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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结报告4篇

时间:2022-10-23 13:40:03 浏览次数:

篇一:银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结报告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甘交办〔2018〕 3 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工 作,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关服务 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对象和范围:局直属各单位及 9 个 高速公路管理处。

  局机关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及救援指挥中心、调 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9 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兰州高速公 路管理处、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临夏高速公路管理处、武 威高速公路管理处、酒泉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水高速公路管 理处、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敦煌高速公路管理处、平凉高 速公路管理处)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的“十不得”:1、不得违规使用公务车 辆;2、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3、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 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4、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占用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车辆;5、不得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6、不得为

   领导干部配备专车;7、领导干部不得驾驶公务车辆;8、不得在节假 日期间非公务使用公务车辆;9、不得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 装饰;10、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假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

  (二)执行公务车辆派遣、台账管理、使用公示、节假日封存等 内部管理的情况;

  (三)公务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公务车辆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情况;

  (五)驾驶员教育管理情况; (六)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

  “公车私用”包括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家属,亲友上下班、子女上 (放)学,学习驾驶技术,参与探亲访友、婚丧嫁娶、旅游观光、购 物、就餐及其他个人活动;已退、调、离原工作岗位使用原单位公务 车辆等. “私车公养”包括使用公款、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交纳高速 公路通行费等交通费用;用公款为私车进行维修、保养、装饰、购买 车辆保险及交纳其他费用等。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一)明察暗访.工作日或明或暗进行随机抽查,坚持重大节假日 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必查,双休日和工作日“八小时”以外不定期暗 访。

  (二)随机抽查。依托公务车辆监管平台实施实时位置查询及 动、静态轨迹管理,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查阅报表统计与实

   地查看相结合、电话调查和走访职工群众相结合等方式,随机确定检 查对象,依纪依法进行检查。

  (三)信访受理。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 及时受理、核实、查办群众反映的典型问题.

  第五条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反馈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当面指出、反 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 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必须达到整改要求。并记录 备案,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责任追究.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 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 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造成 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情况通报.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同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通过文件、网络等 形式向社会通报。

  (四)成果运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 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局机关公务车辆 的基本信息台账,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 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管理部门、日常停放地点等。

  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及 9 个高速公

   路管理处分别负责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 9 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务车辆基本信息台账。

  第七条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与救援指挥中心、调度 指挥中心、网管中心及 9 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加强沟通协作,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格局。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二:银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结报告

  防溺水安全教育计划 盛夏将至,每年夏天全国各地总会有不少青少年下水游泳溺水 身亡的惨剧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 班计划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教育”的原则,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 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有效的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为我校安 全工作的持续稳定和构建“平安校园”提供保障,不断提高师生、家 长的安全意识及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

  一、活动目标 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防溺水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提 高全体学生与学生家长的防溺水意识,实现 2017 年度全体学生无溺 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对象 我班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教育重点 1、要将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要将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

  2、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3、加强隐患排查。要对本班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 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管理责任,对特殊家庭、心理有问题 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把学生意外溺水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为主。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小学 生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 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重点教育。

  4、要突出教育屡次私自下河游泳的学生,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学生要求

  1.明确要求学生不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 (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沟)游泳;

  2.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沟)游泳; 3.明确要求学生不得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沟) 游泳; 4.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河、坝、塘边,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边玩耍、 戏水、嬉闹; 5.明确要求学生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 不要避而不见逃走或者冒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三)具体活动安排 1、2017 年 4 月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动员。

  2、国旗下讲话以防溺水为主题内容。利用校园广播、校讯通、 宣传栏等加强宣传。

  3、5 月中旬各班组织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 课。

  4、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致所有学生家长一封信,家长和 学生阅读后签字,并将一封信反馈给学校。

   5、6 月份继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毕业班学生提前放假 后的安全教育。

  6、7 月和 8 月暑假期间,各班经常性的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 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使 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 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 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 要开展好这项工作;

  7、9 月、10 月持续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对防溺水工作高度重视、及早预防。召开全体家长防溺水主 题会议,同时,对校园和周边水域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水域情况, 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2、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通过校园橱窗、悬挂横幅、国旗下讲 话、校园广播站、班级板报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各班级 召开以防溺水为主题班会,同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家长对孩 子要加强看护和监督。班主任要多于家长联系,建立家校联系卡,对 于特殊孩子留守儿童要重点关注。

  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 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 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 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 全教育作业。同时全面开展“六不一会”教育。

