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文范文 > 主题教育 >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5篇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5篇

时间:2023-04-30 19:55:04 浏览次数:

篇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片区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平坝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平组字〔2009〕15号)及《xx乡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乡发〔2008〕16号)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

  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密切,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着力,服务、教育和管理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效,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作用发挥明显好转。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双向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协作、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个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排查摸底。在原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情况进行详细、彻底的调查摸底,排查清楚流动党员流向单位与地域分布,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台帐,掌握流动党员具体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年龄、职业和工作生活状况、思想状况等,保证流动党员“离村不离党、流动不流失”,并将情况上报乡基层办。

  (二)合理设置党组织,不断拓宽流动党员管理渠道。

  对于流动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把党员流动与地域因素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不断探索,党员外出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在实际操作中可采取以下几形式:

  1、委托管理。按照有关党员流动管理的规定,对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不宜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进行登记,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委托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

  2、延伸管理。对外出地点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独立的党支部;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联合、挂靠等方式建立党支部。设立的流动党员党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人负责、有章理事、有活动载体。

  3、网络管理。搭建网络平台,利用qq、电子信箱等与流动党员进行交流,了解流动党员就业求职、法律维权等信息,并随时为流动党员提供相关的服务。

  (三)构建管理平台,实行流动党员跟踪管理。

  为了使流动党员真正享受到应有的地位,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信任和依赖,我们应站在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高度,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措施,从而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处出党员一心向党。

  1、建立专门台账,掌握动态。各村党支部对所有流动党员应建立档案,做到“八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时间,掌握所从事的职业,掌握流入地址,掌握联系办法,掌握党费缴纳情况,掌握平时学习情况,掌握思想动态。

  2、确定专人联系。基层党支部应指定一名党性强、责任心强的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定期联系。支部委员对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实行包干制,每人包干联系一片,从而形成党支部—支部委员—联系人—流动党员的管理链。

  3、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制度。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4、加强教育培训。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培训

  教育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各村党支部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各村党支部应抓住流动党员在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

  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利用有利优势,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发挥作用。

  针对外出流动党员见识多、交际广、信息灵等优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必须坚持有所作为原则,积极引导他们为家乡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家乡经济发展献策献力,为乡亲外出务工介绍就业。

  1、落实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广、信息多、观念新的特点,每年结合实际制定一个详细的流动党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印发《流动党员须

  知》、《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发到每一个流动党员手中。既要求他们在外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又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经验回乡发展,党组织每年都应借流动党员春节回乡等适当的时机,召开党员座谈会,与流动党员心交心,听他们介绍先进经验,提出发展本地经济的参考建议,配合家乡拓宽发展经济的路子,带领家乡群众共同致富。

  2、大力开展党员“双带”活动。基层党组织应通过一定的载体,发挥好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建立外出党员联系制度,即根据每个流动党员的不同情况,采取“1+1”或“1+2”的形式,使他们与家乡的贫困党员结成对子,充分利用流动党员信息灵、有一定技术专长等优势,带领家乡党员群众在家创业或介绍外出就业,从而达到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目的。

  (五)拓宽党员发展渠道,实行“异地培养,本地发展”。

  针对农村大部分青年外出务工的实际,为拓宽党员发展工作的视野,“涵养水源”,我们应在优秀外出务工青年中实行“异地培养、本地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新机制。即由户籍地党支部和流动党支部共同对广大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具体的程序为:

  1、流动党支部主动选苗子。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地设立流动党支部的基础上,由每名流动党员联系3—4名在外务工青年,定期对他们进行跟踪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引导积极向组织靠拢,变被动等待为主动选苗。

  2、“实行3+1”培养教育机制。对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由流动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向基层党委和户籍地党支部联系汇报。基层党委审查确定后,流动党支部和户籍地党支部各确定一名培养联系人,共同对该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向两地党支部的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务工期间向流动党支部联系人汇报,回乡期间向本地党支部联系人汇报实行“双向培养考察”)。同时基层党委也要

