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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8篇)

时间:2023-05-04 10:10:05 浏览次数:

篇一: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同时法律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将从保护范围、救助机制、违法惩罚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一、保护范围不足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包括了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受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全面的问题。

  首先,保护范围应该扩大到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随着网络的发展,未成年人在网络上面临更多的安全隐患,包括网络欺凌、色情信息、暴力游戏等等,应该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其次,关注农村未成年人的保护。农村地区缺乏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基础教育资源,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应该增加对农村未成年人的保障。

  建议完善:应该扩大保护范围,特别是网络安全和农村未成年人的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

  二、救助机制不健全

  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需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机构缺乏有效的资源和人员,导致未成年人在面临困境时无处可求助。

  其次,救助机构在处理未成年人问题时,过于强调纠纷解决而忽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些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会给受害者强制调解并迫使他们接受和解协议,这导致受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建议完善: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投入,增加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避免强制调解和和解协议等不合理的处理方式。

  三、违法惩罚过于简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的制裁力度过于简单。

  特别是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安全事故、重大犯罪等,应该规定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同时,对于滥用权力、过度惩罚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应该严肃处理。

  建议完善:应该规定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并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对于滥用权力、过度惩罚未成年人的行为应该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能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加强立法和实施,完善相关机制,并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中。

篇二: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愈发重要。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利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问题一: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很多细节存在漏洞。比如,对于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行为,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这就给未成年人的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以应对不同的保护需求。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能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

  问题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许多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常常陷入网上诈骗、色情诈骗等电信诈骗的陷阱中,造成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同时,在面对自身遭受欺凌、伤害等问题时,很多未成年人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这包括引导他们正确应对网络信息、加强安全意识、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让他们能够独立、有力地应对各种挑战。

  问题三:保护力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一些家庭和学校忽略技术上可能会给孩子们带来困扰和安全问题的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一些食品、出行和饮品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对孩子们的健康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对策建议:应该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护。例如,父母应建立起正常的时刻念护机制,学校应强化学生的交通、食品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也重视对那种未成年人更易受到欺负的群体的保护,比方如孤残儿或残疾儿童等。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我们应该努力为未来的社会和国家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儿童们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问题四:监管机构职责不到位

  监管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也存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些机构的管理不够严格,力度不够大,无法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未能及时解决家庭争端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

  对策建议:应该强化监管机构的职责责任与权力,建立更为全面、严格的监管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同时,完善举报机制,让受欺负或受伤害的未成年人或人员能够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上

  报,得到快速响应、解决问题。

  问题五: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增强

  由于社会还存在很多不良的现象和行为,一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因此,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引导他们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加体育、文化和艺术活动,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对策建议: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多种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通过多样化的机制来培养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增强他们的信心和自尊心,引导他们形成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并创造更为美好的未来,让未来成为更为美好的世界。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教育、法制、政策、行动等方面,全力打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更有价值的教育和更加有效的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儿童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努力。在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方面,也需要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协作。首先,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长需要引导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并与孩子建立亲密的关系,让孩子敢于与家长分享自己的疑虑和困扰。

  其次,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的另一所学校,应该承担重要的育人责任,通过课堂教育、校内活动等方式,向学生灌输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加强学生的人身安全、精神健康等

  方面的保护教育。

  最后,社会各界也需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提供各类帮助。例如,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让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保障和支持。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需要强化法制、加强监管、提高意识、落实责任等方面的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随着经济、科技、文化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已成为社会共识,也成为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一份责任。但是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大。同时,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实施效果仍然不够理想。例如,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法律条文在实践中难以落实。

  对策建议:需要加快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同时加强其中的具体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力度,坚决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预防和应

  对儿童性侵犯的能力和水平。

  问题二: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未成年人面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重,不少未成年人存在焦虑、抑郁、自闭等问题。同时,不少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受到欺凌、侵害等,其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对策建议:应该建立健全相关心理咨询机制,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进行积极干预和治疗。同时,加强网络管理,防止网络欺凌、色情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并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

  问题三:教育工作亟待完善

  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但是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教育工作亟待完善。一些教育资源不够均衡,教育质量不高,这些都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

  对策建议:应该继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成长和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教育支持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机会,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篇三: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调查及对策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涉及到教育、健康、家庭等众多方面。本文将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调查及对策研究出发,探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一、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现状

