伤,最后回到萧条破碎的家,昏昏然倒在床上,陷入“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更多的是对这个鲜活生命的怜悯,是对自己的怜悯。

若我是鸿渐,希望我不被生活驾驭,在命运的巨浪里随波逐流,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勇敢地去面对我们的人生,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去追求,主动去创造自己的人生剧本。

若我是孙小姐,“想法设法”得来的男人,定要好好爱他,婚姻不是爱情的终点。在爱情里不被柴米油盐淹没,有发现爱人优点的眼睛,用心去看见你爱的人,给他勇气和力量,而不是一味地讽刺和批评。每每看到他俩吵架我都很心疼这两位,感觉鸿渐就像一个受伤的孩子,好想抱抱他。语言如果像刀,就有有诛心的威力。如果我们能更好地懂得怎样去爱,亲密关系里的双方都会被滋养而不是遍体鳞伤。可能每一个人都会是哈尔,当他颓废,否定,自我怀疑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用爱去点燃对方的的心。

哲人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内心是一个人真正的主人。心念所囚即为牢笼,心念所驻即为城池。能困住人的永远不会是墙,困住人的是现实的琐碎和人心的羁绊,是自己筑成的心墙。心若被困住,哪里都是围城,心若没有栖息,哪里都是流浪。

自由不在墙外,自由在你心里

来人往,熙熙攘攘,相遇又错过。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爱情,婚姻,工作,理想…任何事物可能都是一所围墙,我们是在其中修炼的众生,希望我们都不必骑墙,勇敢地爱,满怀欣喜地体验,潇洒地转身。

20__年马上就要来了,现在的我,依然勇敢。知道了自己的善恶并存,所以对别人也不再苛刻。不害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所以更加温柔地与这个世界相处。你只要无所畏惧,积极勇敢的去生活,带着爱和温暖炙热,继续前行吧。

《桥》读后感700字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写的一本从童年到青年心历路程的一本回忆性散文,共十篇。书中有回忆,有批判,有嘲笑,它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关怀现实的一面,更展现了最真实的鲁迅。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生于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是他第一次发表白话小说时的笔名。这一笔名根据鲁迅自己陈述的理由有三点:其一,他的母亲姓鲁;其二,周与鲁是同姓之国;其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童年时期的鲁迅阅读了大量的古书与古诗。在“三味书屋”里,师从寿镜吾先生。在此期间,他接触了大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为鲁迅后来的文学创作积累了大量素材。鲁迅的少年时期,家道中落,鲁迅通过切实的感受感到了社会的残忍和冷酷。1902年,他东渡日本,在东京进了预备学校。

  鲁迅一生著述丰富,他的作品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散文集《朝花夕拾》等。《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阿长与》等文章就写于鲁迅在厦门大学的时期。

  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在封建社会下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她真诚善良,给鲁迅买他心心念念的《山海经》,是鲁迅笔下一个温暖善良的角色。在《五猖会》中,鲁迅塑造的父亲的形象似乎不近人情,强迫孩子背书,摧残孩子的天性,揭示了封建家长制对孩子的压制。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时的一位老师,他正直热忱,不歧视同学,热心关注鲁迅的学业,一直激励着鲁迅勇往直前。

  《朝花夕拾》以平和,舒缓的笔调为我们娓娓道来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怀念,批判了当时黑暗迂腐的社会环境,给予了对现实的深切思考。从这些文章中透视着清末民初时期的生活画面,了解了当时的社会面貌,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桥》读后感700字篇8

星期六早上,迎着明媚的阳光我在细细品读起《西游记》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西游记》主要讲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空、终于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又描述了释迦造经,观音访僧,魏斩龙,以及玄装出世等故事。后来,主要写孙悟空等人保唐僧西天取经,一路降妖除魔,走过十万八千里,前后十四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金的经过。

唐僧师徒取经过程历经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使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本书中有一种精神让我感悟最深:唐僧师徒历经的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是的,我们在生活中干一件事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但在一件事情当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锲而不舍像小水滴一样,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妈妈回外婆,正巧外婆要下地播种,我心血来潮硬要跟外婆一起去。“啦啦啦,下地了,啦啦啦啦。”我哼着自编小曲儿兴高采烈地到田地里。到了田地里,外婆就熟练地干起活来儿来,我也不输给外婆,先卷起裤脚一脚踩进田地里,拿起一把种子随意的撒,可我没干几分钟便没了起初的高兴劲了,觉得干农活是那么梢燥乏味。就在我闷闷不乐时,一个扑空踩进了一个窟窿里,摔了一屁股泥,我气冲冲地走出田地。外婆就说:“呵,你以为农活这么容易干呀,你以为粮食这么容易种出来的呀。”我准备放弃起身离开时,一种精神漂过我脑海:唐僧师徒历经了八十一种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外婆那么大年纪都坚持干得了农活,我才十几岁就干不了?人家唐僧师徒不照样坚持了长达十四年的西天取经,我也照样坚持下去,我也要征服农活,我再一次下田。