  确定一名党委委员作为联系人,负责两地党支部的联系和材料的衔接,形成“3+1”培养教育机制。

  3、协调配合做好党员吸收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由基层党委衔接两地党支部及时整理收集好各种考察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由流动党支部讨论其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反馈情况给户籍地党支部,报基层党委审查确定。两地党支部同时进行政治审查,并各确定一名入党介绍人,条件成熟后,由流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吸收为预备党员,报基层党委申批同意后,在两地党支部宣布。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继续在两地党支部共同对其进行培养考察,一年后,符合条件,由流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正。

  中共xx乡委员会

  2009年5月6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流动党员

  服务教育管理

  实施方案

  报:县委组织部

  xx乡党政办公室2009年5月14日印发(共印36份)第二篇:如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百草沟镇党委

  题目:构建平台

  创新方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领题人:罗基俊,执笔人:陈超

  构建平台

  创新方式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百草沟镇党员状况

  百草沟镇辖区34个行政村,一个社区,目前共有820名党员,其中农民党员428名,机关党员392名,去年新转正党员41名,预备党员24名,新确定的积极分子140名。

  二、百草沟镇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及特点

  百草沟镇共有党员820名,流动党员有382名占党员总数的46.5%,随着社会的发展,百草沟镇流动党员呈现以下特点:

  1、流动党员数量增多。全镇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数量从逐年增多,且流动党员以中青年党员为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部分党员

  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一技之长。

  2、流动党员的就业范围更广。我镇党员的流动范围已从省内转向省外、国外流动;流向以农村向城市流动为主,主要集中流往经济发达地区如沈阳、大连、上

  海、北京、青岛以及首尔、釜山等;从业的单位主要以务工以及开办私营企业为主;分布的行业主要以工业、建筑业、商业及饮食服务业为主。

  3、流动党员流动的时间长,流出地点相对固定。部分流动党员已具有时间、地点相对固定的特点,一些党员已连续多年在外较为固定地点务工经商,飘泊游子正在逐步减少。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做法

  1、注重流动党员教育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是加强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工作,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外出流动党员流动性强,思想比较解放,但也很复杂,如果不注重有针对性的教育,就很难收到好的效果。近几年,我镇在外出流动党员教育方面,紧紧扣住“针对性”这三个字,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对担任过村干部的党员,在外出前重点进行“自己富了,不忘乡亲,永远做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感,对其他外出流动党员,主要是进行党性和党的宗旨教育,增强其自我约束意识和党员意识,使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积极引导,注重发挥外出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流动党员外出打工,不仅开拓了视野,学到了本领,而且率先走上了致富路。我镇结合实践,逐渐摸索出一套发挥外出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做法,一是发挥他们经济意识强,经营门路广,可以为更多人寻找致富门路的“向导员”作用;二是发挥他们在外信息灵、交际广、路子宽,可以为家乡的农副产品、乡村企业产品找销路、找货源的“推销员”作用;三是通过他们在外经营发了“财”,有一定知名度,发挥他们为家乡引进资金、引进设备、引进项目的“招商员”作用;四是积极引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带头办企业,搞实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他们发挥经济优势,在扶贫帮

  弱上解囊相助,在家乡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带头做奉献。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流动党员流动性大,去向难以把握

  据调查,我镇流动党员中外出前向党组织汇报的仅占10%,外出后能与原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也只占3%,大部分流动党员外出后处于“断线”状况,本人及其家庭都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基层党组织很难掌握他们的具体流向和现实表现。

  2、流动党员组织活动难以开展

  一是部分流动党员活动地点不固定,不是找不到,就是回不来,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就是偶尔回家,也是来去匆匆,无暇顾及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有的流入当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不闻不问,使多数流动党员无法参加从业地党组织活动。三是少部分流动党员故意

  隐瞒身份,怕暴露党员身份,受约束多,影响自己挣钱,成为“隐性党员”,导致外出期间党组织脱管,党员教育培训更是难以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教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外出时间较长的地方,指导他们组建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对长期在外,无固定地点的零散外出党员,可以发放流动党员介绍信,且与流入地党组织二是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必须坚持有所作为原则。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首先必须着力于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其愿意和服从于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其次必须要求他们发挥积极作用,为同乡排忧解难提供各种切实有效的服务。三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必须坚持灵活性、实用性原则。应根据从业特点,坚持方式多样、内容多样,充分利用春节、农村大忙返乡的机会开展培训,重点突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使他们学有所用。