  1.教育权利受到侵害

  在中国,教育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但是,目前仍有一些未成年人无法享受到接受教育的机会。一方面,一些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匮乏,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无法承受学费等费用;另一方面,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身体残疾或智力不足,无法适应普通学校的教学环境。

  2.健康权利受到损害

  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未来发展的基础,但当前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家庭条件的限制,一些未成年人的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另一方面,网络游戏等不良娱乐方式的普及,导致一些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其中,对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

  3.家庭矛盾引起的心理健康问题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家庭矛盾是引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原因,心理产生了极大的压力和困扰。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抗压能力较弱,容易患有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对策

  1.加强教育投入,提高教育公平

  为解决未成年人教育问题,政府需要加强教育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特别是要重视贫困地区和残疾未成年人的教育需求,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和方法,提高教育公平。

  2.加强健康教育

  要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的生活方式,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网络游戏等方面,应该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3.加强家庭关系改善

  家庭问题是引起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改善家庭关系非常重要。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家庭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

  4.加强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键在于法律保护。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要加大力度。在未成年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应该加强法律监管,确保未成年人能够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结语: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关注的问题。通过提高教育投入,加强健康教育,改善家庭关系以及加强法律保护等一系列措施,可以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篇四: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的对策。

  第一个问题是法律法规环境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和环境。

  第二个问题是教育和宣传不足。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教育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第三个问题是监管不力。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监管不力的情况,使得一些未成年人的成长受到不良的影响。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严格监管未成年人受到的各种不良影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个问题是服务不足。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是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社会服务机构的不足。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法律法规环境不完善、教育和宣传不足、监管不力和服务不足等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首先,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和环境。其次,需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再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后,需要加强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使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为国家和社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五: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022县人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优秀范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月中旬,县人大调研组走访了有关乡镇的部分社区、幼儿园、中小学、超市、儿童之家、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古城。调研组采取现场察看、踩点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多角度调研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县户籍人口*万人,其中0-17岁未成年人*万人,留守儿童*人,孤儿*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人。在校学生*人,其中幼儿*人,小学生*人,初中生*人,高中及中职学生*人。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于2021年7月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未保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乡镇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名,村儿童主任**名。县未保委制定了工作规则,出台了《*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

  照护责任的意见》、《关于做好全县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构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提供了组织和政策支撑。

  二是加大了社会保障力度。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网。县民政局2021年将农村留守儿童*人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将*名孤儿和*名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名残疾未成年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名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对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元、*元基本生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万元;县教育局、团县委通过青春教育自护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县卫健委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县人社局举办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护航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多场,引导未成年人家长返乡创业就业;县文旅体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年共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次,出动检查人员*余人次,开展市场检查、案件查办及强有力的联合执法行动,构筑了文化安全防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县妇联持续开展春蕾助学活动,*年来一直与浙江省*个爱心企业保持“春蕾计划”助学渠道,并通过爱心成才行动、腾讯*公益平台、县女企业家协会、陶行知慈善助学基金会等助学平台,每年资助贫困儿童**余人*余万元;县残联

  为**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和辅具适配服务,组织*名脑瘫患者接受筛查,帮助*名脑瘫儿童患者接受免费手术,资助残疾在校学生**人,资助金额*万元。

  三是加大了司法保障力度。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对网吧、KTV、游戏厅等未成年人容易聚焦的场所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毒”“火灾逃生”“交通安全防范”“防溺水”等法制和安全主题教育,建立“校园安全岗和警务室”**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检察院积极打造“未爱新芽”品牌,发布黄山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及时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件*人,办理的保护未成年人案件被评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十大典型案件”;县法院*年成立了少年法庭,全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件*人,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案件**件**人,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各项权益;县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建立城乡全覆盖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开通全天候妇女儿童维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大“*县普法”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我县自2021年未保委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未保法第81条对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作了明确规定。对比省内兄弟市,比如**、**等市民政部门已新设未保科,并增设*-*名编制。我县未保工作由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负责承担,只有两名兼职人员。新未保法修订后,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拓展到全体未成年人,既有传统职责,又有新的任务,但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通过调研了解到,各乡镇虽然成立了未保工作站,有了工作机构,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绝大多数也是兼职,由于缺乏指导和培训,大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工作职责,除上级安排的一些宣传活动外实质性工作开展不多。未保工作经费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随着未保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工作更加繁杂,工作经费也要相应提升,但我县经费并未同步增加,甚至大部分乡镇至今没有未保工作经费保障支出。

