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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出台乡村振兴“三类”人才扶持办法

时间:2022-02-14 01:51:42 浏览次数:

寿阳县建立“两深化、三包保、四奖补”机制,深化省校、市校、县校合作,引深推进校企、校社、校村合作,扶持科研类、领军类、实用类人才,引导智力因素有序流向农业,扎根留在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院所高校“科研类”人才——“两深化”

一是深化校县、校企、校村合作战略,引进致力于旱作农业、香梨产业、循环养殖、蔬菜产销等领域的人才组建工作站。对落户寿阳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对于重要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于生产实践,产生明显实效,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用于科研经费。对落户寿阳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县级建站补助40万元。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比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企业提需求、政府搭桥梁、机构揭榜攻关”的揭榜制模式执行,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是深化院所、高校农牧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柔性引进,特殊人才需要柔性引进的,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着重扶持在种植、蔬菜、养殖、林果等领域具有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的,助力产业发展成规模、成体系、成链条的,培养市场主体做出突出贡献的,起到示范引领带动孵化作用的科技人才。种植业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动有机旱作农业提质增产增效的,成功推广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5000-10000亩、3000-5000亩的,每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薪酬的80%、60%、50%,给予不高于10万、8万、6万补贴。蔬菜产业上2人以上团队,服务设施蔬菜面积超过200亩、100-200亩、30—100亩或露地蔬菜超过2000亩、1000-2000亩、300-1000亩,每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薪酬的80%、70%、55%,给予不高于15万、10万、5万补贴。畜牧业上服务规模出栏猪超过10000头、5000-10000头、1000头;羊超过20000只、10000-20000只、1000-3000头;牛超过3000头、1000-3000头、500头的,每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薪酬的80%、70%、60%,给予不高于8万、6万、5万元补贴。玉露香梨产业上3人以上专家团队,服务面积超过2000亩以上,在增产提质增效上成为龙头的,每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薪酬的70%,给予不高于8万补贴;2人以上专家团队,服务面积达到1000-2000亩、500—1000亩,每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薪酬的60%、50%,给予不高于6万、5万补贴。

涉农企业“领军类”人才——“三包保”

包产业扶植保领跑。对果蔬、种植、养殖、加工企业等成为农业领军企业,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经营状况进行奖励。年产值达300-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领军人才6万元,年产值达6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领军人才8万元,年产值达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领军人才10万元。

包项目引进保待遇。涉农企业领军人才纳入“招商顾问团”管理,所需经费从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列支,参照《晋中市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采取“以奖代补”办法给予奖励,参照《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包提质提效保倍增。在农业倍增工程中蔬菜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设施蔬菜500亩以上;畜牧产业上,养猪出栏达到10万头以上,养牛出栏达到3000头以上,养羊出栏达到10000只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乡村本土“实用类”人才——“四奖补”

推行回流奖补。针对乡村年轻人才逆向流动现状,重点回引18-48岁年轻人才带信息、带技术、带产业回乡创业,回家兴业,对引领带动10户以上农户,形成示范效应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推行入选奖补。对入选市、县农业农村实用人才支持计划的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乡村工匠、土专家、田秀才等本土人才,一次性奖励2万元,直接纳入县委联系专家管理,享受每月200元津贴,每年组织慰问、体检各1次。

推行发明奖补。对新入选省、市以上涉农发明成果的,每个发明奖励1万元,累计最高奖励3万元。

推行头雁奖补。对支书领办项目行动中,达到“三包保”目标的项目支书,在发放年功奖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1万元。(撰稿人:王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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