   3、实施“1530”安全教育制度 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放学前,任课教师讲一分钟安全知识,对 学生进行安全乘车及交通安全教育; 每周一学生到校后,班主任教师讲五分钟的安全知识,对学生进 行校园内相关安全教育; 每周五放学前,班主任教师讲五分钟的安全知识,对学生进行校 外相关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安全教育; 每次放假前、假期到校后,班主任对学生进行 30 分钟的安全教 育。

  五、留守儿童管理措施 1、班主任要多与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建立家校 联系卡,定时、不定时进行电话家访或上门家访,了解学生是否有下 水游泳的危险行为,提醒监护人对孩子加强教育和监管。

  2、多与留守儿童个别谈心,使其认识到防溺水的重要性,教给 其溺水后的自救、报警知识。

  3、与留守儿童的邻居、亲戚、附近的同班同学做好沟通联系, 要求他们平时密切注意留守儿童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制止其私自下 水的危险行为。

   姓名

  留守儿童登记表

  监管人

  代监管人

  联系电话

   防溺水安全教育计划

  单位:西坪镇第一中心小学 班级:三一班 时间:201 7 年 4 月

  

篇三:银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结报告

  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加强对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的监测反馈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及相关单位并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发〔2015〕23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系统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措 施,抓好落实。

  附件:《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

  预案》

  为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全市建设房管系统内暴发和流行,妥善有效应对全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全系统安全平 稳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 监测和预防,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系统各单位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 工作,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三)坚持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属地卫 生疾控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相关单位。当系统内发生重大疫情时,各单位立即开展响应工作,全力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 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重大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 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2014 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建设房管系统管理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在建工地)和物业企业服务区域出现的重大传染病 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是指由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疫情等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市、区(县)两级住建委、房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不在本预案工作范畴内,纳入属 地政府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范畴。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市建设房管系统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赵英杰

  成员:凌振军、魏吉祥、赵勇、郭彦利、岳为众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分管委(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依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重大疫情工作措施;指导、协调

   系统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 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组长职责

  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工作处)职责

  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 门和单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 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施工安全处职责

  组织建设系统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住建委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 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职责

  指导、协调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 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按照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协调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督促在京企业及来京建筑劳务人员做好具体落实 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7.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 作,主要包括:

  (1)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系统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建立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防控工作落实措施;

  (3)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在建工地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政府和属 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

  (4)做好应急值守和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8.其他单位职责

  (1)各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职责

  督促本省(市、区)在京企业制定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督促本省(市、区)在京企业开展预防和应 对重大疫情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参与处置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突发事件;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 务。

  (2)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职责

  组织、协调、督促总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制定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预案、方案;负责为施工企业开展预防和应对 重大疫情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做好在建工地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职责

  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及市、区(县)住建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工程承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 案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 报送工作。

  (4)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职责

  严格落实卫生疾控机构和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要求,制定工程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具体 落实企业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对务工人员重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 教育,引导务工人员自觉采取措施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

   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标准,积极配合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疫情信 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6)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职责

  认真学习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知识,自觉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根据需要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医 学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

  五、疫情分级

  依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大疫情响应级别设置,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重大疫情应对工作分为戒备、 严重和紧急三个响应级别。

  (一)戒备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境外持续传播蔓延,国内无感染病例,或我国境内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 播。本市无感染病例,但病例传入本市风险显著加剧。

  (二)严重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国内持续传播扩散。本市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但疫情广泛蔓延风险 显著加剧。

  (三)紧急响应级别:重大疫情病例在国内持续增加,

  维持在较高水平。本市疫情流行,呈持续扩散蔓延趋势,对全市和全行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六、疫情响应

  (一)戒备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戒备级别响应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区县建委、房管局响应 (1)更新完善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做好随时启动本级预案的准备;

  指导、督促、提醒本辖区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确保 通讯畅通;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

  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卫生疾控机构和市住建委。

  2.各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响应

  更新完善本省(市、区)建管处系统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督促检查所管在京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准备 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对所属职工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本地在京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3.建设单位响应

  实时了解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进场务工人员的健康状况,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卫生疾控部门和市、区(县)两 级住建委;协调、督促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为总包(专业承包)企业 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响应

  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在建项目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内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对在建工地实施封闭式管 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登记制度;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 堂、厕所、浴

