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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研究

时间:2022-04-20 09:1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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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研究 内容摘要 资源损耗、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是近期世界民众较为重视的课题。我国是重要的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源不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加明显,生态资源、环境问题开始限制国内目前到未来的发展。绿色税收观点指出,通过我国对绿色税收体系的修订和执行,可以高效确保生态环境的顺利发展。当前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即便步入实践时期,然而其最终效果怎样,就变成国内绿色税收的关键分析方向。所以,为健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完成长久稳定发展目标,本文主要从有关基础知识着手,全面融合国内目前的实际情况与问题,基于当前存在的文献与绿色税收体系知识和实践,指出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创建和健全时期所出现的具体问题和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则、方针修订意见,以便加快国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和自然的共同发展,完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长久稳定发展目标。

关键词:绿色税收 资源消耗 环境污染 目 录 一、引言 5 (一)研究背景 5 (二)研究意义 5 二、相关概念界定 6 (一)绿色税收定义与内涵概述 6 (二)公共产品及其定价理论 7 三、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不足 9 (一)资源消耗类税种存在的不足 9 (二)生活消费类税种存在的不足 10 (三)交通运输类税种存在的不足 11 四、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政策建议 12 (一)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原则 12 (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14 参考文献 19 关于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研究 一、 引言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变革,创建和谐社会。要达成上述目标不仅要促进绿色发展,此外也需要处理当前的环境问题。绿色税收系统的健全是完成此目标的关键方式。因此,分析怎样健全国内绿色税收体制具有关键价值。

(一)研究背景 对外开放之后,国内始终位于经济持续发展时期。但是,在经济成效不断凸显的时候,国内绿色生态环境的恶化与多种稀缺资源的不断损耗,导致少数区域开始出现明显的环境问题与资源不足问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气候异常与自然灾害等多种限制人类发展的问题频繁出现,促使我们关注到绿色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其中,人和自然共同发展是建设稳定社会的重要部分,此外还是国内社会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是提倡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在实际生活和生产中的主要表现。其中人和自然共同发展,详细的说,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足,生态和谐。人和自然共同发展需要人类珍惜与维护当前生存的现实环境,绿色税收观点和有关政策的执行,可以减少国内资源损耗,处理当前的恶化问题,对国内环境保护具备较好的督促和促进影响,便于国内经济和生态环境的长久稳定发展。所以,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完成国内社会长久稳定发展目标,建设符合国内现实需求的绿色税收系统,提升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在现实社会生产中的现实成效,健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

(二)研究意义 当前,伴随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理念在国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得到相应的关注,要求人类和自然环境共同发展,绿色生态环保问题开始得到政府与民众的关注,变成全球各个国家持续重视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目标是从国内现实情况与问题着手,利用对当前数据与绿色税收系统有关知识与实践的分析,学习西方国家建设绿色税收系统的有关经验,全面指出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创建和健全时期所需要遵从的主要原则与政策意见,以便加快国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和自然的共同发展,完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共赢目标。为此后国内绿色税收系统的政策修订与改善准备良好的基础。

二、绿色税收定义与内涵概述 绿色税收也被叫做生态与环境税收。在《国际税收辞汇》第二版中,对于此概念的主要内涵如此叙述:绿色税收,被叫做环境税收,表示对投资在预防污染或环保的纳税人所给予的税收优惠,或对污染产业与污染物的使用所收取的税收。

当前,我国学术领域对此税收并未得出受到普遍认可的概念。分析当前相关资料和文献,对于此税收的概念通常被划分成下面几类: 第一类指出此税收是环境保护税的直接说法,其根本上就是环境保护税,也就是国家政府为防止自身生态环境的恶化而针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进行强制性征收的具体税种。

第二类有关此税收的概念就把环境污染税、自然资源税等多个部分囊括进来,表示政府面向公司或个人在经济生产时期对自然环境资源开发使用的程度与力度,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伤害情况,和生态资源环境在开采之后的复原程度所收取或减少的税收称呼。

