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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三个强化”加强墩苗干部后续管理工作

时间:2022-02-14 01:40:12 浏览次数:

灵石县加大对“墩苗”干部的管理力度,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考核制度三方面工作,确保“墩苗”墩出实效。

强化培训力度,提升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质效。加大对“墩苗”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扎实开展新发展理念、转型发展、乡村振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类专业化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墩苗”干部的专业能力,丰富他们“墩苗”的成长经历,让干部教育培训成为砥砺干部能力素质、党性修养的平台。

强化纪律监督,提高监督管理上台阶。加强对“墩苗”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墩苗”干部出了机关大门来到基层一线,基层工作经验比较欠缺。定期对“墩苗”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思想工作汇报,经常性观察了解“墩苗”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醒帮助,促使“墩苗”干部尽快适应基层工作;不断完善干部“墩苗”的跟踪管理和有效干预的体制机制,适时跟进、动态调整;从有利于锻炼干部和推动工作的需要出发,经常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安排列席重要会议、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等方式,创造条件促进“墩苗”干部全面历练成长。

强化考评机制,激励干部担当新作为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实行实绩考核和定期考核制度,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完成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成长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彰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出台的《灵石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灵石县支持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合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办法,通过强化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让“为官必有为,有为才有位”的长效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凝聚形成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撰稿人:温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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