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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22 08:45:05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中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推荐)

 

 - 1 - XXXX 中学 2022 年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XX 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学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

 - 2 - 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

 - 3 - 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 1 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

 - 4 - 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 15 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 15 天者,视为辍学。如有

 - 5 - 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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