第三类把绿色税收的内涵确定成所有便于生态环境建设和维护的税收总和。在此概念的有关数据和论文中,此税收不只涵盖环境保护税等,此外也包含多种政府对环境资源保护活动的经济补助,对生态破坏活动的惩处和多种相关收费等。

汇总以上三种有绿色税收的概念内涵,我们就可以知道,我国专家对此税收概念上的差异一般表现在其所涵盖的范围上的差异。根据上述划分可知,绿色税收所涵盖范畴的程度持续扩张,换句话说经济学中对不同概念普遍使用的狭义和广义分别。第一类有关此税收的概念被叫做最狭义层面上的内涵,第三类是最广泛层面上的内涵,上述概念就是绿色税收的狭义和广义内涵,其中第二类概念的涵括程度就位于二者间。

在本文下述分析中,对此税收的概念都是广义层面上的。也就是不只涵盖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绿色生态环境而对造成污染、损耗环境资源的个人或公司强制性地收取的绿色税种或费用,此外也包含我国对便于环保的经济生产组织或民众所给予的多种类型的税收扶持和经济补助等。

三、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不足 (一)资源消耗类绿色税种存在的不足 资源消耗类绿色税种一般表示在此税收系统内的不同税种,另外也涵盖和城市水资源费类似的资源消耗类收费和部分政府对资源节约类生产公司的产品价格补助与税收扶持等。

当前,国内实施的资源税税种的征收主体并不多,此外收取程度也不足,出现税负、税基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本文第三章叙述的哪样,即便国内当前资源税逐渐从之前的七种增加到八种,所收取的范围包含煤炭、原油、天然气、盐、有色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水资源,然而国内土地资源充足,资源类型众多,因此需要我们的格外关注与维护的资源明显超过现在确定的七类。比如国内森林植被、海洋生物、黄金、地热等多种类型的资源都需要被我们添加到入到主要保护范围内。从以上实证研究结论可知,国内目前的资源消耗类税种即便为国内社会的自然环境保护和排污方面具备积极的影响,此外为国内公共环保事业提供相应的资金和保证,然而以上七种税所占据国内税收财政收入的比值不断降低,占据国内GDP的比值并不高,以上事实都表示国内绿色税收系统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现实社会经济的进步,所具备的调节与积极影响较少。此外,国内当前所执行的资源税税率不高,对大部分资源开采活动无法起到相应的规范作用,大部分公司即便上交一些资源税,也不想舍弃对多种稀缺资源的开采权,其主要目标是得到经济效益。再者,当前资源税计税基础也出现一些不正确的问题。

(二)生活消费类税种存在的不足 国内当前生活消费类绿色税种一般与消费税相关,此税主要涵盖烟、酒、成品油,木筷、鞭炮、首饰等。然而依旧有大量对环境产生伤害,资源损耗的生活消费品与废弃物并未被囊括在消费税收取的范围内。比如部分一次性用品、包含重金属的儿童玩具,太过关注注产品包装导致资源损耗的现实用品,和民众生活中随意丢弃的废旧电池等。分析结果表示,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即便对国内社会生产总值和消费投资等都带来明显的积极影响,然而维持时间较短暂,在本文所分析的第四年期就逐渐出现相应的降低,此外上述降低走势维持将近六年时间,表示国内目前的生活消费类税种对加快国内经济和生产投资消费的力度和长久度并不高。此外,国内生活消费类税种中对于目前民众日常生活产生的多种废水和垃圾等废物的排放也没有制定相独照的税种。上述消费税种的不足阻碍法律对民众日常消费的监管,导致部分人员太过关注产品问题,导致资源损耗等问题频繁出现。此外也不能让当前民众在现实生活垃圾排放问题上坚持正确的环保观念。也不能养成科学的污染物排放习惯,不能产生和谐的发展风气,当前需要加强民众环保观念,提升绿色税收系统环保的积极影响。

