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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推行“三三三”工作机制,从严抓实发展党员工作

时间:2022-02-14 02:03: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沁源县坚持“三点”发力,三“学”、三“清”、三“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一、日常抓三“学”,强化发展党员理论基础

“例会学”。利用党建工作月度例会,为各党委组织委员培训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学”。结合乡镇“领头雁”培训和各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组织部派业务人员授课,为乡镇两委班子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讲解发展党员程序和相关规定。“媒体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绿色沁源先锋号”等新兴媒体,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重点开展党章、党规和党史等方面专题辅导。通过培训让各基层党组织充分认识为党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紧落实、抓出成效。

二、预审抓三“清”,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清”现实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之前,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做到“四访”和“一见面”。“四访”即走访党员、群众、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要走访不少于60%的党员,不少于50%的村民代表和一定数量的知情群众,原则上走访对象不少于20人;“一见面”即与发展对象本人见面,了解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清”培养教育情况。核查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包括相关的会议记录、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支部考察的情况;核查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班情况,把学习成绩和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清”综合审查情况。建立发展党员“负面清单”,推行村“两委”主干近亲属入党报备制度和“六部门联审”制度,审查内容重点突出是否存在涉嫌犯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黑涉恶、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坚决不允许“带病入党”。通过“三清”,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统筹分析研判,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三、发展抓三“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严把渠道关,申请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按次序向相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基层党组织对渠道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接收,不培养。严把程序关。要求对发展对象政审时,建立六部门联审制度,对各党委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资格联审。审查内容重点突出是否存在涉嫌犯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黑涉恶、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严把审核关。在材料审查、时间审查、程序审查上,重点审查政审材料党员大会原始记录、支部大会参加人数、投票结果、公示情况等方面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真实规范。党支部、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门层层把关,严肃审查,增加《沁源县发展党员程序、信息审查表》,严格落实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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