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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四举措发挥提醒函询诫勉作用

时间:2022-02-14 00:45:15 浏览次数:

浑源县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监督制度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从实,推行提醒函询诫勉制度。

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教育为先导。浑源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深入研读《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教育广大干部正确认识纪律规定和正确对待组织要求;进一步理解和认识中央制定《实施细则》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学好用好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新举措。认真学习研究,在日常干部监督管理中,要用活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良行为、不良习气,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健全机制体制,制度建设为抓手。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健全机制体制作为关键环节抓实抓好,为了确保提醒、约谈、函询举措的规范运作和有效运用,浑源县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防止权力被滥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批准后实施。提出相应的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狠抓制度落实,务实管用为要求。浑源县充分运用巡视、考核、审计、信访、“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对于符合的情形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注重日常、注重苗头,对平时接到的信访举报,按照分工,把需要提醒的问题梳理出来,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督促领导干部即知即改。针对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为保障。坚持把贯彻执行《实施细则》与强化跟踪问效、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对提醒、函询、诫勉的领导干部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了解其改正情况,对发现有更为具体的举报线索或更为严重的情况反映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浑源县委组织部 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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