(三)交通运输类绿色税种存在的不足 交通运输类绿色税种涵盖所有和组织、个人交通运输相关的类型。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内,此部分税种一般是车辆购置税以及车船使用税两部分。

当前,国内车辆购置税实施相同的比例税率,此收取方式即便便于税收征集时期的监管与操作方便性,然而因为其税率不会因为课税主体数值的差异而出现相应改变,所以无法全面激发车辆购置税对车辆购买时期的税收调节功能。而国内车船使用税即便经历多次改革与调节,然而当前依旧位于税负过低的局面,此外在税收收取管理上也缺少合适的调控体制,税收征管费用不断提升,然而效率并不高。此外,我国是全球人口众多的国家,汽车、客车等交通运输类产品税种的收取,不仅是降低资源损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资源节省以及环保的重要方式,此外也是防止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的高效方式,此外假如可以顺利利用车辆购置税与车船使用税的调控功能,在交通运输类产品内的购买与使用过程中开展相应的调控,汽车、客车等规模庞大的产业运作还可以促进国内社会综合投资能力的提高,提升社会投资效果,进一步提升绿色税收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政策建议 (一)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原则 1.循序渐进和税收中性原则 和国外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国内当前依旧位于经济发展的独特时期,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出现差异,造成地区公司与居民众的经济与生活水平出现明显的不同。此外我国人口众多,贫富差异显著。所以,在国内绿色税收系统内,即便也出现大量需要提升税率,增加税负的绿色税种,然而上述税收压力的提高不能全盘进行,而需要逐渐缓慢开展和改变。且根据当前改革成效思考后续改革方式与力度,防止中低收入民众承担过高的税收负担。

此外,也需要思考到上述循序渐进的税费改革模式即便在短时间内可以缓和绿色税收税负的增加给普通民众产生的经济负担,然而长此以往,绿色税额不断增加,导致的压力也会全部转移到民众身上,因此绿色税收的健全也需要全面依照中性原则。在提升国内此类税率的时候,全面思考国内综合宏观税负能力,进一步减少其余种类的税收征收,促使绿色税收对国内普通生产者与消费者所造成的税负负担的得以降低。

2.税基税率差异化原则 国内土地资源充足,地区差异化明显,不同区域的资源开发使用,污染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众平均生活质量的差距比较大。所以,税率设置需要依照不同区域的现实状况确定,特别是对环境污染问题明显,资源过度损耗的发达区域,需要提高绿色税收的征收力度,帮助地区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税基税率差异化理念的其他内涵表示对于多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税基税率需要根据现状收取,对于明显损害自然环境,过度损耗资源的产品与服务,需要扩张税基,增加税率,提高对此地区的征收力度,以便减少此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产量与市场:而面对节约资源且对环境没有污染的产品与服务就需要宽松对其的管制,减少税收。乃至去除征收此税收,以便激励此类产品的制造和使用,彰显其对环保的积极影响。

3.税收收入有效使用原则 国内每年绿色税收效益总数较多,不容忽视。所以,绿色税收体系的健全需要保证有关税收收入的科学高效应用,政府需要根据此类税收得到的资金,加强环保力度,扶持节约资源的产业,加强对污染行业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快环保行业的发展。提升对此类环保公司的优惠力度,激励民间相关环保公司的发展,对扶持此类环保公司提供减少税收与补贴等优惠,且增加政府等相关组织的采购。此外,通过此类税收效益对环保产品的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的激励。对购买环保产品的民众给予相应的价格补助,提高民众购买环保产品的自主性,通过促进环保行业的全面发展,促进环境污染公司的转型,帮助民众养成良好的环保消费理念,进一步完成人和自然的共同发展。