  2、构建平台,实行流动党员跟踪管理。

  一是建立专门台帐,掌握动态。基层党支部对所有流动党员建立

  档案,做到“六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时间,掌握所从事的职业,掌握流入地址,掌握联系办法,掌握党费缴纳情况。二是确定专人联系。支部在流

  动党员的同一村民小组中指定一名党性强、责任心强的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定期联系。支部委员对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实行包干制,每人包干联系几人,从而形成支部——支委——联系人——流动党员的管理链。

  3、创新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机制。作为基层党组织,应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通过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发展村级社会事业,带动越来越多的群众一起致富,从而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流动党员身在外心向党,自觉服从支部的教育管理。二是落实双向管理目标。每年汇报一次思想加强联系,实现原籍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齐抓,每年至少为乡镇、村提供一条有价值的致富信息或招商引资信息。三是积极鼓励外出党员回乡创业。采取措施,拓宽渠道,全方位选贤任能,鼓励优秀外出党员返乡创业,参与竞争。从优秀外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干部,以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班子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新要求的村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精选)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

  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双向管理、共同教育。树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全国“一盘棋”的观念,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二)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生活环境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二、明确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主要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地点、时间不确定的党员;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组织关系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员。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各乡镇党委应及时到县委组织部联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2、要详细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

  料,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组织管理。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日常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材料。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及时办理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按规定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寄回本人自评材料或党性分析材料,也可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3—6个月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有关党组织。

  2、党员跨县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外出3个月以内,且无固定地点,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

  3、在本县范围内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的,其组织关系一般维持不变。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通过多种途径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强化流动党员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就业地党组织的责任,确保每一名流动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凡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原则上都应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一般应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挂靠其他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工程项目、集贸市场和其它相关场所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县委将在条件成熟、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领导。

  四、积极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

  各乡镇党委要大力实施“把劳动力带出去、把资金带回来”的“双向带动”工程,发动外出流动党员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传送科技和市场信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要重视对外出流动党员中优秀分子的培养和使用,及时把他们选拔到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班子,充实基层党的工作力量。

  (二)认真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支委成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为流动党员提供用工信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五、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工商、公安、税务、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在办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税务登记、劳动用工合同等工作中,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定期向组织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各乡镇党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选派党性强、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

  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乡镇党员服务站、农村党员服务点,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各镇党委要加强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党委每年底要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每年要组织一次抽查,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党

  组织,要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落实工作责任,不履行应尽职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要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六、近期工作重点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三大节日期间务工人员返乡的契机,安排专人负责流动党员摸底调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与流动党员取得联系,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登记造册。各乡镇党委务必于2009年2月底前上报调查摸底工作总结和流动党员情况花名册。

  2、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情况月报制度。各乡镇党委每月要对流出、流入动党员进行一次调查,并填写情况登记表(表格附后);掌握每名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党员个人简况,联系地址、电话),并建立流动党员基本信息花名册。情况登记表和流动党员花名册务必于每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附电子文档)。

  3、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利用现有条件,满腔热情地为流动党员搞好服务,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咨询、组织关系接转、技能培训等方面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和帮扶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好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归属感,引导他们发挥党员的作用。

  第四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

  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11:24:41【

  欢迎发表文秘写作文章赚取积分

  点击发表

  发表教程

  如何上传附件

  】

  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广大共产党员在**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和“和谐**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基本依据,以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为目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区党员队伍真正成为能够经得起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和“和谐**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不断前进的战斗集体。

  通过各级党组织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使广大共产党员成为十个方面的表率:一是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二是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率;三是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四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和生产建设,做拥护企业改革发展的表率;五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自身不违章,身边无“三违”,责任区内无事故,做安全生产的表率;六是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维护**区稳定、建设“和谐**区”的表率;七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努力成为生产和工作的骨干,做勤奋学习、素质过硬的表率;八是胸怀

  全局,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多做贡献,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表率。九是强化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十是具有扎实工作、忠于职守、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

  二、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

  (一)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党员队伍建设实际,重点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教育、企业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教育等五个方面的教育,目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树立先进性形象。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要求

  1.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的创新,突出教育的时代性。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涌现出的现实问题开展教育,强化教育的针对性。

  3.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体现教育方式的灵活性。

  4.坚持分类分层次施教,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群体的现实需求,注重教育对象的广泛性。

