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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三个不让”做实党内生活关爱

时间:2022-02-14 01:28:25 浏览次数:

沁县紧扣工作实际,紧跟党员需要,坚持在最合适的时间,把党的关怀和帮扶送到最需要的对象。

一是不让汗水白流,干好有所奖。对农村干部工资报酬,主干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发放,“一肩挑”至少3.6万元,其他副职工资每人每年至少2400元。在此基础上,推行奖励制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红旗村的,每年由县财政发给“两委”主干500元、班子成员100元生活补贴,评为先进村的,每年由县财政发给“两委”主干300元、班子成员80元生活补贴。

二是不让干部顾虑,退后有所养。认真贯彻“退后有所养”的要求,对任“两委”主干时间达到3年的,县财政每年给予30元生活补贴,超过3年的,每多任一年,增加10元生活补贴;任“两委”班子成员时间达到3年的,县财政每年给予20元生活补贴,超过3年的,每多任一年,增加5元生活补贴。对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9年的、60周岁以上的离任“两委”主干,除按规定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外,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增加5元补贴;任职期间村集体受到中央、省、市、县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一次表彰奖励分别对应每月增加5元、4元、3元、2元补贴,任职期间个人受到中央、省、市、县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一次表彰奖励分别对应每月增加4元、3元、2元、1元补贴。针对离岗离退休党员,采取党费拨5%、财政补齐不足的办法为他们人人赠订党建杂志《党史文汇》。

三是不让党员心灰,困难有所帮。对建国前老党员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对因病因老致困、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县委组织部坚持在“七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开展“送温暖”活动,“七一”期间共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抗疫一线党员288名,发放慰问金元67100,对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党员给予生活上的关怀和帮助,石板上村党支部书记冯效军因公受伤,发放慰问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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