(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1.完善资源消耗类绿色税种 扩张国内资源税的收取范围,开始把森林植被资源、海洋生物资源等多种资源添加到资源税的收取范围内,以便预防上述资源被过度损耗,避免上述资源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此外,作为国内当前较为缺乏的水资源,资源减少和污染问题频繁出现,因此国内政府需要尽早思考把水资源添加到征收范围内,特别是对水资源污染较为明显的少数区域,把其当做水资源税收收取的试点,进而查看现实成效。

提升资源税单位税率,修改国内部分税收的计税要求。当前国内资源税税率一般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源税对资源科学应用的积极影响,和公司利用资源开采所得到的较高效益相比,此类税额不高,影响并不明显,特别是对于国内明显不足的不可再生资源,其税率的修订还需要超过可再生资源类的一般资源。此外,指出把矿产税等开采类的计税要求从依照产品销售量计税转变成全部依照资源开采量计算,而对资源回采与开采之后的生态环境进行复原的公司与个人,就能够减少纳税或提供财政补助,实施谁开采谁支付,谁复原谁奖励的规则,管控资源浪费问题,促使资源税的执行得到合理维护,确保资源被高效应用。

2.完善生活消费类绿色税种 对于目前接触范围广泛,和普通民众关系紧密的生活消费类税种,主要从下面多个部分进行健全:
第一,针对当前在行业内流通的大部分比如一次性生活用品、含有重金属的小孩玩具,太过关注产品包装导致资源损耗的日常用品等对环境产生影响,造成资源损耗的日常消费品与废弃物需要被添加到此税征收范围内,以便管控此部分产品的生产与流通,避免环境污染。

第二,提升部分与鞭炮、焰火相似的导致环境污染与伤害身心健康的消费品税额,然而思考到消费税税收所面对征税主体的普遍性与当前民众日常生活水平的差距,消费税税率的提高需要使用稳定增加的方式,而不能直接大范围提高,防止给当前纳税人增加太高的压力,确保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第三,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良好经验,在日常消费类绿色税种中增加垃圾税,此税收取范围不只涵盖工厂生产时期所出现的工业垃圾,此外也包含家庭现实生活消费中所形成的众多生活垃圾和电池等具有辐射的垃圾等。

国内人数众多,利用对民众生活垃圾的征税能在一定程度删更减少国内垃圾的排放,甚至进一步改良国内环保现状,此外基于所有民众收取的垃圾税可以高效的唤起社会内民众的环保生活和消费观念。政府有关组织利用垃圾税征收得到的税款,提高对社会垃圾的回收和处置力度,能够高效的提升资源循环使用率,确保生态环境的长久稳定发展。

3.完善交通运输类绿色税种 国内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类型的税制创建,一般从下面几个部分开始:首先详细化国内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对于各类污染物排放要求的车辆购置,执行对应的差别税额,利用对大排量车辆收取车辆购置税,进而促使消费者降低对此产品的消费,以顾客的消费行为指导行业内的生产,减少对大排量车辆的制造和投资。进而给予节能环保型车辆相应的税收扶持,特别是在当前市场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新能源坏保车辆,需要给予较好的免税优惠政策,以便激励此类车辆的研究、制造与消费,在维护生态环境的时候对国内投资趋势也带来相应的积极影响:其次提升车船使用税的收取税率,管控民众对车辆的应用程度,在缓和地区内普遍出现的较高交通负担的时候,也需要高效的避免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进一步维护环境。

车辆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的收取即便在本文实证分析阶段表现出反向增多的不良影响,然而长此以往特别是在多年之后,其所具备的减排功能就被全面的展现出来。所以,对此部分税种的改革力度不能过大,也需要全面分析在当前基础上适当调节部分应税消费品的税率,比如提升大排放量小轿车的税率,进一步降低低排气量汽车、摩托车的具体税率等:调节消费税的扶持政策,比如对于满足低污染排放要求的小型轿车、越野车等实施减征30%的税收,对满足我国节能减排要求的新能源产品,需要按照相应比值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进而全面促进社会经济进步,激发环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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