  5.坚持加强教育同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形成复合式、全方位、全过程的党员教育工作新格局,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三)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日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员教育培训的、季度工作计划,定期下发《党员学习培训配档表》,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党支部要为每个党员建立学习档案,统一规范党员学习笔记,建立集中学习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补课制度、支部书记定期批阅党员学习笔记制度,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制度等,党委中心组和党员集中学习原则上

  每月不少于两次。

  2.充分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认真解决好各级党校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的配备和教学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公司党委统一组织,对基层党校实施达标考核,努力提高各级党校教学管理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每年对在职党员脱产轮训一遍。离退休党员也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3.定期上好党课。党委(总支)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分片或集中组织党员上大党课,每年集中授课时间不低于4个学时,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为党员上党课;基层党支部至少每季度为党员上一次党课。根据确定的党课内容,也可以请专家教授、理论骨干、党内英模人物给党员上党课。讲授党课,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积极正确的思想引导,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促进党课质量不断提高。

  4.典型引路,示范教育。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向先模人物学习,同时,也要选树身边典型.善于用身边的人和事,启迪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要面向生产一线和艰苦岗位,积极培养****自己的先进典型,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电视专题片展播、党员事迹图片展等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区广大共产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的党内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每年都要开展一次谈心和征求意见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安排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召开。党的组织生活,要注重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和启发,增强先锋模范意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提高认识、增强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6.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实践活动。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发扬过去好的传统,积极探索和创造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党员责任区、先锋岗、“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身边无“三违”、党员与困难职工结对子等活动,同时充分吸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扩大党性实践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每个单位都要结合实际,精选载体,细化措施,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形成自己的亮点和特色。

  7.在基层党组织中推广“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基层党支部查阅党员档案,摸清党员的入党时间,建立“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手册。通过赠送一张“生日贺卡”、开展一次谈心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引导党员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鼓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电化教育手段和党报党刊开展党员教育,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

  (一)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党员管理包括思想管理和组织管理,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给党员分配工作,听取党员汇报,组织党员开展各项活动,对党员进行监督、考察和鉴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按程序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等。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分清是非,增强党性。

  2.适应企业改革改制的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使每一名党员都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3.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布置任务,分配工作,提出要求,让党员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作出鉴定评价。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使党员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5.严把“入口”,疏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方式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支部要依据《党章》和《****有限公司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完善工作制度,开展组织生活。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各级组织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上级党组织要予以戒勉谈话,直至进行组织调整。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定期听取党员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建立和坚持党员汇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可以个人单独向组织汇报,也可以召开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集体汇报。如遇有较重要的问题,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应按时向党组织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回单位后要及时向党组织作当面汇报。

  3.扎实开展党员责任区、先锋岗活动。党员责任区、先锋岗要按照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开展活动要贴近本单位中心工作,也可以把其他活动寓于党员责任区活动之中,不断丰富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内涵。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加强对创建党员责任区、先锋岗工作的落实和考核,定期检查分析,总结表彰。**公司党委每年评选命名一批公司级党员责

  任区和党员先锋岗。

  4.开展党员议事活动。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员议事活动在党委(总支)的统一部署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半年组织一次。议事活动主要采取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①本单位生产经营中的重

  大问题。②本单位的行政工作。③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提出意见和建议。④对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⑤对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议事活动要注意抓好会前引导、会后反馈、落实整改、组织考核四个环节,确保党员议事活动质量。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民主评议党员每两年开展一次,由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基层支部组织实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抓好八个环节:①组织党员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②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存在问题;③深入开展谈心活动;④撰写党性分析材料;⑤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专题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⑥根据党员思想党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等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⑧向党员群众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组织鉴定材料要与党员本人见面,签署个人意见后,连同党员的自我鉴定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全公司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进行一次脱产集中培训。在确保政治素质的前提下,注重在生产和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推广发展党员推优制、测评推荐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回访制、责任追究制“七项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7.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的原则,严格政策,严格程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不断纯洁党的组织。

  8.广开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保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认真落实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党员和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向职工群众通报情况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进一步加

  强对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党组织要定期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每年解决几件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9.加强特殊情况党员的教育管理。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理顺党组织关系,消除党建工作的“空白点”。进一步加强机关、改制企业、社区、流动单位和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区别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之中。