  室等。严格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食品卫生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垃圾 清理和卫生保洁。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 商贩的食品。督促、检查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职工开展重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施工 现场设立隔离观察室以备使用,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去往疫区国家(地 区)人员返京后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5.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响应

  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新进场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应配合总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对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健康状况每日检测和问询制度,对身体出现 异常情况人员,督促其立即就医检查,并进行病情跟踪问询。建立与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将 本企业所属场内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如有突发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做好对所属职工重大疫情知 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6.物业服务企业响应

  (1)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随时收集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重大疫情信息,并将重要

  情况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和物业项目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根据属地政府、卫生疾控机构及业主委员会的要求,积极 配合做好小区人员进出登记、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及时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加强管护 并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做好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主要包括电梯轿厢、楼道、公共卫生间、会所、垃圾站 (楼)等。加强对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在公共宣传栏张贴重大疫情知识相关宣传材料。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 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去往疫区国家(地区)人员返京后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二)严重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严重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戒备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每日收集本辖区在施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督促、指导、 检查本辖区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

  2.建设单位应为在建项目总包(专业承包)企业开展重大疫情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项目总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 好各项预防措施,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防范工作。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市、区两级住建委和属地卫生疾控机构。

  3.总包单位负责对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进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体温测试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组织、协 调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必要时,开展对现场相关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遇重要情况立即报市区两级住 建委和卫生疾控部门。如在施工地与施工人员居住地分开设立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建立安全通道,减少施工人员与外界的接 触。

  4.分包单位做好所属职工的管理,配合项目总包单位做好对在建工地的封闭式管理。每日收集本企业职工健康信息,发现异常 情况立即上报。施工现场人员一旦出现疫情症状,分包单位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经医疗机构已确诊的 病例,应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配合总包单位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内密切接触患者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深入做好本企业 所属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物业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和街道,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 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三)紧急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应急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严重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市住建委有关处室、单位加强与区县建委、房管局、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 联系,统筹指导、协调区县住建委、房管局

  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疫情防范工作。每日汇总全系统疫情动态,并及时上报。密切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系,发 现问题立即会商。根据需要,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赴一线督促重大疫情所在单位开展应对工作。

  2.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加强对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的监测反馈,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应急处及相关单位,并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做好疫情应对工 作。必要时,对疫情所在施工现场予以停工。

  3.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及进场人员,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积极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应对工作。施 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应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领导小组。必要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4.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和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全市调整或终止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通知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逐级通知到所管所辖单位,领导小组各

  单位同时按照调整后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响应工作或终止响应。

  七、信息报告与新闻报道

  (一)信息报告

   1.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逐级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延伸信 息网络,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在收集、整理、报送重大疫情信息时,应及时准确,对重要情况信息,应立即报告领导小 组办公室,紧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报送文字信息。

  3.重大疫情信息的报告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 件规定执行。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新闻报道

  本市住建系统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应对埃 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应对,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培训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组织、督促本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及物业 服务企业做好对本预案的学习。

  (二)演练

  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各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全系统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能力。

  九、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管理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 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建设房管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京建应急〔2009〕551号)同时废止。

  

篇四:银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结报告

  M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MZ/T 058—2014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Service guideline of social work with children

  2014-12-24 发布

  2014-12-24 实施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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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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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言....................................................................................................................................................................... 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3.1 儿童需要............................................................................................................................................... 1 3.2 儿童社会工作....................................................................................................................................... 1 3.3 儿童服务机构....................................................................................................................................... 1 服务原则........................................................................................................................................................... 1 4.1 优先原则............................................................................................................................................... 1 4.2 利益最大原则....................................................................................................................................... 1 4.3 伤害最小原则....................................................................................................................................... 2 4.4 平等参与原则....................................................................................................................................... 2 4.5 生态系统原则....................................................................................................................................... 2 服务的主要类型............................................................................................................................................... 2 5.1 支持性服务........................................................................................................................................... 2 5.2 保护性服务........................................................................................................................................... 2 5.3 补充性服务........................................................................................................................................... 2 5.4 替代性服务........................................................................................................................................... 2 服务流程........................................................................................................................................................... 2 6.1 接案....................................................................................................................................................... 3 6.2 预估....................................................................................................................................................... 3 6.3 计划....................................................................................................................................................... 3 6.4 介入....................................................................................................................................................... 3 6.5 评估....................................................................................................................................................... 4 6.6 结案....................................................................................................................................................... 4 服务方法........................................................................................................................................................... 4 7.1 直接服务方法....................................................................................................................................... 4 7.2 间接服务方法....................................................................................................................................... 5 督导................................................................................................................................................................... 5 8.1 督导对象............................................................................................................................................... 5 8.2 督导内容............................................................................................................................................... 5 服务管理........................................................................................................................................................... 5 9.1 服务质量管理....................................................................................................................................... 5 9.2 社会工作行政....................................................................................................................................... 6 人员要求........................................................................................................................................................... 6 10.1 资格要求............................................................................................................................................. 6 10.2 伦理要求............................................................................................................................................. 6 10.3 继续教育要求..................................................................................................................................... 7 录 A 接案登记表............................................................................................................................................. 8 录 B 儿童预估表............................................................................................................................................. 9 录 C 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11 录 D 儿童服务计划表................................................................................................................................... 13 录 E 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 14 录 F 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15 录 G 儿童服务评估表................................................................................................................................... 17 录 H 儿童服务结案表................................................................................................................................... 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开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 保护中心、重庆市民政局、广东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晓燕、王婴、邹学银、邓明国、鄢勇兵、周琼、袁慧敏、张剑、李进民。

