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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四步法”构建常态化干部监督体系

时间:2022-02-14 00:45:23 浏览次数:

近年来,繁峙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扩大范围加强探照。树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监督观念,不断深化拓展监督范围,既关注工作圈,又关注社交圈,既抓八小时之内,又抓八小时之外。既关注工作能力,也监督人品道德,把个人画像与组织监督结合,由组织部门牵头,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等多个部门信息,形成干部监督档案。

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由过去注重问题发生后的监督向全程化监督延展,变被动为主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事前防范,实现关口前移。通过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信访举报查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听取和特别监督档案查阅等方式,切实加强干部任前监督的工作力度,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防止“带病提拔”。

抓住关键事半功倍。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的审计、参与经济活动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增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思想警醒标本兼治。在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依托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以思想自觉促进行为自觉。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早进行提醒和教育警示,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中共繁峙县委组织部 姚斐、李磊、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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