  10.开展“党员承诺活动”,加强对党员的考核。实行每名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双向承诺。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党员,确定相应的承诺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包括定诺、践诺、督诺、评诺、奖惩五个环节。评诺结果记入党员档案,并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党员承诺活动,形成目标明确、监督严格、奖惩分明、操作规范的党员考核激励机制。

  11.进一步完善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制度。各级党委(总支)每年对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一次评比,召开表彰大会,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2.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准确及时地转递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各级组织一定要从党的事业和企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进一

  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各单位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在党委(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纪检、党校等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督查措施。党委(总支)班子成员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联系点,做到以点带面,善于用典型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的职责,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分类指导。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3.以工作实绩展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各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各级组织要紧紧围绕**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和“和谐**区”建设,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丰富载体,改进方法,力求工作效果的最大化。要坚持实践标准和群众标准的统一,以各级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篇: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

  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

篇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篇: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

  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一般应包括:

  (一)短期外出在六个月以上,外出地点不确定的党员;

  (二)长期外出在六个月以上,无法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的党员;

  (三)在集团公司内临时借调、短期工作,未与集团公

  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外来党员。

  第三条

  下列党员不属于流动党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管理。

  (一)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具党员证明信,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二)因公外派承担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任务,党员达到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到3人的,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则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开具党员证明信。

  (三)自费店铺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保留;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第四条

  流动党员的管理应遵循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的管理责任

  (一)制定流动党员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研究部署和指导基层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第六条

  基层党委的管理责任

  (一)掌握本单位流动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有关台账、底薄;

  (二)检查督导所属党(总)支部的工作落实情况。第七条

  党(总)支部的管理责任

  (一)党员外出前,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后,掌握其流动去向、联系方式、就业情况,通报党内重大事项,通知参加组织生活;

  (三)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第八条

  对外出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外出前,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及联系方式,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后,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外出期间,党员要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就业地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告。

  返回后,党员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原单位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第九条

  外出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

  《流动党员活动证》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

  (二)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制度

  基层党委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对外出党员的姓名、年龄、职业、时间、流向、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邮寄学习资料情况等进行登记,保证党员信息及时、可靠、完整。

  (三)建立外出流动党员联系汇报制度

  外出党员所在党支部要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每年至少联系外出党员两到三次,并将有关学习资料及时传递到党员手中。

  外出党员应定期以信件或电话向所在地党组织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和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情况,每年至少一次。

  第十条

  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权限

  参加党员大会、党课、政治学习、交纳党费,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

  参加民主评议,参加党内选举,以原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统计报表,仍在原单位党组织在册。

  表彰和处理,主要由原单位党组织根据所掌握情况,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外出预备党员的管理

  原单位党支部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当预备党员外出流动时,党支部将《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密封,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由本人带到流入地党组织,由流入地党组织培养、教育、管理。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原单位党支部写出书面转正申

  请。原单位党支部在向流入地党组织了解情况后,召开党员大会,决定预备党员是否转正。预备党员本人应回原单位参加党员大会。

  第十二条

  外来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外来党员在集团公司短期借调、临时工作期间,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并将他们及时编入党支部及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二)外来党员参加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党课、政治学习等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但不参加党内选举、民主评议等活动,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外来党员离开集团公司时,所在党支部要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是预备党员的,所在党支部还应写出书面鉴定,邮寄至原单位党组织。

  (四)外来当眼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如经教育不改,应按管理权限,向原单位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集团公司流动党员管理机构设在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也要明确机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抽查。

  第十四条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够在流动中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坚持镇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组织关系的管理

  第四条我系统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限的党委应当认真履行作为流

  出地或流入地党组织的双重职责。

  第五条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关心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有条件的党组织可派人员去看望流动党员本人,必要时可派员到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考察,了解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外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热情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六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在流动党员流动前、流动期间和返回均要加强教育,做到教育不脱节,管理不断线。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要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抓住时机开展集中培

  训、专题教育和组织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权利保障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流动党员应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要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应提前通知外出党员参加,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也可通过规定程序办理代理投票手续,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条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上级党组织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时,要注意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在流动党员中产生代表。

  第四章作用发挥

  第十一条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走在群众的前头,做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模范。