  I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原则、服务的范围和类别、服务流程、服务技巧、督导、服务管理 和人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24-2011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 MZ 010-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3 3.1 儿童需要 children’s needs 术语和定义

  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所需的条件、机会和资源的总和。

  3.2 儿童社会工作 social work with children

  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观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 为基础,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服务。

  3.3 儿童服务机构 children’s service agency

  从事儿童照顾、保护、发展(主要指生理、心理及社会发展)等服务的组织。

  4 4.1 服务原则 优先原则 社会工作者在政策规划、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 要。

  4.2 利益最大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以儿童为中心, 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 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 益。

  4.3 伤害最小原则

  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无法避免造成伤害, 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 或者是最容易 从伤害恢复的方案。

  4.4 平等参与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创造公平的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社会工作者应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同自身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 尊重其在权利和能力范围之内的自 我决定和行动。

  4.5 生态系统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重视家庭的作用,运用生态系统的观点,从儿童自身及其与家庭、朋辈群体、社区、 学校、服务机构等的互动关系中分析儿童问题,识别所需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儿童发展。

  5 5.1 服务的主要类型 支持性服务

  重视环境自身的力量,通过环境培育的方法,提高儿童所处环境的功能,强化照料者的能力,促进 儿童健康成长。例如为家庭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抚育帮助,增进父母的亲职功能服务。

  5.2 保护性服务

  通过外部监督、干预性服务等方式,防止儿童被虐待、忽视和剥削。如儿童保护热线、儿童防性侵 服务,为受伤害的儿童提供的庇护和心理干预,为离婚家庭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等。

  5.3 补充性服务

  通过专业介入, 适当增强儿童所处环境中的某些薄弱或缺失环节, 弥补家庭对儿童照顾功能的不足。

  例如帮助儿童家庭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包括现金救助、日用品的补助和托育服务等。

  5.4 替代性服务

  当家庭照顾功能缺失时,针对儿童的实际需要,将儿童安排到适当的居住场所,提供一部分或全部 替代家庭照顾功能的服务。例如家庭寄养、收养、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儿童的安置服 务等。

  6 6.1 服务流程 接案

  6.1.1 社会工作者在接案过程中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介绍服务宗旨、服务政策、服务项目等;

   ——初步收集与儿童有关的信息;

  ——初步探索儿童的问题和需要;

  ——与儿童、儿童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建立专业关系;

  ——填写《接案登记表》 (参见附录 A) 。

  6.1.2 社会工作者在接案过程中应注意:

  ——与儿童沟通时应注重以儿童的视角看问题;

  ——与儿童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进行沟通,协同解决儿童的问题;

  ——从家庭、学校、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资料。

  6.2 预估

  6.2.1 社会工作者在预估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

  ——发现和识别儿童问题的成因;

  ——识别儿童及其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决定为儿童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填写《儿童预估表》 (参见附录 B) ;

  ——存在家庭高风险因素的应填写《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参见附录 C) 。

  6.2.2 社会工作者在预估过程中应注意:

  ——坚持动态和持续性的原则,对儿童的问题逐渐深入认识;

  ——对儿童面临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注儿童、家长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参与,为他们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和 态度。

  6.3 计划

  6.3.1 儿童服务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儿童的问题与需要,儿童及其所处环境的资源、优势;