  二是协调联动能力不足。未保委在协调指导、工作督办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性、协同性水平不高。部分成员单位各管一块,未能形成合力;乡镇、村(社区)机构虽设,但工作能力不足。单位之间数据互通不及时,信息共享不到位,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摸排机制不健全。

  三是“六大保护”存在短板。

  1.家庭教育严重滞后。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合格的家长不是天生的,需要加强学习培训。从调研情况来看,未保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缺乏,且培训质量不高,缺乏吸引力。部分家庭教育有缺陷或缺失,部分家长未尽

  到监护责任,农村隔代监护已成常态,未成年人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温暖;有的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未成年人安全风险增大;有的家长观念陈旧,认为孩子有衣穿,有学上,就尽到心了,发展好歹靠自己。

  2.学校保护存在短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开展不充分、不完整、不深入,甚至不少学校有场所无教师,有课程安排无授课内容。按照要求,每所学校都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师,从目前来看,全县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仅有18人,想购买第三方心理咨询服务却无经费支撑,常态化开展心理培训、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的能力明显不足,教职工和学生因心理疾病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3.儿童友好环境和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不足。未成年人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欠缺,设备陈旧,管理落后;大型商超、医院、图书馆、游乐场、车站、旅游景区景点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设置不足,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方面标准不高。

  4.网络沉迷现象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网络游戏以其鲜明生动的形象特征,造成了部分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沉迷,导致“问题少年”的比例升高。农村留守儿童因监护力量薄弱,网络沉迷更为严重。

  5.托育机构发展不充分。截至2021年底,全县托育机构(含托班)共*个(其中*个因未招收到幼儿或条件未成熟未营业),注册成功的托育机构*个,共有托位**个,千人托位仅有*.*个,完成“十四

  五”期间省*.*‰的考核指标压力较大。托育机构存在备案难,办学成本高,管理粗放,需要的从业人员素质高但实际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受普惠政策影响收费标准低等问题,影响了托育机构的发展。2020年*县“幼师殴打3岁幼童”事件,形成网络舆情,也反映出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

  6.司法保护深度不够。城区学校周边饮食、商店和流动摊贩较多,行人拥挤,交通繁忙,偶有闲杂人员在校园外逗留闲逛,治安环境需进一步净化。监管刚性有待加强,部分家长或被委托人监护不力应当予以训诫,但训诫这一“工具”极少使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力度不够。据检察院统计,近4年来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单亲、留守儿童遭受性侵犯罪问题、宾旅馆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育好、培养好未成年人,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工作,是等不起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要健全共同参与、加强联动。建议高位推动未保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未保委双主任,在县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未保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并酌情考虑提高考核权重。

  二是要在加大保障上下功夫。要充实未保工作力量,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参照相关区县做法,大力促进民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规范,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职能股室,增加1-2名人员编制,尤其要加强基层未保工作力量。要加大投入,逐步提高未保工作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建设一批文化体育体活动场馆,配齐0-6岁公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医疗健康服务,强化兜底监护能力,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做到未保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

  三是要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把未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范围。要进一步健全全县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充实未保工作力量,建设使用好乡镇未保工作站,配齐配强基层未保工作力量,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要积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把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放在家庭教育首位,建立并完善乡镇、村(社区)的家长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强化父母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重点强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以及托管家庭的监护责任,教育广大家长或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要加强供给,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免费开放补贴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文体设施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对上争取项目支持,在县域范围内筹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变部分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的无奈现状;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不断补充专业心理教师,鼓励在编教师考证,真正建立一支有资质有水平能满足需要的心理咨询师队伍;要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培育扶持未成年人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好防欺凌防性侵教育活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尽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设普惠

  托育机构,推进托育一体化建设,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完善0-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财政补贴政策。