  第十二条

  每个流动党员要定期主动地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

  第八章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选派党性强、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十四条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工作手段,搭建有效平台,完善管理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流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第四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做到“七摸清”,即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外出时间,流入地,联系方式,劳动技能,培训需求,实际困难,做到三知即知现状、知想法、知去向;

  2、确定定期联系人,定期或有特殊工作随时联系沟通,确保工作信息及时传达;

  3、实行“持证”管理,做好查验审核,对长期外出的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4、每季度党员大会结束后,把党支部的工作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对党员的要求及时通报流动党员;

  5、流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6、党组织定期联系流动党员,进行普查,了解近期情况以及去向等;

  第五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水码头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

  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

  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地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篇三: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第一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随着党员不断增加,尤其是部分党员离岗后又在外地自谋职业,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是个难题,现就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定如下措施:一、对离岗党员进行思想教育要求离岗党员不离党,随时随地不忘共产党员身份,始终保持遇到党组织的联系。

  二、要求离岗党员坚持每月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在外工作情况,接受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三、要求不能按时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的离岗党员,定期写出思想汇报寄给支部同时,党组织把自身现状及时向他们通报,定期给他们寄去学习资料,要求他们认真阅读党支部每半年举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以巩固学习成果。

  四、建立离岗党员登记簿党支部按月填写离岗党员基本情况,理解和掌握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五、党支部指定专人与离岗党员保持电话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困难和疾苦,让他们仍然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西园社区党支部2009年1月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座谈材料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间流动也日益频繁。流动党员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这给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成为当前党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下面我

  就流动党员问题发表我的一些看法。

  一、流动党员的特点

  目前,流动党员的特点一是人数增加。我镇的流动每年都呈现增加趋势。二是分布面广。在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择业范围不断拓宽的形势下,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党员越来越多。三是文化层次较高。现在的流动党员中除了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有不少是城市“白领”、企业管理层骨干、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等,相当一部分流动党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技术专长。四是思想较活跃。流动党员中不少人思想活跃,信息灵,路子广,凭自己一专多能的优势,自谋出路,去实现自身价值。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目前流动党员管理主要有“四难”。一是去向难掌握。流动党员逐年增多,流动范围日益扩大,流动地点不断变化,工作岗位经常变动,客观上增加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加上一些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导致了流动党员的去向难掌握,底子难摸清。二是关系难转移。有些流动党员在未设党组织的私企或外企务工,组织关系不知转到哪里,户籍地的社区党组织不愿接管或者是党员认为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仍远离工作单位,过组织生活不方便,因此成为“隐性党员”。三是管理难落实。近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都做了不少探索,但“管不到”和“管不住”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党组织设臵相对滞后,管理方法不够灵活,不仅造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而且造成一些预备党员转正难,一些流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难和在外出流动人员中发展新党员难等问题。四是作用难发挥。有些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些流动党员党性意识淡化,甚至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

  三、可资借鉴的有效管理方式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原所在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并需申请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党组织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如谈心、学习教育、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向党员联系人汇报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原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第三篇:关于加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关于加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

  工作的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具体来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实意义

  大量党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员务工经商,走南闯北,经风雨见世面,能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增长党员才干,有利于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摒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加强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流动党员也是党的宝贵财富的理念,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他们在外务工或回家劳动的作用,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建立符合流动党员特点的动态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主要应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指党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或户籍相分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证明其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入地党组织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并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是建立流

  动党员流入登记管理制度。各地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手续时,及时记录流动人员的“政治面貌”情况,并在征求流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流入党员及时安排接纳到便于管理的党组织。各党组织对申请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入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接收,组织流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按时收取流入党员的党费。四是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党支部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工作。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工作,要把流动党员关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五是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组织缺位”现象。各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流失”。各党组织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缺失”现象。

  第四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月给流动党员写一封家乡信函,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

  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村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流入不接纳、流出情况不掌握的村党支部,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

  任。

  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地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第五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一、对流动党员底数要清,情况要明;

  二、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动向及从事职业情况;

  三、随时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

  四、随时关心流动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

  五、定期与流动党员进行思想交流,并及时帮助解决其困难或问题,使他们能够在生产生活中感受组织的温暖。

篇四: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定稿版)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我国改革开放的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频繁,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下共产党员先进性、执政能力的一项任务。为这项工作,《共产党章程》和党内规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就业或居住地等原因,在较长内无法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党要管党、从严治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作用,创新管理,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先进性。

