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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上交管理办法的通知3篇

时间:2023-04-30 13:40:04 浏览次数:

篇一:礼品上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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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中央、省制定出台过一系列文件规定。最近,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再次联发了《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____号),强调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__x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加强对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管理和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从严要求本单位、本部门的全体人员,带头并督促下属认真遵守有关规定。

  二、机关全体干部、局直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上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必须统一交驻__x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登记造册,由驻__x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各单位不得自行保管,接此通知后,统一交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上交到驻__x纪检组监察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每年年底进行变价处理,变价款和礼金按《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云纪发〔20__〕4号)的有关规定,由驻__x纪检组监察室上交省财政厅专户,并把相关单据报送省纪委党风室备案。

  四、驻XXX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者严肃查处。

  XXXX年X月X日

  【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篇二:礼品上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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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G银行GG分行礼品上交管理办法

  一、我行干部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受业务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其中:礼金(礼券、购物卡等)坚决退回,礼品因客观原因未能拒收或退回的,必须登记、上交。

  二、工作中收受的礼品等,两日内受礼人将礼品等上交办公室,并填写《礼品上交登记表》。

  三、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1个月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一经发现,处以瞒交礼品价值双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四、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造册登记,并按照第5条进行处理,做好礼品处理情况记录。

  五、登记后的礼品等,由办公室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档耐用物品和适宜办公用的物品可留行内使用,登记入库;

  2、具有纪念意义的工艺品、艺术品等可作为我行贵宾区的装饰品、陈列品等;

  3、一般日用品、生活用品登记后根据实际由行内后勤使用或待处理,如未来因保质期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再作废弃处理;

  4、少量的水果、食品、土特产等礼品(价值不超过300元)在办公室登记后,可由受礼人自行处理;

  5、其他经行长室同意后,根据礼品实际情况可用于员工探望、慰问等用途。

  六、风险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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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品上交登记表

  序号

  上交人

  上交时间

  部门

  职务

  礼品名称、型号

  数量

  估值

  礼品状况

  处理意见

  上交人

  接收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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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礼品上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及处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对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处

  置工作,促进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根据中央纪委、监

  察部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礼品礼金,是指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在公务活动中、或与公务活动有关联的其他场合中,因各

  种原因未能拒收及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主要

  包括现金、银行卡、存折、购物卡、消费卡、商品提货单、礼

  券等各种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及物品等。

  第三条

  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处置实行分级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是本单位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共同处置

  部门,综合、财务、工会、采购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处置必须坚持依纪

  依法,做到登记准确、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

  门。

  第二章

  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处置

  第六条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

  礼金,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上交到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2-

  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上交礼品礼金登

  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上交人(转交人)和接收人分

  别签字,并经纪检监察部门盖章后,一份由上交人留存,一份

  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上交礼品礼金登

  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上交人(转交人)和接收人分

  别签字,并经纪检监察部门盖章后,一份由上交人留存,一份

  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第七条

  上交的礼品礼金在处置前应由纪检监察部门集中

  统一保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损毁和灭失。其中,现金应及

  时移交单位财务部门,鲜活易腐等物品应及时妥善处置,贵重、大宗等特殊物品应进行封存保管。

  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编制上交礼品礼金汇总表,交财务部

  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汇总表中应包括各项礼品礼金的价值信

  息。

  第八条

  上交礼品礼金的处置应坚持集中处置与个别处置

  相结合,由纪检监察部门或专门的礼品礼金处置小组集体研究

  决定,并视情况与综合、财务、工会、采购等相关部门沟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置。上交礼品礼金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置:

  (一)现金、银行卡、存折等直接上交单位财务部门,纪

  检监察部门依财务部门所开收据平帐存档。

  (二)黄金、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由两人及以上到有关商

  场、拍卖公司等合法机构兑换成现金后上交财务部门,纪检监

  -3察部门依物品影像资料、礼品礼金处置登记表(见附件2)和财

  务部门收据平帐存档。

  察部门依物品影像资料、礼品礼金处置登记表(见附件2)和财

  务部门收据平帐存档。

  (四)摄像机、照相机、电视、电脑等适宜办公用的物品,可留作本单位办公使用,纪检监察部门依物品照片、使用部门

  领用单平帐存档。

  (五)食品、烟酒、化妆品等日常消费用品和定向消费券

  等,可用于单位公务或集体活动,纪检监察部门依使用部门领

  用单平帐存档。

  (六)国家规定必须上交的文物类物品等处置工作,纪检

  监察部门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七)其他物品的处理由纪检监察部门礼品礼金处理小组

  集体研究决定。

  上交礼品礼金处置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编制礼品礼金

  使用情况表,交财务部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上交礼品礼金登记、保管、处置工作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完善相关手续,完整记录上

  交礼品礼金的登记、保管和处置全过程,切实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4-

  第十条

  上交礼品礼金材料和信息实行保密管理,未经纪检

  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本单位礼品

  礼金上交信息。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后,不得再退还给上交人。

  第十条

  上交礼品礼金材料和信息实行保密管理,未经纪检

  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本单位礼品

  礼金上交信息。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后,不得再退还给上交人。

  第十一条

  对于擅自处置上交礼品礼金的行为,凡违反规

  定的应当予以纠正;凡违反纪律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十二条

  保管不当造成上交礼品损毁或者灭失的,应当

  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和

  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贪污、侵占、截留、私存、调换上交礼品礼金的,应当视情节轻重,追究有

  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负责

  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上交礼品礼金登记表

  2.上交礼品礼金处置登记表

  3.上交礼品礼金领用登记表

  -5附件1:

  附件1:

  编号:

  上

  交

  礼

  品

  礼

  金

  情

  况

  上交人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序号名称

  内

  容

  (不能确定价格或面值,则写明规格编号等)

  备

  注

  交

  接

  情

  况

  上交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审

  核

  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上交登记表一式贰份,纪检监察部门、上交人各一份。

  附件2:

  附件2:

  编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质地

  规

  格

  处理方式

  变价金额

  收据号码

  合计金额(大写)

  物品处置经办人(签字):

  物品处置部门:

  (盖章)物品处置时间:

  物品处置经办人(签字):

  财务部门接收人(签字):

  (部门公章)

  财务部门接收时间:

  处置登记表一式贰份,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附件3:

  附件3:

  编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价格/面值

  特征

  备注

  领

  用

  人(签字):

  移交经手人(签字):

  领用日期:

  领

  用

  部

  门:

  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字):

  领用登记表一式贰份,由纪检监察部门、领用部门分别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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