  四是要在动员社会力量上下功夫。未保工作是全社会瞩目的工作,要引导社会力量高度关注广泛参与未保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和各类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公益项目、专项慈善捐助、法律援助、个案互助等服务活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购买第三方服务。要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壮大未保工作志愿者队伍,吸引一批有情怀懂专业的人士投身到未保工作中来。

篇六: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教师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不足和整改措施

  一、家庭教育缺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对村街、社区的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都有着家庭教育缺失这个共同的起因。表现在: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无暇照顾,使得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残疾对子女无力照顾,使得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没能给未成年人很好的教导,使得子女胆大无畏。

  二、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是危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毒瘤”。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星罗棋布,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于此,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黑网吧已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三、未成年人健康与安全状况堪忧。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校车,学校周边道路拥挤,未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暑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玩水溺死现象难以杜绝;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差;大部分学校没有门卫或者警卫,存在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学校和教职工财产被盗、学校学生被殴打现象。

  四、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形式。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流动人口和信息交流加快,导致未成年人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行偷窃、抢劫、贩毒等案件有所上

  升。

  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目标管理。立足我县实际,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牵头组织带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执法队、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子。

  (二)做好法制宣传,增强责任意识。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

  “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形成更加浓厚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氛围。继续实施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量化法制副校长的考评机制,出台管理办法,促其履职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农村、学生家长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无证经营的地下网吧坚决取缔,对依法登记的要严格管理,推进“星级网吧”评比活动和“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适时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出现“黄、赌、毒”现象,整治音像、出版物市场,从源头上杜绝危害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流入未成年人手中;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的整治,查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倡导健康消费。

  (四)坚持教育为本,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培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掌握科学的方法和知识,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篇七: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市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于今年9月1日起经修订后实施。但从实际情况调查分析,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现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及两点建议:

  问题1: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法传统、简单,缺乏理论指导和学习培训,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许多家庭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不懂得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建议1:要求各学校均要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对家长或其-1-

  他监护人进行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纠正监护人的不规范行为;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运用有效地家庭教育手段,为未成年人创设健康的教育环境和安静的学习环境;组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监督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问题2:尽快扭转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营造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

  社会教育环境中的不健康因素太多,缺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不健全。

  建议2: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清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禁止小铺店和摊点销售损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资料和食品;新建青少年宫,并利用现有的教育基地、图书馆等场所,有计划地安排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司法机关增设未成人年-2-

  人保护法庭和教育法庭,营造浓厚的司法氛围,强化法律手段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榆林市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定边联络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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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未成年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为社会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极为脆弱的群体。尽管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未成年人受到保护的措施,但实际上,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些未成年人的疏离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难点之一。这一问题可能由家庭环境、学校环境或其他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导致。其结果是,未成年人可能会在行为上做出冒险、违法或自杀等行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社会应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权利和保护措施的信息,以及增强家庭、学校和社区等重要环节的教育和服务。

  另一个问题是保护未成年权益的监管和制度不完善。监管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角色需要得到进一步强化,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同时,应当建立新的制度机制,以便及时识别并处理跨区域和跨部门的未成年保护问题。

  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本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如涉及民间教育、集体活动等。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相关组织应加强教育和培训,以确保没有所谓的"一手抓保护,一手捞利润"的情况存在。

  最后,我们还需要注意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人”的元素。我们必须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方便和完备的服务项目,并制定出专业的照料计划和未成年人保护计划。

  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未来的希望,为了让他们健康成长,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和加强这个领域的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力度,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全面

  进展。未成年人是一个极为脆弱的群体,他们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解决。

  首先一个问题是未成年人的疏离感。这一问题可能由家庭环境、学校环境或其他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导致。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未成年人权利和保护措施的宣传,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2、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服务,从家庭、学校、社区等方面着手,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照顾和关爱。

  3、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建立自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疏离感的发生率。

  第二个问题是保护未成年权益的监管和制度不完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全面、完备的监管系统,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常态化检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流程,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3、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识别并处理跨区域和跨部门的未成年保护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第三个问题是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本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如涉及民间教育、集体活动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教育和培训,掌握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民间教育机构和集体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的评估和监管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第四个问题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人”的元素。我们必须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方便和完备的服务项目,并制定出专业的照料计划和未成年人保护计划。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素养的提升,以更好地服务未成年人。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社会未来的重要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保护和服务,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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