  (二)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1.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管理。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区别情况、管理。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努力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3.教育、管理与服务相。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外出流动党员情况,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流入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教育并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地点和等情况。3.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活动。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材料,党员外出期间的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5.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按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与流出地党组织的,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1.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定稿版)

篇五: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一篇: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

  如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体制的继续改革,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益广泛和频繁;其中,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经统计,截止到目前,我社区社区就有各类流动党员近30多名,占党员总数的22%。社区党组织如何加强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永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已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和未来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现状,加强和改进对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方法,是适应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政权的根本保障。

  一、积极探索组织关系转接的新方法、新路子,确保党员在流动时“不流动”。要彻底改变以往在党员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开完不问的老方法;当前社会利益现实化,有些党员的觉悟也不是很高,就如何保证党员不失管、失控。一是组织在为外出党员开关系介绍信时,要同时建立个人信息底帐,包括:党员本人的联系方式方法、外出地点和时间,以及外出地点、单位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法,以便及时掌握党员的在外情况。二是加强对党的组织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党的组织工作者必须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对党的事业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落实组织工作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管理和联系制度,加强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双向联系和沟通,使流动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一是各社区党支部及时为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流入、流出登记簿》和《表现情况登记簿》。对流动党员的姓名、住

  址、联系电话、家庭人口、本人身份、特长、从业情况、服务需求和参与社区各项活动情况等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同时,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电子信息库,实行动态与静态、日常与跟踪管理相

  结合。二是建立联络制度。按党员分布情况,各社区党支部应设立若干名党员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对小区内的党员情况熟、住户明的优势,抓好对流动党员的联络、管理,弥补社区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管不到、管不全的不足。三是根据实际,各社区党员活动中心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服务证》,建立与流动党员的桥梁和纽带机制;流动党员服务站和联系站在发挥管理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发挥一些服务功能,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体现组织的关心,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加强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牢固他们的理想信念,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党的历史表明,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党员的学习与教育工作,放松了学习,一个人将逐渐成为“瞎子”和“盲人”,就会迷路;不抓教育,就会毁了一级组织、误了一个政党。一是雷打不动地抓好党课教育。党课是一项基本制度,是保证党员接受党的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教育的基本途径,各社区党支部必须抓紧、抓好、抓实,长抓不懈,不能有半点的迁就和丝毫的松弛。二是抓好流动党员的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流动党员大多都是困难人群,文化水平和自身能力相对较低,再就业机会少,街、居两级组织要依托街道、社区的教育资源,为流动党员提供培训服务,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未来三年,我区流入和流出党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加大对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真抓好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巩固党的基础阵地和执政地位。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特别是在学生毕业期间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做好流动党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我村流动党员管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设立流动党员服务机构、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村党支部根

  据乡镇的要求,成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的大学生村官任副组长;设立了“玉竹村流动党员服务站”,具体业务由大学生村官办理;流动党员联系登记点实行挂牌管理,并制订了“玉竹村流动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各村拟定相关制度。

  二、对流动党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认真组织各小组对本辖区内的流入党员进行排查。经排查,我村流入党员1人,无流出党员。

  三、认真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我村在春节前后,返乡的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同时建立相关台帐,实行建帐建卡管理。

  四、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工作。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村流动党员服务站已明确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统计台帐。

  对外出务工创业的党员,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集中学习《党章》、十七大精神、重温入党誓词,认真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抗旱工作中,组织返乡的流动党员参与,帮助困难群众送救灾物资、送技术、送知识、修路等,让他们经受一次活生生的体验,接受了一次党性考验。

  掌握流动党员联系方式,有事或有必要时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教育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本支部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履行党员义力,在外出务工地点(单位)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教育他们按期交纳党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岗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村支部为主体,随时关心外出务工党员的组织生活,经常邮寄学习资料给他们,让他们在外打工期间既熟悉掌握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能学好一技之长,回乡后带动一方群众发展经济。村党支部要求各小组在搞好常规工作和自身的业务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为流动党员做好各类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随时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玉竹村党支部