  ——服务计划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介入措施、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

  ——社会工作者、儿童和家庭或其它照顾者各自的任务;

  ——评估参与者和评估方式方法;

  ——填写《儿童服务计划表》 (参见附录 D) 。

  6.3.2 社会工作者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应注意:

  ——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应有儿童的参与,尊重儿童的意愿;

  ——服务计划应尽量详细和具体;

  ——服务计划应与儿童服务的宗旨、目标相符合;

  ——服务计划应易于总结和评估。

  6.4 6.4.1 介入 介入任务

  6.4.1.1 直接介入的主要任务有:

  ——促使儿童、家长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的资源;

  ——对儿童与环境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

  ——运用各种能够影响儿童改变的力量帮助儿童实现积极的改变;

   ——填写《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 (参见附录 E) 。

  6.4.1.2 间接介入的主要任务有:

  ——注意发掘和运用儿童所在社区的资源;

  ——协调和链接各种儿童服务的资源与系统;

  ——改变儿童所处的环境;

  ——促进儿童政策的改变;

  ——填写《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参见附录 F) 。

  6.4.2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注意:

  ——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

  ——考虑儿童的发展阶段和年龄特征;

  ——与儿童共同参与介入行动;

  ——介入行动与服务目标一致。

  6.5 评估

  6.5.1 社会工作者在评估过程中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根据服务内容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基线测量法、任务完成情况测量法、 目标实现程度测量法和介入影响测量法) ;

  ——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

  ——撰写评估结果;

  ——填写《儿童服务评估表》 (参见附录 G) 。

  6.5.2 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时应注意:

  ——儿童有哪些变化;

  ——服务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与技巧是否恰当和有效;

  ——明确要做哪些跟进工作。

  6.6 结案

  6.6.1 社会工作者在结案阶段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巩固儿童及其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变;

  ——增强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解除工作关系,妥善处理分离情绪;

  ——填写《儿童服务结案表》 (参见附录 H) 。

  6.6.2 社会工作者在结案时应注意:

  ——与儿童回顾服务的过程,以确定结案时机是否成熟;

  ——提前告知儿童结案的时间,让儿童有心理准备,帮助儿童处理好离别情绪;

  ——提醒儿童学会自立,告诉儿童在需要时将继续提供帮助;

  ——让儿童理解自己的收获,正向表达感受。

  7 7.1 服务方法 直接服务方法

  7.1.1 社会工作者以面对面的方式给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个案服务和咨询。

  7.1.2 社会工作者以小组工作的方式给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包括支持性小组、治疗性小组、自助 小组和任务小组等。

   7.1.3 运用个案管理的方法评估儿童的需求、关注儿童与环境间的互动、安排协调儿童所需要的资源 和服务。

  7.2 间接服务方法

  7.2.1 社会工作者通过整合现有的家庭、社区、学校和其它部门的资源,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

  7.2.2 社会工作者通过动员、拓展的方式,为儿童争取新的正式及非正式资源。

  7.2.3 社会工作者收集和系统分析与儿童和其环境相关的信息,了解立法和制度的决策过程,反映儿 童的诉求,进行政策倡导。

  8 8.1 督导 督导对象 督导对象包括:

  ——新进入社会服务机构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服务年限较短、经验不足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在儿童社会服务机构实习的学生;

  ——儿童社会服务机构的志愿者。

  8.2 督导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包括为社会工作者提供的行政、教育和支持性督导,应开展下列主要工作:

  ——参与服务质量评估,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增强服务效果;

  ——协调社会工作者与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机构专业服务决策与经验推广提出建议;

  ——协助机构设计、规划、监督所负责服务领域的工作程序,根据实际需要与合作机构和相关部门 进行沟通协调,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

  ——对工作程序、服务质量以及职业操守进行监督、总结,提出建议并及时反馈;

  ——监督服务提供者的工作表现及服务效率,提供业务指导;

  ——监督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操守,给予情绪支持;

  ——评价专业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9 9.1 服务管理 服务质量管理

  9.1.1 社会工作者应以儿童为中心,与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共同制定服务目标与计划:

  ——应了解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的需要,并向服务对象进行工作说明;

  ——应与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统一服务期望,共同制定服务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应建立符合目标实现要求的服务过程记录;

  ——应根据阶段性评估结果和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的需要,及时进行服务计划调整。

  9.1.2 应制定由社会工作者参与的服务质量规范,并确保其公开透明、具体可行:

  ——应确定服务质量目标。在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服务用品、服务人员、服务等级、服务内容、 服务程序和服务方法等方面制定具体质量目标;

  ——应将标准化服务质量控制与个性化服务质量目标相结合, 对有特定要求的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 要照料人、服务项目或过程,需编制特定服务质量计划或特定管理程序。

   9.1.3 应建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数量、服务成效进行评估:

  ——儿童及其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对工作记录情况予以考核;

  ——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开展定性或定量评估(包括数据对比、资料归纳、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形式) ;

  ——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自评与阶段性考核;

  ——定期进行专业督导。

  9.1.4 应对服务质量评估信息进行反馈,以持续改进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应提出保持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的建议;

  ——应对收到的反馈予以回应;

  ——应根据服务质量评估信息修正工作措施,完善服务制度,改进服务质量。

  9.2 9.2.1 9.2.1.1 9.2.1.2 9.2.2 社会工作行政 制度建设 儿童服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社会工作服务规章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儿童服务机构研究与制定儿童服务规划、计划和方案时应有社会工作者参加。

  岗位设置

  儿童服务机构应设置儿童社会工作专职或兼职岗位,岗位设置应符合 GB/T 28224-2011 和 MZ 010-2013 的具体规定。

  9.2.3 档案管理

  应加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的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建立基本服务档案,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场所、服务过程的记录及服务成 效等;

  ——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档案,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

  ——根据儿童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做好儿童信息的保密工作。

  10 人员要求 资格要求 儿童社会工作者

  10.1 10.1.1

  儿童社会工作者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登记或具备社 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10.1.2 儿童社会工作督导者

  儿童社会工作督导者应是在儿童服务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五年以上 (含五年) 并取得社会工作 师资格、对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儿童工作实务经验 和督导技巧的社会工作者。

  10.2 伦理要求

   10.2.1 10.2.2 10.2.3 10.3

  应自觉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意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应尊重儿童,保护儿童隐私。

  继续教育要求

  应按照《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接案登记表 表A.1 给出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接案登记表的样式。

  表 A.1 接案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日期: 年 龄 年 月 日

  1.个案来源 ☐服务对象主动求助 ☐社工发现服务对象 ☐转介 转介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介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庭成员 姓 名 关 系 年 龄 职 业 是否同住 联系方式

  3.儿童面临的问题和需要

  (1) (2) (3)

  社会工作者(签字):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儿童预估表 表B.1 给出了社会工作服务儿童预估表的样式。

  表 B.1 儿童预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日期: 年 龄 年 月 日

  1.背景资料 (1) 接案原因及当 (2) 时出现的问题 (3) □一般家庭 家庭背景 具体说明:

  □高风险家庭

  学业表现:□好 □一般 □差 学校表现(包括 学前机构) 师生关系:□好 □一般 □差 具体说明:

  同学关系:□好 □一般 □差 适应能力:□好 □一般 □差

  关系好坏:□好 □一般 □差 朋辈交往时间:

  朋辈关系 具体说明:

  朋辈交往范围:

  重要成长经历

  其

  他

   2.接案评估过程 行为观察与面谈:

  初步评估:

  问题诊断/介入焦点:

  □属服务范围,开启个案:

  确定服务方式:

  □个别访谈 □儿童游戏治疗 □家庭/婚姻治疗 □亲职教育/咨询 评估结果及 □团体治疗 □其它介入模式:

  服务方式 备注说明:

  □非服务范围,建议转介:

  建议转介资源:□其它专业机构资源 □学校资源 □社区资源 □其它:

  原因说明与建议:

  社会工作者(签字):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表C.1 给出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的样式。

  表 C.1 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编号:

  监护人或主要照顾者姓名:

  日期: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被评估 者的基本 资料

  家庭住址:

  儿童姓名 年龄 就读幼儿园/学校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二、家庭评 □无 估内容 □有 □无 □有

  1.家庭成员关系不好或家庭冲突:如父母时常剧烈争吵、家庭成员 中有酗酒、吸毒、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2.因贫困、单亲(父母离异、丧亲)、隔代教养、父母未婚或未成 年生子等其它不利因素,使孩子得不到适当照顾。

  3.失业者:家庭主要收入者失业、退休、破产、负债等,使儿童未 获适当照顾。

  4.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出走、重病、入狱服刑等,使儿童未得到 适当照顾。

  5.家庭中父母因工作过于忙碌,孩子经常被疏于照顾(如经常不吃 早点上学、着装不整、生病不及时去医院等)。

  6.家中成员曾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者,使儿童未获适当照顾。

  □无 7. 其它,说明:

