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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严把“三关”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

时间:2022-02-14 01:30:30 浏览次数:

平城区持续落实抓早抓小要求,把开展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整合信息畅渠道,严把工作程序关。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需要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情形,结合领导干部考察、年度考核、“一报告二评议”结果、举报反映、离任审计、网络舆情反映以及日常监督中的反映等,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

动态跟踪问实效,严把监督整改关。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日常干部监督工作方式,但达到实效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对于一些问题较突出的人和事,注重考虑谈话谈心活动的长期性,加强提醒、函询、诫勉后的跟踪管理工作,不断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察,对提醒、函询和诫勉对象进行回访考察及督促整改。

落实机制严问责,严把组织纪律关。要求基层党组织积极配合,加强对提醒、函询和诫勉对象的日常帮助教育,定期反馈干部的思想、工作状态。领导干部经组织提醒、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诫勉六个月后,及时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供稿人:费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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