  2011年1月20日

  附:陆锦华于2011年6月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来玉竹村党支部

  第三篇:流动党员管理

  党政办公室第17期2011年3月20日

  灌口镇抓规范求实效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规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了党委牵头、支部负责、小组管理、一级抓一级的管理网络。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学习、宣传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配套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流动党员登记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登记造册,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做到流动党员的基本、从业情况和社会表现“三清楚”,目标、制度、责任“三落实”;建立外出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应主动向其所在党支部报告,对未向党支部报告且外出3个月以上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联系,并进行批评教育;建立专人联系制

  度,对流出党员,党支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进行联系,加强沟通,随时掌握了解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和履行义务等情况。

  三是强化教育、提高能力。通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培训和教育,定期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式”教育;对长期在外且流动地点分散的党员,通过网络、邮寄等形式把学习资料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进行“联系式”教育;对常住外地的党员,积极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参加当地的教育活动,进行“委托式”教育;对流入党员,要求所属党组织自觉承担起教育任务,进行“融入式”教育,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就业能力,切实做到教育不脱节,管理不断线。

  第四篇:流动党员管理

  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为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对我村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村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村党组织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村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村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二、区别情况进行管理

  1、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单位)党组织。

  2、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且地点比较固定,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单位)党组织。

  3、外出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应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4、流动性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回村的,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仍由村党组织管理。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

  1、《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提供,不得翻印。

  2、《流动党员活动证》由镇党委统一领取,由组织登记发放。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由发证的镇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3、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时,村党组织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发证时间、外出原因、流向、外出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报镇党委备案。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村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村党组织同时确定流动党员联系人。

  3、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4、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村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6、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8、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9、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10、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11、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党员流出期间管理

  1、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村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

  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2、利用流动党员返乡之机,通过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或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

  3、发现外出党员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或不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或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情况时,要严肃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村党组织原则上每年对《流动党员活动证》审核一次。

  六、流出党员返回后管理

  1、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村党组织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2、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3、按规定做好有关组织手续办理工作,及时纳入管理。

  七、流动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办理

  开具党员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预备党员,在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村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这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村党组织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其他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在外出期间的表现。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应负责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篇:流动党员管理

  海淀人才党委流动党员管理业务指南

  海淀人才党委负责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存档、单位存档中非高新技术企业的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海淀园企业工委负责)。

  一、组织关系转入

  受理条件:

  1.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须为海淀人才存档人员;

  2.是预备党员的不能超过预备期,超过预备期的须在原党组织办

  理转正手续后才可转入。

  所需材料:

  1.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2.《存档证》(或存档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程序:

  1.根据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地域和隶属关系的不同,按以下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①党组织关由中央各部委所属或京外省市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原党委组织部门开往“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办理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到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相关调转手续,组织关系调转流程:原党委组织部门——中共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企业工委——海淀人才党委。

  ②党组织关系由北京市属(含北京地区各高等院校)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相关调转手续,组织关系调转流程:原党委组织部门——海淀园企业工委——海淀人才党委。

  ③党组织关系由本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2.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

  3.注册登记,领取《流动党员证》,并妥善保存;

  4.工作人员根据情况为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分配到指定的基层党组织,并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按党员证首页提供的有关信息尽快与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支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服从支部管理。

  2、按时交纳党费,交纳党费时务必带上《流动党员证》,党费标准每月10元。逾期不能超过6个月,因工作原因需到外地可预交当年党费。

  3、海淀区委组织部地址:长椿桥东路区政府办公楼,电话;825102234、海淀园企业工委地址:西四环北路东冉村招商大厦一层25号窗口,电话

  :8849873325、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地址:西四环北路73号四季青桥西北角

  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2层,电话:8849951768946074二、组织关系转出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流动党员证》。办理程序:

  1.流动党员持以上材料到海淀人才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供接收单位党委的详细名称;

  2.持海淀人才党委开具的介绍信前往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转信手续。

  注意事项:人事档案转出海淀人才时,需将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三、预备党员转正

  所需材料:

  1.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保存在档案内的需持存档单位介绍信或存档证到本中心档案部借用)。

  2.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工作表现鉴定;

  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由预备考察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报海淀人才党委;

  2.海淀人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支部大会决议、本人政治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批准后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发展新党员

  培养程序:

推荐访问: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流动党员 改进 管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