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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四点发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时间:2022-02-14 01:06:30 浏览次数:

代县严把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干部试用期制、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四点发力,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严把干部选用标准,树立鲜明用人“风向标”。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理念,不断细化领导干部政治标准考察审查措施,落实考察干部政治表现“五个必”,即民主推荐“必测”,个别谈话“必问”,现实表现“必述”,考察小组“必评”,考察材料“必写”,深入考察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在考察环节采取民主测评、谈话了解“两结合”和党委(党组)综评、考察组鉴定的“双评定”方式,对干部政治品质“精准画像”。

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提高干部选任“规范度”。坚持严把动议提名、考察预告、推荐考察、讨论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关口,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考察组成员重点对程序标准、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工作到位、严守纪律,杜绝搞变通、简化程序的现象发生。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切实从程序层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严肃试用期满考核,增强干部选任“公信力”。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在新任职干部试用期满后,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采取工作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用期干部满进行专项考察,综合单位鉴定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干部试用期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适岗情况。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试用期满干部是否按期正式任职,防止干部提拔任职后出现“宽心”“松劲”等懈怠思想。

严明选人用人纪律,架设干部选任“防护网”。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组织、编办联合预审机制,杜绝“三超两乱”问题的发生。从坚持正确导向、靠实工作责任、规范主体权限等17个方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建立了电话、信访、短信“四位一体”干部监督平台,切实做到第一时间登记受理、第一时间呈批转办、第一时间组织查核,切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选人用人规范化。(代县县委组织部 王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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