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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以制度为突破,激发社区干部干事活力

时间:2022-02-14 02:00:4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沁县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规范社区干部管理,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责任,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

一是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强化社区干部责任意识。针对社区干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的问题,该县对6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社区工作者按照岗位定责,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厘清岗位职责,强化社区干部责任意识,助推社区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健全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区干部服务意识。针对社区居民对社区干部工作任务不清,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服务群众水平低的问题,该县逐步健全社区干部公开承诺制度。社区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聚焦社区年度工作目标,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公开承诺,让社区干部亮身份、亮承诺,将服务承诺置于阳光下,接受组织、党员、群众监督,深化社区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三是健全考核激励制度,强化社区干部工作动力。针对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动缓慢,存在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该县不断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弘扬社会正气。从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激励上着重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对社区干部当年年终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享受全额绩效工资,累计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晋升1个等级工资。对社区干部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全额绩效工资,不计算为晋升等级年限,下一年内不得晋升等级;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工作风气,激发社区干部主动作为,积极干事,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袁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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