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文范文 > 主题教育 > 长治市探索建立“131”干部职数备案管理机制

长治市探索建立“131”干部职数备案管理机制

时间:2022-02-14 01:16:4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单位自主权,推进干部职数备案改革,近期,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乡科级干部职数备案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了“131”干部职数备案管理机制。

“一管”:重点加强对新提拔任职的乡科级正职的备案管理。

“三报告”:新提拔任职的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正职和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机关正职,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备案材料;在选拔配备乡科级干部时要注重使用年轻干部,每季度结束后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当季年轻干部配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需任前事项报告的12种情形,应当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一纠正”:应当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的的12种情形,未经答复或者未经同意的人选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同意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市委组织部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新备案制度执行后,由注重事前审核变为注重事后监督管理,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选人用人单位自主权,进一步厘清了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实现了“谁任职、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来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推荐访问:长治市 管理机制 备案 探索 干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