  □有 □无

  11

   □有 □无

  1.相关部门或单位已提供服务情况(如学校、公安部门等) 说明:

  2.已接受政府政策资源或服务情况(如低保、临时救助、大病救助、 □有 孤儿救助、日间照料、家庭寄养等) □无 三、已获得 的救助资 源 □有 顾机构、志愿服务等) □无 说明:

  □有 4.有亲属朋友支持,并获得协助,说明:

  □无 □有 5.其它,说明:

  □无 说明:

  3.已接受民间社会福利资源或服务情况(如当地社区附近的儿童照

  四、个案情 况简述

  1.本表由社会工作者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根据本表评估内容,发现其中 五、说明 一项,社会工作者应加以关注并提供服务,防止儿童需要得不到及时满足。

  2.其它部门接受转介时,应注意资料保密。

  评估人:

  联系电话:

  □是 □否

  是否需要跟进服务:

  社会工作者(签字):

  12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儿童服务计划表 表D.1 给出了儿童服务计划表的样式与内容。

  表 D.1 儿童服务计划表 编号:

  儿童姓名:

  具体策略和 问题描述 预期目标 方法 执行者 行时间 预计执 执行状况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工作者(签字):

  13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 表E.1 给出了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的样式。

  表 E.1 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 编号:

  日期/时间 地 点 儿童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目

  标

  主要内容

  评估及反思

  (需说明本次面谈需跟进的事项及下次面谈时间、议题)

  跟进计划/ 下次面谈安排

  督导者意见

  社会工作者(签字):

  14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表F.1给出了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的样式。

  表 F.1 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编号:

  资 源 类 型 具 体 人 员 儿童姓名:

  联 系 方 式 日期:

  年 月 日

  地 址

  可以提供 的帮助

  儿童服务机构 (儿童 福利院、 婚姻收养登 记处、儿童 收养中 心、 儿童收养评估机 构、 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中心、 残疾儿童康 复中心等) 机构资源 儿童医院、 妇幼保健 院 民办服务机构 (自闭 症儿童康复机构、 日 间照料机构等)

  各类基金会 社区居委会 社区资源 社区医院 社区志愿者

  15

   社区组织 社区单位 附近的派出所、 民警 学校校长 学校辅导员 学校资源 班主任 学校心理咨询老师 各类相关政策 (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 临时 救助制度、 教育救助 政策、儿童 福利政 策、 儿童权益保护政 策等) 政策资与 行政资源 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 员会 当地民政部门 当地妇联组织 当地教育专家 当地儿童养育专家 其它 社会工作者(签字):

  16

   附

  录

  G

  (资料性附录) 儿童服务评估表 表G.1给出了儿童服务评估表的样式。

  表 G.1 儿童服务评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日 期:

  年 年 龄 月 日

  个案描述 服务目标 提供的服务及 进展情况 儿童现状 结案情况 介入工作反思 跟踪服务计划 获得的帮助:

  □没有提供帮助 □行为矫正 □家庭关系调适 服务对象意见 □情绪辅导 □其它(请注明) 是否达到预期:

  □比预期好得多 □比预期差 □比预期好 □比预期差得多 □和预期一样 □提供有用资料 □学习辅导 □健康服务 □就业辅导 □生活适应 □人际关系支持 □经济援助 □转介服务 顺利结案  转介 其它(请注明) 服务起止日期

  督导意见

  社会工作者(签字):

  17

   附

  录

  H

  (资料性附录) 儿童服务结案表 表H.1给出了儿童服务结案表的样式。

  表 H.1 儿童服务结案表 编号:

  个案姓名 年 龄 性 日期:

  别 年 月 日

  转介者/转介(申请)日期 结束个案日期

  立案/重开个案日期 个案性质及简单描述:

  辅导目标:

  提供的服务及个案进展:

  服务对象现状:

  18

   结案原因:

  目标达到 社工认为不适宜继续提供服务 (请注明) 不能提供所需服务

  服务对象不愿意继续接受服务 (请注明)

  情况有变化 (如服务对象转学、迁居等) (请注明)

  其它 (请注明)

  服务对象知道个案已结束并知道在有需要时如何得到服务。□是

  □否

  社会工作者(签字):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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