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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四个抓手”强化驻村帮扶成效

时间:2022-02-14 01:59:30 浏览次数:

平遥县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扬优势,补短板,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推动全县的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有效、有序推进。

抓队伍夯基础

成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组织部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出台《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的通知》,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形成整体合力。全县共有67个帮扶单位,选派45名第一书记(其中33名兼工作队长)、68名工作队员,帮扶1个重点乡镇、33个行政村,做到了精准选派。确定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47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49户,确保帮扶措施落细落实。

抓制度促落实

出台《平遥县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双百分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全县市县派驻帮扶单位及驻乡镇、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待遇保障、工作纪律等内容。由乡镇党委对各级工作队进行日常管理,派出单位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全脱产、每周“五天四夜”的要求,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开展驻村工作。每半年向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报告1次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期间,乡村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由派出单位给予生活、交通、通信补贴,每年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抓政策保稳定

先后出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平遥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扶持政策》《平遥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等规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政策支撑,扶持政策涉及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就业政策、保险保障、小额信贷、收益分配等方面,接续满足了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有效信贷需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行动指南。

抓整改固成色

紧盯问题起底,及时安排,双管齐下,一线督导,以周调度,确保全面整改。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会议,下发《平遥县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围绕梳理出的11方面17类问题启动全覆盖、拉网式排查。行业部门和乡镇双线起底问题,行业部门围绕部门职能纵向排查,各乡镇以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基本力量横向排查,发现问题互相反馈、形成清单,共同认领、协同整改、部门验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全县共起底发现问题35个,真正实现了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巩固了脱贫成果,提亮了脱贫底色。(撰稿人:王书峰 张建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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