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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对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完整版】

时间:2022-08-07 10:50: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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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对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完整版】

 

 XX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 XX 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落实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暗访评估、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社会治安、农业农村、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水利文物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每年集中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备案管理和“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制度,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和协商。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实现重点人员精准摸排和监测,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完善“行政村党支部--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做实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民主法治村创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深化“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深入推行“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三、进一步健全落实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

 (五)规范线索举报受理。镇扫黑办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对涉嫌黑恶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其他线索,按照举报内容,分别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或其他部门办理。

 (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主动提供线索,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健全落实举报人、报案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切实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定期通报重大典型案例,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热情。

 四、进一步健全落实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敲诈勒索、

 欺行霸市、暴力抗法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坚决纠正查处,精准追责问责。

 五、进一步健全落实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

 (九)定期开展督导。镇扫黑办每年开展 2 次督导,定期督促落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机动督导、专项督导。

 六、进一步健全落实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

 (十)加强考核考评。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敢打、不愿打、不深打的后进村重点通报督办,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责任倒查机制。

 (十一)开展表彰奖励。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评选平安建设先进村的重要依据,对推动落实有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二)倾听群众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专业与群众、 明察与暗访等相结合,通过回访举报人、走访受害人及受

 益人等方式,形成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每年召开 1 次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及时了解群众新评价、新需求和新建议。

 七、进一步健全落实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十三)健全领导机构。各村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十四)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力亲为、靠前指挥。

 (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提升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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