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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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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13篇,供大家参考。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13篇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1

  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同享有。

  3.3 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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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2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____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____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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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回,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__________),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现有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__________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__________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号轿车一部,归__________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__________方的银行存款__________万,归__________所有;

  4、知识产权收益: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__________,归__________所有。

  三、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4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5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请期满,双方如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限顺延,如一方提出,则可重新修订或终止协议。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三、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3.1、随时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咨询,具体指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领域;

  3.2、协助甲方作好产品开发过程中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工作;

  3.3、协助甲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防范工作;

  3.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识产权诉讼和无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3.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在本合同年度内安排二次;

  3.7、本条所说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义启动的知识产权业务,不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若延及甲方的关联企业,则在本合同顾问费的基础上追加25%的顾问费/一个关联企业。

  四、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第3.5项所列的事务时,每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均包括启动费和风险代理费二部分;前述顾问费未包含合同年度启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启动费及无效案件的代理费;于每个诉讼案结案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获赔额____35%(甲方作为原告时);

  免赔额____25%(甲方作为被告时);

  上述获赔额是指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数额;上述免赔额是指原告起诉数额与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数额之差额。

  五、专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案件官费、交通费、差旅费、取证的官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交通费、差旅费指东莞、深圳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费用,取证官费指公证费、查询费、检索费等费用。由办案专利代理人向甲方预借,发生后及时向甲方报销。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如委派的专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资格的专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事项。

  八、甲方根据规定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乙方已经收取的顾问费不退还,若已经启动了本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6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图片。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作品。

  2.保密条款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或方式向其关联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仲裁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8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xx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违约责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争议的解决

  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10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加入_______________网配件市场的配件专卖店栏目进行宣传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双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网络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公司信息位置及内容

  3.在_______________网配件市场的配件专卖店栏目第____排第____位发布_____________象素图标广告,及______个字之内的公司经营信息,______个字之内的公司名称信息,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

  4.广告发布展示公司名称及产品信息。广告文字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双方协商。

  5.上述广告链接至甲方网站______________或指定网址。

  6.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对上述广告的内容内容及链接的网址进行更换,乙方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工作。

  7.赠送:_______________网诚信认证会员信息资源服务_____年。

  广告发布起止时间的约定与终止

  8.甲方广告自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发布,发布时间为______年。

  9.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广告发布的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合同期限的约定与终止

  10.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传真签署有效。

  11.合同到期前30日内,在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圆整的网络宣传费后,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宣传服务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违约责任

  12.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广告内容而导致广告不能按时发布,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准时开始甲方广告或致甲方广告发布中断,乙方应提供给甲方额外的广告宣传时间作为补偿,免费广告时间为违约时间的_____倍。

  争议解决

  14.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络宣传费总计人民币______圆整。

  16._______________网广告发布为先付费后发布。在合同签署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并将汇款底单传真给乙方。

  17.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网络商贸有限公司

  汇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网络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11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12

  甲方(单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保密部分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8)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3、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3.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3.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3.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3.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3.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3.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5、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6、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7、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8、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三条 有关确认

  3.1、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不影响本协议效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

  3.3、甲方将不定期的修改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乙方同意经常查收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4.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乙方在职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知识产权部分

  第五条 定义

  5.1、“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5.2、“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产品”)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6.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6.1.1、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4、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2、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6.3、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6.4、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停止对前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一切使用行为。

  6.5、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复制、带走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任何文件、资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甲方(单位):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协议书篇13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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