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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招聘甄选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8 14:23:36 浏览次数:

公司人事招聘甄选管理制度 一、聘用办法 (一)、公司所有员工人事关系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指人事档案转入我公司的员工。聘用员工是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及少数特聘人员。

(二)、集团与分公司各部门超编的用人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按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计划核定当年度各机构编制。编制内人员的招聘计划可按本制度所列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招募解决。

(三)、公司需要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

(四)、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禁将自己亲属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部门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集团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二、聘用条件 (一)、本公司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能聘用:
1、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0至40岁。

2、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3、部门职员:中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聘用:
1、曾经通缉,判刑有案者;

2、吸毒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品行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4、贪污公款或有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及组织者;

6、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者,难以胜任工作者;

7、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8、年龄未满18周岁者。

三、担保 (一)、本公司员工,必须办理经济担保手续,担保人要求至少一名并经审核后方能报到。

(二)、担保人必须有正式职业,本公司员工或与被担保员工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如:夫妻关系),不能做担保人。

(三)、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担保人无力赔偿部分,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有其它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形象利益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渎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四)、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应换保。

1、担保人犯案或死亡者;

2、担保人住址不明;

3、担保人退休;

4、担保人无正式职业。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书面通知人事部门,待人事部门交由被担保人另行觅保,办妥换保手续后,担保人接到同意退保通知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如以登报或宣告退保者,概不生效。另行换保应于一周内办妥新担保手续,逾期未办,应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六)、担保人在担保书上所附印件,如有作废或更改应函告人事部门,并将新印件挂号邮寄存查,同时声明继续担保,但在公司尚未收到通知前,仍认为原印件有效。

(七)、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藉口推脱。

(八)、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并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九)、本公司于每年定期核保一次。

四、招募甄试 (一)、聘用程序: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应提前一个月,将所需人数,条件填报《人员增补申请表》,交人事部门审核。

2、人事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审核所申请人员是否为年度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控制在内,需要调整编制的情况按本制度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3、人事部门审查后,按本制度所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拟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⑴、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

⑵、招聘方式的确定及职位预算薪金;

⑶、拟招聘广告稿;

⑷、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⑸、甄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⑹、场地安排及准备事项(公司宣传资料、海报、通知单、招聘登记表、笔试问卷)。

4、人事部门汇集、整理应征资料,进行初次筛选,向初选合格人员发初试通知。不合格者应征资料,纳入公司内部人才保管,一年销毁一次。

5、甄试:新进人员甄试分面试及笔试,具体参照《考评应聘人员办法》。

⑴、笔试包括下列内容:专业测验、职业倾向测验、领导能力测验、智力测验;

⑵、面谈:由人事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分别或共同面谈。

⑶、根据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向录用者发录取通知,办理经济担保手续;
向落选者发辞谢通知。

6、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经济担保审核及背景调查。

调查作为集团核实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相关情况,连同被担保人经济担保书和政审表存入个人档案,调查人员须根据情况据实填写。

五、试用 (一)、报到:新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人事部门报到并呈交下述材料,无故不在期限内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1、填写xx集团员工履历表;

2、学历、职称证明原件缴验,复印件的交纳;

3、个人简历;

4、近期一寸照片2张;

5、身份证原件缴验及复印件的交纳;

6、经济担保书;

7、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二)、试岗:新聘人员须经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完毕,持《录用人员到岗通知》到工作部门报到,由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具体工作。

(三)、试用:
1、所有新聘人员,除集团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两到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即予辞退,并按实际试用天数结算薪金。

2、试用期人员如违反集团管理制度可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试用期不满七日,由于员工本人原因自动离职者,不计薪。

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工资按集团薪资制度中试用期员工薪级执行。

六、转正 (一)、转正申请:
1、每月底人事部门将根据新聘人员上岗日期,统计试用期在两个月以上的员工名单,提供给员工所在部门。

2、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试用员工本人提交工作总结,所在部门应按照规定内容对期进行考核,并根据部门考核结果适时提出转正意见。提交人事部门核准。

(二)、转正审批手续:
1、公司人事部门应向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逐级转正审批。

2、公司人事部门根据转正意见,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⑴、经考核合格及逐级批准,办理正式任用手续;

⑵、经考核及综合评定后,认为需延长试用期应酌予延长并反馈;

⑶、如确属不能胜任工作,应酌情调整岗位或辞退。

(三)、转正通知:
1、批准正式录用人员,人事部门应填制《转正通知书》一式两份,财务部、人事部门各留存一份。

2、迁调、晋(降)级(职)者,由人事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人事异动手续。

3、薪资变更者,由人事部门填制《员工薪资调整通知单》,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后转财务部备档一份,办理调薪。

4、员工正式转正日期以人事部门下发的《转正通知书》签字之日起为准。

5、鉴于集团与分公司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人行部依据各自管理权限执行本程序和审批手续。

考评应聘人员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应聘人员要经过严格的考评,考评通过后方能录用。考评内容分面试、口试、笔试三大部分。面试和口试同时进行,面试和口试合格者进行笔试。考评人员对各个应聘者予以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一、考评方法 1、面试:依据《聘用人员程序与手续规定》,按填报应聘表统一时间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仪表、举止、谈吐以及独立面对陌生事物并且主动推销自己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⑴、仪表朴素、整洁。(25分)
⑵、举止、谈吐文雅、大方。(25分)
⑶、有礼貌,无因紧张过度而出现的不自觉动作。(25分)
⑷、有容易让人接受的感觉。(25分)
2、口试:在面试的同时,由需求部门主管领导对应聘者进行口试,口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心理素质、思维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按口试题题目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口试题分三类,口试题(一)、(二)用于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口试题(三)用于考核高层管理人员。

3、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字迹是否工整、美观。笔试由人力资源部(人行部)发题、评分,将笔试结果报考核部门,满分为100分。

笔试题分两类,考核普通管理人员笔试题和考核高层管理人员笔试题。

二、评分方法 考评人员按面试内容和口试题对应聘者进行口试,按照每题得分点对应聘者的回答进行评分。

笔试题按标准答案得分点评分。

三、考评人员组成 考评外部聘用人员时,依照《各部门从外部聘用人员工程序与手续的规定》执行,由需求部门主考,人力资源部/人行部配合,由需求部门决定是否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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