这本书教我们学会干一件事坚持不懈,不畏艰险!我们应该向唐僧师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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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读后感700字篇9

“世界上很少有人会从事这个职业的,我们也不指望从这份工作中挣钱,但是我们不必介意,因为能获得很多有趣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比任何一个职业都有意思。”

这是在《昆虫记》中摘出的法布尔对自我工作的看法,是的,像观察昆虫这一行业确实从事的人寥寥无几,因为从中得不到一分钱,但为什么法布尔会从事这一职业呢?是出于对昆虫的热爱吗?没错,在他的野外实验室中,法布尔就把昆虫当做人类,甚至当作自己的朋友,非常的尊重和喜爱它们,以至于忘我的融入到昆虫的世界去体验昆虫的乐趣。由于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有时法布尔在研究与记载的过程中也不忘用生动的话语把它们形象的比喻一番,比如描写蟋蟀的一句话:“上面一对则是控制码擦得器具,蟋蟀只用了其中4个发音器就能将音乐传到百米之外,可以想象它的声音多么急促。”还有描写蜘蛛的一句话:“这些即将结束生命的‘苦行主义者’不愿死在蜂房里,于是他们自行解决了葬礼,让自己跌落在土穴下面的坑里……”可想而知,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是多么深,深到这位“昆虫世界的维吉尔”宁可为昆虫设计一套结婚礼服,也不会动脑筋去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

在《昆虫记》中,我们不仅可以学到昆虫学,还可以学到昆虫学以外的东西,比如解刨学和化学,法布尔用生动脱俗的语言把几门枯燥乏味的科学描绘的有声有色,而且在他的语言中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这使我们能在昆虫记中学到真实可靠的科学,而且能把他们好好吸收。而我每每在享受科学的乐趣中,法布尔老人为此付出的艰苦劳动,我却毫无体会。后人总是站在前人肩膀上远眺,人类才得以进步。这使我感受颇深。

《昆虫记》不但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着作,更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

法布尔老人让我了解昆虫世界,而昆虫则让我永远记住法布尔。

《桥》读后感700字篇10

读完了《昆虫记》,我与可爱的小昆虫们一起感受了它们新生的喜悦,死亡的悲伤,爱情的甜蜜,离别的忧愁……法布尔,伟大的昆虫学家,带领着我观看了精彩纷呈的昆虫世界教给我许许多多的昆虫知识。

《昆虫记》,这部极好的文学作品,流传百世,它的作者是被称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法布尔先生。本书中字里行间都体现了法布尔先生对每一个生命的热爱法布是世界上尔最了解昆虫的人了,他将昆虫的日常习性、外貌特征观察得仔细入微,描写得淋漓尽致。我觉得法布尔不仅仅是一个“昆虫的知己”,更是一个造诣颇深的的作家。

在《昆虫记》里,每一个小昆虫都有自己的一段独特故事,哪怕是“蜜蜂”“蝴蝶”“蜘蛛”这类司空见惯的小昆虫,都是那么的可爱,仿佛是一只只活泼的精灵,《昆虫记》的语言诙谐幽默,充满了欢乐的气息和盎然的情趣。

在我的印象中,“大自然的歌唱家”——蝉,一直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性格十分懒惰,而蚂蚁就是勤劳的象征。但是我读完了《昆虫记》之后,我发现我的思想完全错误,蝉在生活中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可是蚂蚁却是不折不扣的劫掠者。蚂蚁总会将蝉辛辛苦苦觅得的食物抢走,放入自己的口袋中,这下子我终于明白,《昆虫记》还是一块可以纠正错误的橡皮。

法布尔不但注重观察,而且还亲身实验,一次又一次地被昆虫的毒素所伤害,可是他并不放弃对昆虫的探索,他强忍着伤痛,连他的朋友家人都为他感到心疼,感到不值。但法布尔是谁?他是昆虫的知己,更是昆虫心理学的研究人员,一位伟大的昆虫学家。

我在《昆虫记》里畅游知识的海洋,吮吸知识的甘霖,品味人格的伟大,学会了尊重每一条生命!这就是《昆虫记》所交给我的一切,不,不是,它教给我的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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