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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时间:2022-04-20 15:25:03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供大家参考。

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一、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 1. 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健全问责机制。成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安全办,**任主任。**为学校责任人,**为分管责任人,各年级主任和年级辅导员为年级责任人,各班主任、副班主任为班级责任人,各教师为值班监护责任人和课堂教学以及课间监护责任人。采取倒查问责方式,责任到人,压实安全责任。

 2.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标准,加强值勤监护,加强风险排查和防范。

 3.加强监管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

 二、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制定完善处置预案 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报告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开展救助。

 1.健全处置机制,明确牵头部门 由安全办**主任具体负责牵头指导,年级负责人和班级负责人以及

 相关教师具体负责处置。

 2.执行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 值班教师——班主任——年级负责人和安全办——学校校长——**教体局安全办。

 3.规范处置程序,明确处置措施 (1)监护教师和班主任要强化对学生的监护,出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或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询问,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救治受伤学生。

 (2)同时立刻联系学生家长,立刻报告学校安全办。

 (3)情况严重的,班主任和监护教师要和家长一起护送学生去医院救治。

 (4)如果事情紧急,要及时拨打 120,请求医院立即赶往现场救治。同时联系家长,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5)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6)安全办立刻调阅监控,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7)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第一步沟通渠道是班主任和家长,第二步沟通渠道是安全办和家长,第三步沟通渠道是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要通过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主动协调,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

 (8)关心受伤害者,保障受伤害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的知情权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分析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依据事实做好协

 调处理。

 (9)发生重大事故,要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处置机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局、其他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三、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1.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进行纠纷调解 (1)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统筹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聘任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调解,确保调解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

 (2)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注重人文关怀,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

 (3)协商一般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

 (4)受伤害者亲属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

 (5)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

 (6)对学校难于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安全事故纠纷,在教育局以及司法机关的组织下进行行政调解,实现能调尽调。

 2.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 (1)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进入司法程序。

 (2)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赔偿案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明确划分责任,及时依法判决。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法院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的,学校依据法院裁判不承担责任。

 (3)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

 3.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 (1)及时制止“校闹”行为。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相关人员进入教育教学区域,防止其干扰教育教学活动。

 (3)配合公安机关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协助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果断制止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四、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1.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校

 周边全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2.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学校要按照教育局的指导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在处置预案中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对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学校要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于虚假报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依法理性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共识。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拓宽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加强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形成和谐家校关系。

 学校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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